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34章 旱季最后三周时间
    休息好了,刘畅起身锻炼身体。

    为了加快掌握飞蓬步的进度,他甚至想制作点运动器械出来。

    苦于没有灵巧的双手,刘畅只能放弃这个诱人的计划。

    要是给他一间健身房,搞一台跑步机,拉伸机,卧推机,再配重量不一的哑铃。

    最好再来一个瑜伽球,让他练身体的柔韧性。

    啧,简直是完美。

    畅想一阵,刘畅热完身,开始练习飞蓬步。

    二十四步他必须跨越。

    按照刘畅的计划,最好在旱季结束之前,彻底掌握飞蓬步。

    激发出体内的内气,入门撼山诀。

    这样等雨季到来,食草动物回迁这片草原,他可以完全实现食物自由,而不用惧怕被狮群或者鬣狗群围住。

    铜皮铁骨的他,将补齐自己最后一块防御短板。

    甚至,刘畅有期待着有一天自己能直面人类的火器。

    象太师吃了三枪倒地的声音,犹如最深沉的梦魇,深深刻在他的脑海中。

    咚咚咚!

    洞穴内响起蹄子踩在地上的声音。

    夜幕降临前,刘畅回到族群洞穴,继续在洞穴外面练习飞蓬步。

    有了充足的肉食储备,他心无旁骛,在月光的陪伴下挥洒汗水。

    时间缓缓流逝。

    一晃又是一周后。

    草原上到处都是因为干枯倒在地上的杂草,经过太阳连续的烘烤,杂草脆化。

    微风吹过,杂草屑乱飞。

    刘畅带领着族群成员觅食。

    洞穴附近能啃的植物,都让它们啃了个底朝天,连植物的根须都没放过。

    就这样,疣猪族群依然面临断粮的风险。

    刘畅必须抽出点时间,为族群成员寻找新的觅食点。

    他估算了一下,估计旱季结束还有大概三周时间。

    老话有说,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黑的。

    倒在这三周内的动物,可能比前三个月的动物还要多。

    饥饿会夺走大部分动物的生命,等待草原重启,新的生命繁衍壮大,自然会替代那些消失的生命。

    哼哼哼!

    哼哼哼!

    疣猪三拉偶尔发出哼哼声。

    刘畅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兄弟姐妹。

    它们也长大了。

    子轩婉婷和欣怡都长到了八十多斤,特别是欣怡和婉婷,只要它们再度过一个雨季,就可以成年了。

    而身为雄性疣猪的子轩会晚一些。

    度过雨季之后,子轩会遵循疣猪的生存法则,离开族群,成为一头流浪的雄性疣猪。

    哦,我也会离开族群。

    刘畅咧嘴一笑。

    差点把自己给忘了。

    他和疣猪三拉是同一批的兄弟姐妹啊。

    刘畅目光落在疣猪妈妈身上。

    疣猪妈妈体型瘦了一些,肚子却鼓鼓的,里面孕育的新生命到了最后的关头。

    可能再过两到三周,疣猪三拉就会有弟弟妹妹出来了。

    刘畅不由想起疣老汉来。

    不知道这家伙现在在哪里流浪,还是已经变成了一堆枯骨。

    刘畅又想起铁蛋和翠花。

    大部分动物的生命都非常短暂。

    一两年时间,可能某只动物已经走完了生命的旅程。

    他挥去脑海中的杂念,专心致志的搜寻可能存在食物的位置。

    这次刘畅的任务是帮族群成员找到安全的觅食点。

    如果只是找觅食点,刘畅每天跑出去几十公里,知道很多位置能吃草,但那些地方距离疣猪族群的领地很远。

    他能去,族群成员不能去。

    危险性太大。

    所以刘畅尽量带着族群成员在领地内转悠。

    有时候宁可饿着肚子,也不能走出领地贪一口吃的。

    撑过旱季,鲜嫩欲滴的水草吃不完。

    两个小时后,刘畅终于在族群领地的东北方找到了一处可以觅食的草地。

    虽然都是枯草,但底下的根茎可以食用。

    疣猪的消化能力很强,吃根茎也能存活。

    族群成员发出兴奋的哼哼声,忙着在地上拔出青草的根茎啃食。

    刘畅嘴角咧开,没有参与觅食。

    没必要消耗族群领地内的食物。

    他想要吃草,跑出几十公里,外面要多少有多少。

    这片族群领地供养一头成年疣猪以及三头亚成年疣猪,已经很吃力了。

    等族群成员吃了一会,刘畅哼哼两声,带领它们继续寻觅草场。

    一处地方肯定不够族群成员撑过三周。

    按照刘畅的想法,最好有两处甚至三处地方供族群成员觅食,而且要在觅食点打造一个可以避难的洞穴。

    这样觅食和安全问题都能解决。

    又花费半个小时,刘畅找到一处新的枯草地。

    这回他没有让族群成员觅食,而是号召它们一起打造洞穴。

    五头猪一起打洞,速度非常快。

    花费三个小时,一个简易的避难洞穴打造成功。

    刘畅告别族群成员,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跑去。

    吃完最后一顿犀牛肉,刘畅叼着犀牛骨头丢在洞穴外的乱葬岗,之后朝着一处方向跑去。

    这会正是太阳炙热的时候,除了头顶偶尔响起鸟类鸣叫的声音,草原上几乎没有什么动静。

    刘畅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秃鹫。

    他有一个新的发现。

    一旦有好几只秃鹫朝着一个方向飞去,证明那个地方肯定有肉食。

    跟着跑就对了。

    之前刘畅也知道,但他体型小,战斗力不够,知道也只能是知道了。

    现在他的体重来到二百一十多斤,飞蓬步练到二十八步,獠牙足足有三十四公分长。

    简直是行走的猪型兵器。

    有资格上桌,参与到争抢猎物的盛宴上。

    心态转变之后,刘畅看秃鹫,也不觉得它们讨厌了。

    顶着大太阳跑了一阵,刘畅感觉背部皮肤滚烫,找了个洞穴钻进去纳凉。

    同时也怀着万一碰上小可爱的心思。

    大部分食草动物都在早上和傍晚出门觅食,中午和晚上都躲在洞穴内。

    刘畅在洞穴内发现过很多次惊喜。

    这次也不例外。

    只是这次的惊喜,让刘畅有些难以下手。

    一头豪猪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对于身前的不速之客毫无察觉。

    ‘遇到了是缘分,就是你了。’

    刘畅本来不想对豪猪下手。

    对方名字中也带一个猪字,说不定和他八百年前有点关联。

    别看刘畅在草原上大杀四方,实际上他从来没杀过同族疣猪,也没有杀过土豚。

    连豪猪都没杀过。

    对于吃同类这种事,刘畅心里还是比较抗拒的。

    这一世的野蛮生长,并没有抹去他上一世受到的教育,或者说,作为一名智慧生物的基本认知。

    但眼前这只疣猪,睡觉的姿势实在是太诱惑了。

    它趴在地上,脑袋露出来,身上的尖刺平顺的贴着身体。

    平时刘畅看到豪猪,这厮身上的尖刺都高高立起来,刘畅想要下嘴都没有机会。

    遇到尖刺放倒的豪猪,还真是第一次。

    刘畅感觉獠牙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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