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未来一年的大致规划做好,孟怀君合上笔记本,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芬妮见孟怀君起来,立马把她的笔记本收起来,同时给她送了一杯水。
“小姐,晚餐是去餐厅,还是让人送过来?”
“送过来吧,对了!用小盘子给我每样盛出来一份就好,按照我以往的饭量来!”
晚上孟怀君没有邀请唐城一起吃饭,而是独自坐在包厢里品尝美食。
唐城和几个队友在隔壁包厢吃饭,全程都黑沉个脸,几个队友默默对视,都不明白谁又惹到他们队长了,周身的气压黑沉着可怕。
晚上六点,火车将到达海市,这是一个大站,火车要停靠三十分钟,芬妮询问她要不要出去透透气。
孟怀君也确实待的有些乏了,就点头同意。
等所有人都吃完晚饭,火车也到达了目前经济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海市。
随着孟怀君下车,所有军人立马严阵以待,留下四人守着包厢,剩下六人一起全部跟上。
几个外国人也在火车上憋了一天,如今听说能下车透透气,一个个兴奋不已。
一群人走下火车很快就引来了上车下车人的注视。
列车长知道孟怀君一群人身份特殊,看他们下车了立马和海市的车站工作人员沟通,很快就把他们活动区域给隔开了!
火车外人流密集,大包小裹,拎鸡带鸭的密密麻麻全是人,大多数人的形象还是灰扑扑的,整体颜色以白蓝黑为主,但是这里毕竟是海市,走在时尚的前沿。
如今才刚刚改革开放,但是人群里就已经有穿着鲜亮的时髦女郎了,还有一些西装革履,腋下夹着公文包的男人。
形形色色的人,匆匆忙忙的走,但是每个路过这边的人都忍不往他们这边张望。
人群里一个女人费力的拖着两大包东西往车厢门口走。
女人头扎两个麻花辫,身穿粉色碎花衬衫,下身是一条黑裤子,肩上挎着一个军绿色的帆布包,手上的两个袋子,个个都有半人高。
苏晓晓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抬头就看到了远处一群与这里格格不入的人,尤其是站在中间的女人,就连她上辈子在军长家见到的小姐都比不上她。
最重要的是她那身穿着,这绝对不是这个时代华国女人能穿的东西。
约莫七厘米的高跟鞋,修身的黑色长裙,红色的披肩丝绸,整个人身上的贵气即使相隔数十米她都能感受的到。
“如果能在这样的人面前留下好印象,她是不是能更顺利的发展自己的事业?”
苏晓晓很激动,但是她很快就按耐下了心中的急切,低头看看自己的穿着,还有浑身的汗臭味,她这种形象,应该没走近就被人拦下来了!
叹了一口气,苏晓晓继续拉自己两个大袋子,老天爷既然让她重活一次,她就绝对不会重蹈覆辙,她要靠自己的双手为自己的孩子撑起一片天。
苏晓晓是重生的,她上辈子是个婆家贼,丈夫给她的钱她全部拿回了娘家,娘家就算缺块砖头,她都能从自家炕上拆下来一块砖带回娘家。
这样的她自然是不得婆家喜欢,军人丈夫虽然没说她什么,但是给她寄回来的钱却越来越少了。
直到后来她随军,被亲娘挑拨要把家里的妹妹嫁军官,要让哥哥弟弟都当军官,她为了娘家奉献了她的一生,导致自己的女儿无人看管,吃不好穿不暖,还处处被人欺负,最后女儿受不了霸凌自杀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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