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人?

    秦北越脸色顿时黑了黑。

    别人或许不理解她的意思,但从第一次见面,花棠就称呼他为“主人”,想来是她小脑瓜里对“丈夫”的别称。

    她这是想说,他都不要她了,她就去外面找人嫁了……

    “不准!”他厉声道。

    花棠瘪嘴。

    她抬手,推了推身前高大强壮的男人,出声道:“就准,就准。我要换新主人,换很多很多。”

    哗。

    秦北越脸色黑得滴水。

    可花棠哪里看见,只顾着出气:“哼哼,你们是坏的人类,欺负棠宝,我不给你生崽了,给别人生一后花园。”

    这话一出口,秦北越脑海里浮出别的男人抱着身前软轿如绵的女人,顿时心口闷闷的,脱口而出道:“我娶你。”

    话音落地,震惊秦家。

    连秦新民都暴躁了,猛地跳起来大声吼:“你疯了吗?”

    娶个傻子!

    “对啊,你要三思,男人不能太心软,心软成不了大事。”秦家大哥道。

    孙春香更急坏了。

    她怕花棠这大傻子生出一窝小傻子,心之所急,脚下发软,奔去抓住儿子手臂:“你可不要冲动,这是婚姻大事儿,一辈子啊。”

    “是啊是啊,我们是不会害你的。”

    秦家纷纷出言劝阻。

    一开始,秦北越脑子乱糟糟的。

    但家人越是劝阻,他反倒冷静下来,心里那一道朦胧的声音竟然变得清晰明了:他要对花棠负责到底!

    于是,秦北越主动向花棠伸出左手:“握住我的手。”

    花棠刚想摇头。

    他提前出声道:“你不能拒绝!”

    花棠抬头,扫了一眼秦北越冰寒刺骨的眼眸,心里不服气:臭屁死了,要不是人家掉进人窝,才不受你这冷脸怪的气呢。

    但棠宝……能屈能伸。

    她不喜欢吃苦,也不想吃,秦北越个头高,长得凶巴巴的,应该算人族里的……强者吧……

    那就,就……勉强收他做新主人。

    大不了,以后出现更强的,打败秦北越,她就可以换新啦。

    赫赫赫。

    棠宝真聪明。

    把自己想开心了的花棠,很自然地伸手,搭在男人掌心里,甜滋滋喊了一声:主人。

    秦北越握紧她软糯的小手,粗厚的茧磨砺着她娇嫩的肌肤,他出声纠正:“以后喊我北越,我是你的丈夫,记住了吗?”

    疼~~~

    花棠手背被粗糙的男人磨疼了,但一想到他是主人……哦不,在人族里叫“丈夫”,便怏怏的点头:“好的,丈夫。”

    “……”秦北越。

    呵,小傻瓜。

    他目光落在女人甘甜如蜜的眼眸上,忽而觉得,娶了她做媳妇儿,往后倒也不必像老王天天被爱人奚落唠叨……傻归傻了点,但他会一点点教她怎么做夫妻……

    秦家人傻眼了。

    他们极其清楚秦北越的脾性。

    一旦他决定的事儿,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念书是这样。

    参军是这样。

    在部队里拼命,也是这样。

    他一朝决定娶谁,连父母也做不了他的主。

    秦新民气得眼皮子一翻,撅过去了。

    孙春香急吼吼抱住老伴儿,狠狠掐住他人中:“新民,新民,你要挺住,别这么生气啊——”

    那一晚,秦春花被全家批斗。

    他们迁怒于她,让她从今往后,再也不许干涉娘家的事儿。

    秦春花连夜羞愤地跑了。

    她暗暗决定,一定要想方设法弄走花棠,沈莞才是她相中的弟媳妇儿,其他人都没这个资格。

    当秦北越娶了前锋村傻子花棠的消息传扬开,别说他们村儿,远近几个村里人都炸开锅了。

    乡下人常年面朝黄土背朝天。

    今年村里又发了洪水,淹没大量良田,村里庄稼收不起,往年囤积的红薯该吃也吃空了,一家家饿着肚子,已经发展到挖野菜吃的地步。

    前锋村更离谱。

    野菜吃空了,草根吃尽了,连树皮也剥着吃光了,一个个饿红了眼,想尽办法弄吃的,家里有闺女的,都恨不得找个好人家,换点粮回来吃。

    秦北越在部队升官,经常往家里寄粮食和钱票,早被十里八乡的人惦记着呢,都在幻想自家有个待嫁的闺女,一朝被他相中,能吃几顿饱饭。

    这下好了,首长谁也没相中,反倒娶了个碍事儿的傻子,直接跌破众人的眼珠子。

    前锋村沈家。

    沈莞眼眶红红的,显然是大哭过一场。

    “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那么多参军的,当首长的,又不是只有他秦北越一个好男人,爹给你挑个更好的。”沈父愤愤然道。

    秦家不厚道。

    尤其龟儿子秦北越。

    他救人就救人,还把终身大事搭进去。

    问题是——

    龟儿子来前锋村,主要是来跟他闺女相亲的,消息早传扬出去了,现在事儿黄了,给人留下被人嘲讽的口实:秦北越宁愿娶个傻子也不娶前锋村的村花……

    流言四起。

    沈家的脸丢尽了。

    往后要他们家在人前怎么抬得起头,闺女还怎么嫁人?

    沈父气得心肝儿疼。

    忽然——

    沈莞站起身来,对沈父道:“爹,我要去南大军区做军医。”

    她是后世一名外科医生,苏醒时才知道,自己穿越了,穿进一本名为《六零之娇娇后妈是神医》的书中。

    男主秦北越,女主便是她。

    只是按书中剧情走向,她穿来的时间不太对。

    太早了。

    早到还没开始走剧情呢。

    原本书中开端,秦北越前妻花棠在生下一双儿女后,难产死了。

    他从军区返回老家接走孩子。

    可秦北越毕竟是个粗人,不太懂怎么照料孩子,身为女主的她在老首长的介绍下,与秦北越开启了一段浪漫又绚烂热烈的感情……

    她凭借过硬的医术,在军区站稳脚跟,获得两个孩子的认可,一步步淌过艰难岁月,走向远大前程。

    沈莞从医十几载,没有贞操观念。

    她早早接受自己会跟个二婚男走进婚姻,也接纳未来丈夫有妻有子的现实,只是当她亲眼目睹秦北越跟傻子搂搂抱抱的一幕,心中不免酸唧唧的。

    一想到属于她的男人,搂着别的女人,眼泪不争气地哗哗流淌。

    不过,她很快想通了。

    既然无法改变既定的剧情,她也没有因为早来,就改写命运,成为秦北越第一任妻子,那么就走主线,去军区……

    未来属于她,秦北越终究是她的。

    谁也抢不走!

    她沈莞决定要嫁的人,就算他不点头,捆也要捆进洞房,不然她会压不住心中恶魔,操手术刀亲手送走秦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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