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70章 已有取死之道
    如果是胡狼这一类中小型食肉动物过来蹭饭,刘畅懒得管,蹭也就蹭了。

    打工豹可是一头大型食肉动物。

    它饿起来一顿能吃二三十斤肉。

    关键眼前这头打工豹和自己有仇,刘畅再大方也不可能分享跟它分享新鲜的肉食。

    给它点破烂货打发走还行。

    打工豹看了看地面的半截瞪羚,又看了看七八米远处捻角羚羊新鲜的肉质,它思索了一会,最后还是蹲下身大口吞咽瞪羚肉。

    虽然不新鲜,好歹有得吃,比挨饿强。

    刘畅安心啃食着鲜美的肉质,等他吃到差不多饱腹,那只打工豹又朝着捻角羚羊走来。

    哼哼!

    刘畅站起身,哼哼两声。

    瞥了一眼自己刚才丢下半截瞪羚的位置。

    那里只剩一堆杂乱的碎骨和皮毛,肉全进了打工豹的肚里。

    ‘好家伙,半截瞪羚肉还喂不饱你,继续打我的主意。’

    ‘你要是吃完就跑,我还真拿你没办法,偏偏你贪心不足蛇吞象。’

    刘畅嘴角咧开,脸上满是不屑的冷笑。

    在他的眼中,这头猎豹已有取死之道。

    猎豹肚子七成饱,冲着刘畅低吼,更显凶狠。

    刚才在刘畅手下吃亏,那是因为它饿太久了,吃不饱没力气。

    现在不一样了。

    刘畅索性让开位置,走出五六米的距离,看着猎豹。

    猎豹微微错愕,意识到刘畅让出了进食的权利,它提步来到捻角羚羊身前。

    刘畅没有任何动作,为了消除猎豹的戒心,它甚至继续往后退了几步。

    与猎豹的距离拉开到七八米左右。

    这个距离他要是发起冲锋,猎豹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猎豹再无担忧,低头啃食捻角羚羊的肚皮。

    掏心掏肺,嗦螺蛳粉。

    猎豹脸上,爪子上染上了一层红色。

    刘畅气定神闲的等着猎豹大快朵颐,偶尔直立而起,扫视周围的环境。

    看到猎豹的腹部随着进食缓缓鼓起,如同装了一个气球进去。

    他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猎豹吃的肚皮都要裂开,连一口鲜汤都喝不下去。

    它站立起来,咬住捻角羚羊的颈脖,准备把这只捻角羚羊拖走。

    这只捻角羚羊经过刘畅和猎豹的进食,加上体内的血液以及其他器官甩出,轻了七八十斤。

    猎豹拖动起来并不费劲。

    刘畅提步向前。

    吼!

    猎豹嘴巴咬着猎物,发出低吼,眼中满是杀气。

    刘畅丝毫不怕,继续朝着猎豹走去。

    六米,五米,三米。

    两者的距离越来越近。

    猎豹极为不甘的松开嘴,灵活往后退,拉开距离。

    它惧怕受伤,不敢和刘畅再打一场。

    刘畅看到随着猎豹移动,它的肚子跟着摇晃。

    果然不出他所料,吃了大几十斤肉在胃里,会极大影响猎豹的敏捷。

    来到捻角羚羊边上,刘畅低头咬住猎物,朝着自己选中的方向拖去。

    之前刘畅拖着这只捻角羚羊,只能慢走。

    重量减轻三分之一后,刘畅拖着猎物小跑。

    吼!

    吼!

    猎豹跟在刘畅身后,愤怒的低吼。

    它知道刘畅的意图,想要独占捻角羚羊。

    这只猎物起码还有六十斤以上的肉,猎豹不愿意放弃。

    刘畅冷漠的看了眼猎豹,拖动捻角羚羊朝着自己预设的方向继续前进。

    七八分钟后。

    刘畅松开嘴,原地挖掘洞穴。

    他要把捻角羚羊的身躯藏好。

    猎豹站在刘畅十来米的位置,眼神冰冷的看着。

    它知道刘畅藏肉食的位置,等刘畅走了,它可以挖出来。

    猎豹的智商不足以让它思考,为什么刘畅会当着它的面藏猎物。

    刘畅挖掘洞穴的速度非常快,十多分钟后,一个足以容纳捻角羚羊尸体的坑洞出现。

    叼住捻角羚羊的脖子,刘畅将其拖入洞中,用泥土覆盖,并且踩上了几蹄子,压紧地面。

    免得血腥味逸出,让其他的食肉动物发现。

    做完这一切,刘畅大大方方的迈步离开。

    猎豹紧紧盯着刘畅的背影,心里有种不真切的喜悦。

    这头疣猪居然就这么走了。

    猎豹心中满是喜悦,来到刘畅埋捻角羚羊的位置,摇头张望。

    确认刘畅确实离开,它伸出爪子,准备挖出捻角羚羊。

    猎豹刚刚挖了一下。

    咚咚咚!

    疣猪独特的冲锋声响起。

    猎豹赶紧转头,看向声音来源处,刚刚离开的那只疣猪正朝着它狂猛冲击过来。

    二话不说,猎豹撒腿就跑。

    让它意外的是,这次身后的疣猪紧追不舍。

    猎豹气恼的回头瞟了一眼,发力狂奔。

    刘畅看着猎豹跑远,丝毫不慌,继续朝着尘土飞扬的方向追击。

    他知道猎豹速度非常快,同样知道猎豹的速度爆发持续非常短。

    猫科动物的耐力很差。

    急速状态跑个两三分钟,猎豹全身会急剧发热,必须停下来休息十多分钟。

    而刚才刘畅特意让猎豹吃撑了肚子,胃里满载的猎豹,行动受限,奔跑速度会下降很多。

    他绝对能追上去。

    几分钟后。

    刘畅再次看到了前方猎豹的身影。

    而猎豹此刻有些慌了。

    它肚子鼓鼓的,跑起来胃里翻滚不休,几乎要裂开。

    身后的疣猪却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如果周围有大树,猎豹会毫不犹豫爬上树,获得安全。

    可见鬼的是,它逃跑的方向一棵树都没有。

    等它反应过来,体力已经消耗了很多。

    咚咚咚!

    刘畅以将近五十的时速,稳定接近猎豹。

    察觉到猎豹的速度放慢,刘畅脸上露出嘲讽之色。

    真当他的肉好吃?

    如果猎豹吃完半截羚羊,没有贪心捻角羚羊,刘畅也懒得花时间追击它。

    那半截羚羊是他上回没吃完的猎物,有了新鲜的捻角羚羊,刘畅吃不完的肉食,给猎豹也就给了。

    奈何这厮贪心不足。

    刘畅让开进食位置的那刻,心里已经对猎豹动了杀意。

    埋下捻角羚羊的位置,是刘畅特意挑选的好地方。

    他短暂离开之后,对猎豹发起冲锋,逼迫猎豹逃窜的方向,几公里范围内没有大树。

    猎豹肚子鼓鼓,跑不出几公里肯定会被自己追上。

    而耗尽体力的猎豹,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一层层计划套下来,猎豹因为自己的贪心,全部踩中。

    它不死谁死。

    猎豹忍着肚子中的翻滚,艰难的又跑了一公里。

    它此刻有两个选择。

    一是回头和身后的疣猪血拼一场。

    二是朝着离自己最近的大树跑去,赌在疣猪追上自己之前,爬上大树。

    猎豹低吼一声,朝着离自己最近的大树跑去。

    它肚子太撑了,现在状态很差,对上身后的疣猪,没有必胜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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