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50章 又来一群狒狒
    ‘或许是神秘珠子一直在改造我的体质,之前领地内肉食供应不充足,所以我没有发觉。’

    刘畅将原因归结于神秘的珠子。

    不管怎么说,能吃是好事。

    吃的多,证明身体新陈代谢快,生长速度也快。

    不知不觉间,刘畅跑到之前狒狒群栖息的树林前。

    吱吱吱!

    树梢上,示警狒狒发出尖叫声。

    一群在地上觅食的狒狒,纷纷爬上树,打量着眼前的不速之客。

    几只成年狒狒攀附在树干上,观察着刘畅,似乎对后者有些莫名的想法。

    刘畅的眉毛挤在一起。

    之前他带着疣老汉疣猪妈妈还有铁蛋,合计四猪,多次袭击狒狒领地,好不容易才把狒狒群驱赶出这片树林。

    没想到疣猪群退出新领地不到一个月时间,又来了一群狒狒。

    他进入潜能爆发状态,昂头看向树上的狒狒。

    很快,刘畅辨认出,眼前的狒狒群和之前的狒狒群,不是同一群狒狒。

    新来的这支狒狒族群,成员数量大约在二十到三十只左右。

    成年雄性狒狒有七八只,算是一股不弱的力量。

    忽然,一棵树杈上挂着的风干皮毛,吸引了刘畅的注意力。

    那块皮毛表面脏兮兮的,依旧能看出皮毛上有花瓣状的斑纹,最明显的莫过于一颗吊在皮毛上,随风飘摇的花豹脑袋,还有那锋利且长的四颗犬齿。

    刘畅一瞬间便认出了这张皮毛的主人,正是差点让自己饮恨西北的罪魁祸首。

    是那条花豹!

    对于这头花豹的死亡,刘畅在心里早有预料,只是没想到自己能见到对方的残骸。

    至于为什么花豹的残骸挂在狒狒领地的树上,刘畅估摸着那只花豹跑到这里便重伤垂死,让这群狒狒捡了便宜。

    狒狒本来就是杂食性动物,遇到垂死的花豹自然不会客气。

    吃完花豹肉之后,这群狒狒把花豹的皮挂在树上,用来震慑其他入侵者。

    等于是向其他动物宣告,狒狒族群击杀过一头花豹,给自己脸上贴金。

    非常符合狒狒奸诈残忍又不要脸的特性。

    刘畅的目光又落在树干上。

    他起初苦练自己的獠牙穿刺技能时,便是用这里的树干作为训练靶。

    不少树干上还留有他当时训练时,凿出来的深坑。

    最惨的那棵碗口粗细的大树,光秃秃的树杈上,树叶已经掉光,树干似乎严重缺水干裂,显然已经死了。

    吱吱吱!

    看到没有其他疣猪过来,几只成年狒狒落在地上,朝着刘畅走来。

    它们走的不快,似乎没有什么攻击性。

    刘畅知道,眼前的和善是狒狒迷惑猎物的假象,一旦它们围住了猎物,便会露出狰狞的一面。

    几只狒狒会轮番出手,在猎物身上弄出伤势。

    猎物想要逃跑,它们便会一拥而上,拖住猎物。

    直至猎物伤痕累累,精疲力竭。

    狒狒同样是生吃猎物,残忍程度较之鬣狗更胜一筹。

    猎物被鬣狗群围住,几分钟就被分食殆尽,落在狒狒群手里,半个小时都死不掉。

    几只狒狒一步步接近刘畅,刘畅缓步后退,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双方各移动了十来米,狒狒依旧没有拉近和刘畅的距离。

    吱吱吱!

    一只成年狒狒很是着急,蹦蹦跳跳朝着刘畅跑去。

    刘畅转向,启动v5顶配发动机逃跑。

    看到刘畅跑路,其他狒狒纷纷不再掩饰心中的意图,撒开腿狂追。

    狒狒的移动速度并不快,跟在刘畅后面吃了一屁股灰,纷纷吱吱叫着,骂骂咧咧往回走。

    刘畅跑了一段路,停下脚步,目送狒狒群离开。

    他嘴角一咧,露出一丝冷笑。

    之所以不和狒狒族群发生冲突,因为刘畅准备将这一群狒狒作为自己的储备粮。

    他在新领地上暂时能获得充足的食物,即便击杀狒狒,吃不下对于他而言等同于没有收益。

    走出疣猪领地,面对未知的危险,刘畅牢记自己的目的。

    实现食物自由,快速成长!

    现在他不用为食物发愁,没有嗜杀的必要,随意击杀其他的动物,是浪费肉食的行为。

    还是那句话,在大草原上混,不是打打杀杀。

    等新领地上的其他动物无法满足他的进食需求,便是刘畅对这群狒狒挥动屠刀的时刻。

    而那时候刘畅比现在的体型更大,獠牙更锋利,哪怕面对狒狒族群,也能杀一个七进七出。

    烈阳当顶,许多小动物隐藏在草丛或者树荫下,熬过酷热的时刻。

    刘畅同样被晒的头皮发麻,特别是颈脖处新生长出来的皮,更是有一种被灼烧的感觉。

    他赶紧撒腿跑回西边的洞穴。

    躺在洞穴微凉的地面上,刘畅感觉身上的热气消散,舒服的不得了。

    等体温下降后,他站起身,拨出之前藏在洞里的胡狼身躯,撕开胡狼表面的皮毛,大口咀嚼起来。

    疣猪是食草动物,没有锋利的犬齿,只有臼齿,而且咬合力不是很强。

    所以牙齿不是刘畅的狩猎武器。

    但吃肉绝对够用。

    吃完一整只胡狼肉,刘畅肚子鼓鼓,叼着胡狼残骸丢出洞穴外。

    挖了个洞掩埋起来。

    他又随意啃了几口青草,去去嘴里的血腥味。

    吃饱喝足之后,刘畅回到洞穴美滋滋的休息。

    一觉睡醒,洞穴外天色已经昏黑。

    刘畅迈着轻快的步伐,朝着疣猪族群洞穴跑去。

    半路上,他又遇到一只瞎溜达的田鼠,直接一记獠牙制裁,送田鼠去见它太奶。

    ‘感谢田鼠家人。’

    刘畅欣喜的啃食田鼠肉,暗道还是好动物多。

    田鼠担心自己晚上挨饿,特意过来送餐。

    值得嘉奖。

    吃完田鼠肉,刘畅撒欢似的跑回族群洞穴。

    他照例给疣猪妈妈舔舐颈脖处的伤口。

    明明刘畅的伤势比疣猪妈妈严重很多,但他伤口恢复的速度更快。

    四天时间便完全无碍。

    而疣猪妈妈的伤口只是结了厚实的血痂,距离彻底恢复,估计还得一周左右的时间。

    这还是有刘畅为疣猪妈妈舔舐伤口,消炎消毒,加速愈合之后的效果。

    刘畅对自己身体的恢复能力,暗暗震惊。

    只要他不遭遇断肢创伤,其他的伤势,都要不了他的命。

    遇到强悍的食肉动物,以伤换伤将会成为他搏命的主要手段。

    接下来一连十来天,刘畅继续开拓巡视疣猪族群的领地。

    他收获了极多的肉食,肚子几乎没有瘪下去过。

    刘畅在外面开拓领地,也给待在原领地上的疣猪族群成员,提供了安全的栖息环境。

    疣猪妈妈的伤势完全恢复,每天照例带着儿女团外出觅食。

    经历过花豹袭击的族群成员,在觅食的过程中变的更加小心谨慎。

    而在疣猪领地外。

    有充足肉食的供应,刘畅的体型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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