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43章 血腥味吸引胡狼过来
    地上的小石头没有什么用,刘畅用来磨牙都嫌矮。

    可如果在地下洞穴内,有一块大石头立在洞穴内作为洞壁,用来磨牙。

    岂不是正好。

    刘畅在脑海中设想了一下,洞穴内的通道,可以绕过石头,将石头的一面作为洞壁。

    这样他可以在洞穴内磨牙,休息锻炼两不误。

    唯一的问题就是要选好地址。

    刘畅后退了几步,仔细观察石头的形状,在脑海中模拟石头在地下的部分可能是什么形状。

    大概确定好方向后,他又后退了几步,开始挖掘。

    如今刘畅称得上是挖洞大师,獠牙如同铲子一般,把地面的土刨开。

    很快,一个洞穴入口成型。

    刘畅抬头看向石头的方向,再次在脑海中模拟一下自己洞穴的走向,确定没有问题后,他闷头狂挖。

    每隔二十分钟左右,刘畅就会推一堆土出来。

    工作效率杠杠的。

    挖了一条一米多长的通道,刘畅走出半成型的洞穴,朝着西边的洞穴跑去。

    干了这么久的活,他肚子饿了,需要进食补充消耗。

    太阳当空,晒的刘畅背后的皮肤滚烫。

    ‘好久没去红浪漫洗浴了。’

    刘畅不由得怀念起红浪漫洗浴的滋味。

    全身浸泡在微冷的泥水中,粗糙的泥沙磨蹭全身,那叫一个舒爽通透。

    洗浴完事,身上糊着一层红色的泥巴,还能有效的阻挡太阳毒辣的照射。

    可惜,现在疣猪族群内只有疣猪妈妈,单独一只成年疣猪带着儿女团去洗浴,风险很高。

    一路上,刘畅连一条小蜥蜴都没看到。

    天气酷热,蹄兔田鼠蜥蜴这些小型动物,都躲在草丛或者洞穴里纳凉。

    跑回洞穴,刘畅没有第一时间进食,而是躺在地上。

    火热的后背贴着冰冰凉凉的洞穴地面,刘畅身体迅速降温,舒服的嘶哈着。

    忽然,刘畅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赶紧爬起来,看到一只田鼠朝着洞穴外飞快跑去。

    ‘原来是田鼠家人,看来你也是在这里纳凉啊。’

    ‘别着急走啊,多待一会。’

    刘畅咚咚咚追了上去。

    他速度比田鼠快一大截,冲过去头一甩,獠牙直接将田鼠在大热天里扎了个透心凉。

    田鼠身躯在空中飞了几米,砸倒在地上。

    刘畅嘿嘿一笑,上前叼起田鼠,返回洞穴。

    又获得田鼠家人送来的厚礼,美滋滋。

    吃完了田鼠,刘畅把蛇肉从地里拨出来,大口进食。

    填饱肚子后,他把剩下的蛇肉放入洞里,重新盖上。

    经过两天的消耗,蛇肉只剩一小半,明天就要吃完。

    刘畅不免有些惆怅。

    肉食太少了,经常是吃了上顿,想着下顿。

    得亏他是杂食性动物,没肉吃可以吃草,可这样刘畅也很不爽。

    啥时候能实现肉食自由。

    吃饱了肚子,刘畅躺下休息。

    外面太热了,挖洞的活不着急,没必要让自己太辛苦。

    睡着觉,刘畅又听到洞穴外传来细微的脚步声,像是什么动物在洞穴外徘徊。

    刘畅睁开眼睛,站起身,轻轻吸着鼻子,辨识外面的气味。

    闻到熟悉的腥味,刘畅嘴角咧开。

    原来是战地小记者,胡狼铁铁。

    只是刘畅好奇,战地小记者不去狮子鬣狗那边刺探军情,混吃混喝,怎么跑到他的洞穴门口了。

    刘畅目光在洞穴内转了一圈,落在田鼠的残骸上。

    莫不是田鼠残骸的血腥味,把胡狼吸引过来了。

    之前这个洞穴只有一处出口,哪怕洞穴内有血腥味,也不容易传播出去。

    刘畅又开拓一个出口后,两个出入口形成空气对流。

    好处是洞穴内空气流通,没有太大的异味。

    坏处是洞穴内的味道会传出去。

    草原上很多动物相隔几公里,都能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

    它们会追寻着血腥味,企图找到猎物。

    例如鬣狗或者狮群,经常扮演程咬金的角色,抢夺猎豹的食物。

    可怜的猎豹让这群强盗抢成草原上的打工豹。

    胡狼也是嗅觉非常敏锐的动物,经常在狮群或者鬣狗群捕食到大型猎物的时候凑过去,凭借自己堪比瞬间移动的速度,跟着狮子鬣狗混吃混喝。

    它的饭量非常小,一两斤肉就能吃饱,所以大部分时候狮群或者鬣狗群在干饭的时候,都懒得花力气驱赶它。

    胡狼也凭借这一手本事,获得了战地小记者的名声。

    刘畅猜测,在洞穴外徘徊的胡狼,肯定是闻到了洞穴内的血腥味,在食物的吸引下,顶着炎炎烈日跑过来。

    胡狼天性狡诈隐忍,面对洞穴内可能存在的动物,表现的非常谨慎。

    刘畅甚至觉得,洞穴外胡狼弄出来的脚步声,可能是它故意为之。

    如果洞穴内存在其他动物,听到洞穴外的动静,肯定会忍不住出来查看情况。

    胡狼在洞穴外蹲守,要是洞穴内的动物庞大,它便撤离。

    要是没有动物,胡狼才敢安心进洞。

    梳理明白情况,刘畅嘴角的笑容越发灿烂,决定和胡狼比一比耐心。

    他站在原地,耐心的等待着洞穴外的胡狼进洞。

    洞穴外。

    一只胡狼踱步,蹄子踩在青草地上,发出轻微的声音。

    它的目光紧紧盯着洞穴出入口,眼神中满是警惕和戒备,同时还有一丝贪婪。

    胡狼完全能够断定,血腥味是从眼前这个洞穴内传出来的,只要它进入洞穴,哪怕洞穴内只剩一堆残羹剩炙,也足够让它饱餐一顿。

    它反复的在洞穴出入口走来走去。

    几分钟后。

    洞穴出入口依旧没有动静。

    胡狼断定,狩猎者吃饱之后已经离开,到它享用美食的时候了。

    它迈着轻快的步伐,满怀欣喜的走进洞穴。

    进入洞穴,那股血腥味越发浓烈,胡狼心中越发欢喜,拐个弯,还没等它看清拐弯之后的情况,一道破风声在它耳边响起。

    胡狼心中警铃大作,四肢在地上发力,身躯如同箭矢一般往后退。

    突然的杀机,让胡狼下意识的作出逃跑反应。

    它来不及思考为什么它在洞穴外磨蹭了那么久,故意搞出动静,洞穴里面的动物愣是不出来。

    偏偏等它进入洞穴的时候动手,来偷袭它!

    咚咚咚!

    蹄子踩在地面,发出沉闷的脚步声。

    刘畅一击不中,启动v5发动机,追击胡狼。

    胡狼那堪比瞬间移动的速度太快了,哪怕刘畅进入潜能爆发状态,躲在阴影处打偷袭,也没能一击必杀。

    如果换做野狗或者鬣狗,刘畅有必中的信心。

    唰唰唰!

    胡狼飞快的跑出洞穴。

    在它身后。

    咚咚咚!

    刘畅发足狂奔,身躯如同狂飙的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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