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知青点,郑红捂着鼻子从旱厕出来。

    呼!臭死了!

    她使劲扇了扇面前的风,好像是想通过这个方式赶跑鼻腔前充斥的臭味。

    老天爷,早知道农村这么可怕,她就是打死也不下乡。

    走到院子里打了井水洗了手,刚站起身就看见推门进来的裴钰。

    男人穿着一件半旧的短袖,灰色长裤,裤腿上沾着一大片泥点子。

    由于个子太高,跨门槛的时候还稍稍弯了弯腰。

    手上拎着一把镰刀,骨节分明的手指,微微贲起的小臂肌肉,走动时腰背挺直。

    神色冷峻,五官分明,微微侧着头时,眉眼更显冷淡,只能看到高挺的鼻梁,以及微抿的薄唇。

    见到郑红愣愣盯着他,裴钰微微点了点头,就掠过她走到旁边冲了冲脚,洗干净手才回房间。

    直到门关上的声音响起,郑红才回过神,抬手摸摸有点发烫的脸。

    这还是她第一次单独离裴钰这么近呢!

    这次他们知青点一共来了七个人,三女四男,加上知青点原本的几个老知青,不大的院子一下子挤了十几个人,女生一间,男生一间,其中她和楚晴,裴钰,赵远之四人来自首都,另外一个女生叫吴倩,来自河北,剩下的两人是王路,王锋堂兄弟俩,来自山西。

    郑红之前在首都没见过裴钰,但是不妨碍在火车上就对他芳心暗许,不止她,她知道楚晴肯定也喜欢裴钰。

    她碰见过好几次楚晴偷看裴钰!

    别以为她不知道,每次只要裴钰在,楚晴说话都是掐着嗓子的轻柔,他们大男人可能只是觉得声音小了点,细了点,但是女人懂的都懂。

    暗地里她还听到原来的老知青吐槽她装纯!

    也是,裴钰长得好,而且看他刚来时的穿着,家境肯定不错,可惜他这人话少,她虽然在火车上趁互相介绍时有意打听,不过还是没套出什么有用消息。

    “回来啦,裴哥,”听到开门声躺在炕上的赵远之头翘起来。

    “嗯,去给老铁头收了稻子。”裴钰说着将桌子上弄乱的东西归置好。

    “这大热天,也就你去帮他。”

    赵远之翘着二郎腿,“不过老铁头也可怜,腿瘸了耳朵也不好使,我听说十几年前他媳妇是跟一个货郎跑掉的,据说那货郎长得出挑得很,不过肯定比不上裴哥你呃”

    见裴钰面无表情看着他,赵远之摸摸头嘿嘿一笑。

    不过他也没说错,他裴哥是长得好,从小到大,光是找他打听消息,他收到的礼物都不知道有多少,可惜的是他裴哥白瞎了一副好相貌,跟他一样,到现在还是光蛋一个。

    暴殄天物啊!这脸要是给他赵远之,那不得起飞!

    现在好了,来到这穷乡僻壤,坐火车回首都都得三天兩夜,别说找对象了,连吃个肉都是奢侈。

    这里除了田还是田,每天睁眼就是种地,闭眼还是种地。

    才来这里大半年,他已经开始怀念去年的自己了。

    顾影自怜了一会,赵远之又精神了起来,“今天还上山不,裴哥,昨天那个烤野鸡真香!”说着还滋溜了一下口水。

    没办法,供销社的肉要票,他的票已经用完了,裴哥的肉票也大多进了他的肚子,没办法,馋啊!

    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好吃,可是偶尔打个牙祭可以,天天去吃谁家的钱也不是烧的,裴哥已经很照顾他了。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每天干活干的缺油水,他就是格外馋,赵远之挠挠头,低头看到自己的体格又释怀了,他这身体想吃肉也是正常的。

    赵远之虽然名字取得文雅,但是本人却是个五大三粗的性格,平生只对美食感兴趣。

    当然,也跟他长得太凶找不到对象有关,年轻大小伙子,一直找不到对象,再不转移注意力吃点好的,憋都能给憋坏。

    不过赵远之也习惯了,有他家裴哥在,就没几个女人能看到他,哪怕他块头大,肌肉多,人家也只会嫌他碍眼挡事儿。

    “对了裴哥,那个郑红老找我打听你的事儿,我估计是看上你了,就是长得不太行,比之前大院里的丫头差远了,你可得离她远点!”

    反正他赵远之第一个不同意,他裴哥这身板这模样,怎么着也得找个好看点的吧!

    说着他摸摸下巴,“今天中午你不在院子吃饭,楚晴给你留了一碗中午烧的鱼,味道不咋地,不过聊胜于无,王锋想吃被拦下来了,嘿嘿,还是我裴哥魅力大,楚晴平时可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不过人家长得美”

    话还没说完,赵远之就嗷嗷叫了起来,“裴哥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说了。”

    “以后在背后少说这些乱七八糟的”,裴钰拧着眉,“你因为这张嘴遭的罪还少了是吧,有这闲工夫滚去把地扫了。”

    “这就扫,嘿嘿,这就扫。”赵远之抬手轻轻打了自己一巴掌,嬉皮笑脸的模样。

    “滚回来,把你的毛巾拿去洗了,馊了自己闻不到吗?”

    “得嘞。”说完还打了个千儿。

    裴钰一脚踹到他屁/股上,笑骂道:“狗东西!”

    赵远之龇牙咧嘴走到井边上,拿着自己的毛巾闻了闻,自言自语道,他怎么没闻到馊味,就他裴哥事多!

    他就不懂了,怎么一个大男人这么爱干净,关键是他自己爱干净就算了,还见不得他脏。

    虽然赵远之不想承认自己脏,但事实上,他确实挺邋遢的。

    额

    可是转念一想,他就理直气壮,起码他最近都洗澡了。

    而且赵远之委屈,自从下乡同住一个房间后,裴哥对他都不如以前亲昵了,以前他很少踹他的。

    现在短短半年,他已经踹了他,一二三四五六七,哎呀,反正很多次了。

    要是裴钰在这,肯定要再给他一脚,谁大夏天做农活回来澡都不洗的,说馊了都是委婉,其实都有点发臭了,偏偏赵远之啥都好,就是不喜欢搞卫生,尤其是个人卫生。

    以前即便在一个大院儿,但是各自住各自的家,倒没有太大关系,现在天天同住一屋,见他下工回来,一身臭汗草屑就往床上倒,裴钰太阳穴都在跳。

    更别说那熏人的臭脚,其实裴钰还收着脾气,要是搁前几年他当兵的时候,就赵远之这样的,他能连续一个月不带重样的操练,保准给他训服了。

    包括这喜欢背后说八卦的习惯,都得慢慢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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