天籁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四合院:我有秒杀系统 > 第41章 我媳妇咋这么好看
    林凡一上午都在摸鱼。

    拿着个小本子写写画画。

    画的是什么呢?

    芸芸历险记。

    想着不能让小丫头留下心理阴影,做父亲的亏欠良多。

    自己会的,无非是画画。

    干脆弄一组漫画形象,把自己闺女画成主角。

    至于里头的小怪物什么的,都是各种吃食。

    油条,包子,豆汁儿。

    嗯?好像混进来奇怪的东西,豆汁儿划掉。

    林凡没穿过来之前,就去伟大的首都旅游过,看过天安门升旗,感受了国家的繁荣昌盛。

    那满心怀,骄傲满满。

    来了首都,不吃点小吃怎么成?

    焦圈儿,炒肝儿,豆汁儿。

    要说四九城人多喜欢用儿话音,这个大家都深有体会。

    焦圈儿,炒肝儿,他倒是能接受。

    唯有这豆汁儿,呵,那味儿,喝一次一辈子忘不了,打那时候起,对这东西敬谢不敏。

    简直是烙印在灵魂里的味道。

    现在到了这老四九城,林凡身上,同样,豆浆可以,豆汁儿免谈。

    心里还想着,哪天早上弄点给闺女喝,让她感受一下人间险恶。

    末了自己都笑了。

    林凡啊林凡,你可做个人吧。

    牛奶它不香吗?

    果断把豆汁儿换成了牛奶,然后就是土豆萝卜大茄子之类的蔬菜,拟人化,有小胳膊小腿的。

    林芸作为主角,最大的天赋就是吃。

    张大了嘴巴,啊呜啊呜,把这些小怪物都给吃了。

    每一页页脚,画了简笔画的林芸,追着一只兔子。

    快速翻动,就见林芸一蹦一跳的追着兔子,时不时张开嘴巴要咬人家。

    “小林,你画什么呢?都忙活了一上午了,下班铃都打了,你不去食堂?”

    刘大姐有些好奇,想着这位今天跟以前不一样,好心提醒一句。

    林凡一愣,伸了个懒腰。

    “呦,都这个点儿了,是得去吃饭去。

    谢谢您,我去找孩儿妈,我先走一步。”

    说着把画本往兜里一装,撒腿就跑。

    “嘿,这小林今儿是不一样了哈。”刘大姐再次感慨了一句,笑着摇了摇头。

    年轻人,找媳妇儿,就很正经。

    出了办公楼,打眼一瞧,好家伙,乌央乌央一大片。

    轧钢厂可是个国营大厂,一两万的工人。

    当然,车间有分区,现在能看到的也就两三千人。

    食堂也不止一个,否则能把那些伙夫给累死。

    像何雨柱这边,总共八个班组,负责两千人左右。

    一个班组,准备不到三百人吃饭。

    要不然那得多大的锅,能炒上万人吃的菜?

    给再多钱也不能干呐。

    不得不吐槽这个时期的工服,蓝哇哇的,款式基本上在是在中山装的形式上做了改变。

    上下各两个口袋。

    清一色劳动布材质,就突出一个结实。

    家里有长辈经历过这个年代的,可以问问,家里的孩子,是不是都穿过这种工服。

    要么说以前国营厂待遇好呢,发的工服,改一改给孩子穿,那就省了买了。

    抗造,大孩子穿完二孩子穿,缝缝补补又三年,都这么过的。

    于晓丽他们的工服倒是好看一些,但也好看不到哪去。

    迎宾服。

    估计后世很多小伙伴都没怎么见过这个。

    号称迎接外宾专用,穿出去就突出一个体面。

    其实依旧是中山装魔改的款式,只不过用上了小西服的领子,上肩,五个扣,当时可是相当的洋气。

    后来一般常见于供销社柜台销售,以及体制内女同事的制服。

    一直到七十年代中期,依旧非常的时髦。

    当然,男性的也有,林凡身上穿的就是。

    不过用的是一字领,跟中山装差不离。

    这时候可不讲究修身,版型什么的。

    领工服都愿意领大一号,孩子能多穿两年。

    这大冬天的,里面穿着棉袄,外面套着工服,怎么看怎么臃肿,一个个跟不倒翁似的。

    不穿棉袄也行,那能让冻死。

    老四九城有专门的一个词,用来形容这种死要好看不要命的,叫“耍单儿”,您瞧瞧,这儿化音多带劲。

    所以啊,这不倒翁也比冻死强啊。

    颠颠的跑去广播处门口,看着一群大姑娘小媳妇的走出来。

    就见于晓丽在一堆人中,相当的扎眼。

    不用看,丝巾定然是解开过的,压根不是他系的式样。

    “呦,晓丽,你男人在等你呢。”

    “各位姐姐好!”

    林凡嘴甜也分人,对媳妇的同事,那就得好脸色,巴结着。

    省得背后给他捅刀子,说他坏话。

    “小林还是嘴甜。以前的事情就算了,晓丽都原谅你了,再有下次,我们可不饶你!”

    有年纪大的,性格泼辣的,直接开怼。

    “是是是,您放心,我把她当祖宗供着!”

    “呸,你又说什么胡话呢?”于晓丽啐了一口,然后开始撵人。

    “好了好了,你们都看什么热闹呢?又不是没见过他。

    赶紧去打饭去吧!”

    “哈哈哈,晓丽恼了,走了走了,别耽误人家……吃草莓!”

    “对对对……”

    一群生熟不忌的傻大姐,开着玩笑,嘻嘻哈哈,推推搡搡的走了。

    于晓丽脸红的像柿子。

    走到林凡跟前,大着胆子挽住了他的胳膊。

    “今天怎么这么好,还来这儿等我?自从我嫁你之后,可就很久没有这待遇了。”

    “没有,我也就随便溜达溜达。

    谁成想,这不赶巧了吗?碰到了,你看,这可不就是上天安排的缘分吗?”

    “贫嘴!你饭盒呢?”

    “什么饭盒?”

    “吃饭的饭盒啊!”

    于晓丽一脸看傻子的表情,林凡一拍脑袋,看着于晓丽手中的铝制饭盒,自己好像是在抽屉里见到来着,倒是忘了。

    这东西可也是一个时代的见证,就算到了九十年代初期,依旧没退出舞台。

    后世餐厅食堂,都有餐盘,到那打饭自取,完了有回收点。

    第一次到这儿,倒是没想起这茬。

    “我这光想着赶紧下班好来见你,倒是忘了。”

    于晓丽心里很是受用,今天一上午,她可没少被调侃。

    但听得出来,他们都是羡慕自己。

    有结婚了几年的,男人就不愿意碰了,要么就是敷衍了事。

    哪像于晓丽这般热烈,脖子上一圈草莓。

    男人怕她出丑,还专门给她买了丝巾,还系上花样,那叫一个好看。

    “傻样吧,又不是没见过我。”

    “那怎么能一样。这丝巾是不是想还原,没系成我那样的?笨。”

    把丝巾重新取下来,三下五除二,重新系好,又换了一种花样,一样好看。

    “我媳妇就是人比花娇,好看。咋这么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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