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伦,我记得你了!”祝彪恨恨地说。
看花荣和王伦在一起,他不敢乱动,深知必然讨不了好。而且王伦身后的那个焦挺,一看就是不好对付的,他没有必胜的把握。
他确实是有眼力的。焦挺的功夫,更适合“体育比赛”,他是徒手搏击的高手。他一对一赤手空拳对打可以击倒李逵,所以对付马下的祝彪真没多大问题。
但一旦祝彪披挂上马,他的武力值便不够看了。像李逵,他的实战能力就特别强,两把板斧一挥,那真是万人敌呀,也是梁山军团最有效的大杀器。
也许正基于此,焦挺后来上了梁山,宋江也不敢给他太重要的活儿,只是一个步兵的低级军官,很多大仗焦挺只是负责保护帅字旗。
王伦让他做自己的贴身保镖也是缘于此。
祝彪是识货的,所以没有轻举妄动。
这里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王伦说的要礼聘扈三娘,他既然敢这么说,难保扈三娘已经和他一条心了----虽说今天上午才给自己送冬衣下午就跟了别人有点扯,但这种事宁可信其有,别等下自己单挑王伦,却被扈三娘截停。
到时候他的未婚妻因为别的男人和自己对打,那才是天大的笑话,自己要成为武学科的笑柄!
要是扈三娘和其双宿双飞走了,他自然回去之后便会写信让家人把她休了;要是王伦还在东京,总有见面的机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夺妻之恨,不共戴天!
祝彪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扈三娘晕了,不知如何面对众人。
花荣和妹妹相视一眼,也不知道如何开场。
倒是王伦大方的很,没事人一般道:“我们要快走了,那边还在等着我们呢!”
扈三娘刚刚接受退婚甚是果断,现在事情过后却心乱如麻,主要是斯事体大,回家之后止不定会有多大的风波。跟着去吧,似乎就坐实了王伦的话;有心回去吧,却又不好开口。
她是担心自己走了让王伦有别的想法呢!
如果王伦真的到扈家庄提亲,她不会拒绝。难得有一个自己看着还顺眼、对自己大脚和个高竟然维护的男子,她是真被感动了。
所以只能低着头,对王伦的意见表示默认。
一行人到酒楼时,杜迁他们已经满满当当上了一桌酒菜。宾主客气一番,依旧是王伦坐主位,花荣坐上首,其他兄弟雁形排开,这将成为惯例。
随着杨林的加入,人手不足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王伦终于可以大干一场了,所以分外高兴。
房间内,众兄弟觥筹交错,十分热闹。
与之相对的是扈三娘明显地提不起精神,这未免和气氛有些违和。好在她和九娘、花丛被安排在隔壁雅间吃饭,倒不至影响了兄弟们的发挥。
说起工坊的前景,众人都露出不胜欣羡的神色。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吃过曾经的苦,便会向往未来的幸福生活。包括花荣在内都是三山五岳的人,所以群情激昂,都准备着要大干一场。
正嗨之间,便听外边一声娇喝:“哥哥!”
花荣和妹子最为亲近,听得是花丛的叫声,赶紧一个箭步冲出去。
却见花丛被两个男子拦在走廊尽头,满面惊慌。两个男子都是锦衣华服,满嘴酒气。一人扶着墙傻笑,另一个身形萎琐的还在大叫:“美人儿,你不要惊慌,我们衙内最是体贴温柔的,跟了他,你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花荣大怒,竟然有人调戏到自己妹子身上,这还了得!
不过还有人比他更快,那便是王伦。
自从见到花丛,他便认为是自己的良配,甚至比扈三娘还要上心。见她受辱,那比要自己的命还狠,当即冲上前去,一脚便把大叫的男子踹倒:“你这厮好生无礼,光天化日之下敢调戏民女!”
该男人出头的时候,他责无旁贷!在他心中,花丛是花一般的女孩,岂容他人亵渎?
虽说他不是练家子出身,这一脚却还是很有力道的,加上那人已经带着七分醉,便结结实实地摔了个狗啃泥。
和祝彪决斗肯定不行,但打一个醉汉还是有把握的,这叫不打无把握之仗,王伦的经验。
那人吃了一脚,又摔了一跤,或许是吃打的痛了,便本能地向前一扑,却正好抱住花丛的脚,把她吓得玉容失色,接连跳开。
这一下更不得了,王伦见对方还敢不出手,尤其是花丛的惊叫让他无名火起,便跳过去用脚猛踩那人的手背。
“啊!”地一声惊叫,那人酒已醒了大半,看来确实是吃痛了,却条件反射地又扑向花丛,或许认为靠在她身边才会安全些。
能不痛吗?王伦气急败坏之下可是下了狠劲的!他根本不知道对方完全是无意识的行为,倒不是真的想骚扰花丛。
不过花丛却吓了一跳,眼见退无可退、躲无可躲,只能拼命用脚来蹬。她穿得是寻常棉靴,不但保暖,踢到人时也很疼。只是她毕竟是个女孩子,力道较弱,最后仍然被人抱住。
这一下发生得太快,王伦反应就不够了。花荣本待也跳过去的,不想另一个醉汉却把他拦住了。刚刚看妹妹只是受骚扰,京中之地,他未敢造次,便要和其撕扯。
这时候王伦已经缓过神来,见那人又抱了花丛的脚,不禁怒从胆边起,恶从心底生,又冲过去踩对方的手。哪知道对方却越抱越紧,拼着挨打,竟然不松开了。
花丛这回是真受惊了,颤得连脚都踹不下去,眼看腿软要蹲下。王伦见不是头,从侧面抱起她的腰,然后对着地下那醉汉把全身的洪荒之力都用出去了:“去你的!”
这一下果然管用,这回醉汉被踹到手指,吃痛之下只能撒了手。
王伦还抱着花丛,柔声道:“可曾受辱了不曾?”这一刻只觉得她身上绵软温香,十分惬意,虽然清醒了些,却仍然不愿松开。反正她体态轻盈,抱一会累不着的。
反正是失礼,那干脆就彻底失礼一次罢了,机会难得呢。
花丛还是第一次被哥哥之外的男人抱过,便是哥哥,也只在小时候抱过她。此刻在王伦怀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亦真亦幻,欲走无力。
后世有位著名的女作家曾经说过,女人对于男人的爱慕,总要带点崇拜感。花丛的生活圈子极小,所以说她是小家碧玉,见到的人也都是如哥哥一般为生活奔波的人。
虽然经济条件拮据,却不妨碍她精神生活的富足,毕竟父母健在的时候受过的教育很好。
然后在王伦成名之后,她就听到了这个人,知道了他的诗词,并且成为了他的一个迷妹。
哥哥意外结识王伦,对她来说是意外之喜;王伦在经济上给予花荣的帮助,让她看到了哥哥久违的笑容,那是长期生活在下层突然看到人生跳跃机会的激动。
就在昨晚,她知道了哥哥拿到了一笔巨款,足足可以维系他们兄妹后续在京中的两年内衣食无忧。
说他是她和哥哥的恩人也不为过。
偶像加上恩人,让她不由自主地对王伦产生一种别样的情愫,说是好感完全不差。
但她也听说了王伦的地位,是可以随便叩开丽香院两位头牌的家门、可以让樊楼的李师师欣赏不已、可以让清风楼的老鸨又赠重金又免酒饭还搭上金牌乐手崔念四,只为求得他的一首诗。
她觉得她和他的距离有银河那么远,所以从未想到有一天,她竟然被他抱在怀里。
这一刻她完全没有想过挣扎,也暂时忘记了刚刚的惊吓。
直到花荣也焦急地跑过来问她:“怎样了”时,她才觉得不妥,但是该怎样优雅地离开?她不知道,反正突兀地离开会使两人都尴尬。
王伦也觉得不妥了。刚才把她抱过来是为了避免被那醉汉弄污了她的腿,可是哪有一直抱着的道理?
好在他急中生智,赶紧向花丛挤眉弄眼地使眼色。花丛虽然没明白他想表达什么,却不露声色地眨了一下眼,很俏皮。
“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
“能站起来吗?”
“我试试,哎,可以呢。”
“那你小心点走着看。”
“唔。”
以上没营养的对话,是王伦先挑的头,但是花丛却很聪明地应和上了,毫无违和感,就像彩排多次的搭档。
随着对话,王伦很自然地松开她。花丛也装模作样地试着站好,小走几步,中间还小扭了一下,然后露出不胜欣慰的笑容:“奴家感觉好多了。”
果然女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女孩也一样,很多事完全是无师自通的。除了王伦,她巧妙地骗过了在场的所有男人。
以至于花荣以为她的脚或伤或崴了,晚间又仔细问过。
这时候那两个醉汉也清醒多了,其中在地下吃了大亏的直接骂开了:“哪里来的野种,敢坏了大爷的好事!”
花荣听了,提拳欲打,王伦却听出似乎相熟啊。
细着瞧过去,呵,还真应了那句话:不是冤家不聚头。
高衙内的两个狗腿子么,富安、陆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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