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09章 赖着不走的狮群
    总之,自己非常牛逼。

    在大草原上横着走基本上够用了。

    刘畅站起身,来到亚成年雄狮面前。

    蹄子踩在雄狮身上,他低下头,撕开雄狮的黄色皮衣。

    战斗结束,休整完毕,该到他享受胜利果实的时候了。

    撕拉一声。

    雄狮的皮衣被强行拔下来,刘畅低下头大快朵颐。

    填饱肚子后,刘畅来到洞壁边上,进行热身运动。

    尝试了几个姿势,他嘶哈着停下动作。

    不论是下蹲还是仰卧起坐,都会拉扯他屁股以及背脊处被雄狮爪子抓出的血痕。

    疼的他忍不住龇牙咧嘴。

    ‘伤口恢复之前,暂时没法做日常锻炼。’

    刘畅扭头瞟了一眼背脊处的伤势,伤口依旧是血糊糊一片。

    原本伤口处的鲜血已经凝固,经过他刚才锻炼拉扯,又重新崩裂开。

    刘畅索性走出洞穴,朝着族群觅食点方向跑去。

    既然没法锻炼身体,那就休息几天,正好多陪陪族群成员。

    随着自己一天天长大,刘畅知道自己陪着族群成员的日子会越来越少。

    特别是疣猪妈妈。

    刘畅心里对疣猪妈妈很感恩。

    在他幼年期,如果没有疣猪妈妈为他撑起一片安全的环境,即便他再聪明,体内神秘珠子给他再多帮助,他也没有成长的机会。

    所以在他离开族群,成为一头流浪的雄性疣猪前,刘畅希望能反哺疣猪妈妈,为它撑起一片安全的生活环境。

    族群成员对于刘畅的突然到来很是惊诧,哼哼着回应。

    疣猪妈妈很高兴,看到刘畅身上血糊糊一片,它心疼的伸出舌头,舔舐刘畅背脊和屁股处的抓痕。

    刘畅平静的哼哼两声,表示自己没事。

    随后他便跟着族群成员一起觅食。

    接下来好几天,刘畅偶尔去北边的洞穴进食,大部分时间跟着族群成员一块啃食枯黄的野草,嚼野草的根茎。

    三天后,刘畅屁股和背脊处的抓痕彻底恢复。

    早上他带着族群成员觅食一会,便哼哼两声,离开族群,朝着面包树的方向跑去。

    他已经彻底恢复健康,该去看看面包树那边的情况了。

    路上非常顺利。

    一头一百七十多斤的成年雄性疣猪,只要不遇到食肉族群,等闲食肉动物根本不敢打歪主意。

    距离面包树两百米,刘畅放慢速度,小碎步接近。

    很快,他便看到面包树下的狮群,以及啃食了小半的佩拉犀。

    ‘我去,狮群吃的也太慢了吧。’

    刘畅一阵蛋疼。

    照狮群现在的进食速度,吃完佩拉犀可能还得一周多时间。

    他北边洞穴里面的那具亚成年雄狮,都已经吃了一半了。

    也就是说,当他吃完洞穴里的雄狮,接下来可能有五到六天时间,狮群还是会守着眼前的佩拉犀。

    有狮群在,刘畅不敢和狒狒族群开战。

    他只能在草原上晃荡,寻找其他的食物。

    ‘草了。’

    刘畅暗骂一声,转身离开。

    回到自己北边的洞穴,刘畅进行热身运动,继续锻炼自己的飞蓬步。

    练习一遍后,他扯下雄狮的大腿骨,丢在洞穴外的乱葬岗。

    既然短时间内无法和狒狒族群交战,刘畅只能想办法获取更多的食物。

    钓鱼狩猎显然是他目前最方便的办法。

    下午时候,刘畅听到洞穴外有嘎嘎的声音,他快速跑出去,看到几只秃鹫围在雄狮大腿骨边上。

    ‘妈的。’

    刘畅暗骂一句,转身回去洞穴。

    碰上秃鹫这类食腐动物,刘畅只能自认倒霉。

    秃鹫这玩意,鬣狗都不吃。

    它是草原上的清洁工,专门吃腐肉,体内不知道有多少种病菌。

    一晃又是三天过去。

    刘畅叼着雄狮的残骸走出洞穴,丢在乱葬岗上。

    ‘这块地方越发像狮驼岭了。’

    看着满地的森森白骨,四散的动物皮毛,刘畅嘴角咧了咧,转身朝着面包树的方向跑去。

    ‘卧槽,还不走?’

    距离面包树一百来米外,刘畅看着树下的狮群,一脸无语。

    佩拉犀身上的臭味,隔这么远他都能闻到,这群狮子愣是守着不肯离开。

    几只草原小记者黑背胡狼来到佩拉犀身上,小口吃着腐肉,狮群没有动手驱赶,任凭小胡狼食腐。

    至于更远处的秃鹫群,只敢远远看着,不敢接近。

    狮群不允许秃鹫过来分餐。

    小胡狼食腐对于狮群而言,利大于弊,因为它们吃的不多,刚好帮狮群清理腐肉。

    而秃鹫进食能力非常强悍,且数量庞大。

    放任秃鹫进食,它们一天时间就能把眼前这头佩拉犀残骸啃成白骨。

    刘畅想了想,恶向胆边生,向前走了一段距离。

    出现在狮群眼前。

    富贵险中求,他要再次诱杀一头狮子。

    只要雄狮不出动,刘畅不带怕的。

    哪知狮群熟视无睹,动都不动一下。

    ‘牛逼,吃饱了就是硬气。’

    刘畅转身离开。

    吃饱了的狮群压根看不上他这头疣猪。

    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它们没有必要冒着受伤的风险展开狩猎。

    刘畅同样明白狮群的想法,径直离开,寻找其他的食物。

    动不了狒狒群,他还能饿死不成。

    走了几步,刘畅停下脚步,看向另外一棵面包树上的狒狒群。

    看到狒狒群个个面带菜色,刘畅忽然又笑了。

    他被狮群赖着不走困扰住,狒狒群何尝不是这样。

    这段时间狮群在它们树下扎根,狒狒群都不敢大叫,下树觅食也得小心翼翼,担心狮群中窜出来一头狮子,拿它们打牙祭。

    狮群在树下赖的时间越久,狒狒群越难受。

    忍饥挨饿硬撑着。

    要是狮群在面包树下赖半个月,狒狒群都得饿死好几只狒狒。

    刘畅越想越高兴。

    他决定每天来面包树下溜一圈。

    只等狮群离开,他就和狒狒群开战。

    打一群忍饥挨饿好几天的狒狒,肯定比打状态完好的狒狒群更轻松。

    脑海中观念转变,刘畅顿时觉得狮群做的挺好,多在面包树下赖几天,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

    在草原上溜达了半小时,刘畅一无所获。

    他抬头看向逐渐升起的太阳,眉头拧在一起。

    温度上升,草原上的动物都会躲起来纳凉,狩猎会更加艰难。

    ‘我的狩猎方向错了,应该找能够让动物躲起来纳凉的地方才对。’

    刘畅暗暗思忖。

    能活到现在的食草动物,不说是兽精,起码也懂得趋利避害的道理。

    满草原瞎晃荡,肯定碰不上它们。

    得想办法,找机会。

    刘畅发挥自己的种族天赋,寻找适合打造洞穴的位置。

    烈日炎炎下,洞穴内肯定会有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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