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54章 古法狩猎的人类老六
    低收益高风险的事,刘畅不会去做。

    等象群离开,刘畅正要提步继续前进。

    唰!

    一条身躯呈鲜艳灰色,尾部有黑色斑点,头部呈棺材状的毒蛇,张大嘴巴,咬在刘畅的蹄子上。

    刘畅低头看了一眼,微微皱眉。

    这家伙倒是挺机灵,知道等他不动的时候动手。

    要是换一个偷袭对象,还真被它得手了。

    毕竟,这可是一条长约三米的黑曼巴毒蛇。

    毒蛇咬住刘畅的蹄子后,使劲闭合双颚,锋利的毒牙刺在刘畅表皮上,压出了两个小凹坑,愣是没法扎进去。

    尽管它已经很努力了,可刘畅的表皮如同橡胶棍里面缠了一层铁皮似的,根本咬不动。

    哼哼。

    刘畅哼哼两声,示意黑曼巴别费力气了。

    他用短刀都没砍破的皮层,要是被黑曼巴毒牙刺穿,那才是真搞笑。

    黑曼巴挤出自己的毒液,落在蹄子表皮上,没有丝毫效果。

    它心里很纳闷,有些尴尬,松开嘴巴,想要逃跑。

    砰的一声。

    刘畅一蹄子踢在黑曼巴脑袋上,巨大的劲力直接把黑曼巴的脑袋踢的裂开,

    后者躺在地上,身躯蜷缩成一团,很快一动不动。

    刘畅上前,蹄子踩住黑曼巴的身躯,嘴巴开撕。

    几分钟时间,这条黑曼巴落入刘畅肚子里。

    咚咚咚!

    刘畅继续前行。

    无时无刻都在运转的撼山诀,让他对肉食的需求非常大。

    走了一会,刘畅又停下脚步。

    倒不是发现了目标,而是前方出现三只犀牛。

    两大一小的组合。

    ‘今天是怎么了,草原大型动物晒马呢?’

    刘畅抿了抿嘴,耐心的等待犀牛一家三口离开。

    等犀牛走了,他继续提步。

    跑出一公里多点,刘畅看到一棵大树,大树下聚集了十多只羚羊,还有五六只蓬蓬,土狼这些动物。

    ‘嚯,真热闹啊。’

    刘畅眼睛微亮,朝着大树走了过去。

    走到距离大树百来米距离,刘畅看到树底下散落的玉米粒,停下脚步。

    草原上怎么可能有玉米粒,这他妈不对啊。

    草原上有玉米棒子,刘畅觉得正常。

    总会有游客或者土着洒落玉米种子,在雨季生长出来。

    但地上是一颗颗玉米粒啊。

    刘畅上一世看过动物世界的视频。

    那些痴迷于古法狩猎的家伙,喜欢带上几桶玉米粒,洒在大树下。

    自己则在树干上搭好休息的支架。

    等疣猪土狼羚羊这些食草动物过来,狩猎者用自己携带的标枪,居高临下轻轻一掷。

    特制标枪极为锋利,不用使用者施加多大的力气,光是坠落的重力势能就能轻易穿透猎物的皮毛,直接将猎物贯穿。

    这种手法属于诱捕法。

    有人不喜欢用枪,喜欢冷兵器击杀猎物,更有猎杀的快感。

    刘畅警惕的看向树干上方。

    果然,树干上接近树冠的位置,有一个不锈钢支架搭在上面。

    支架上坐着一个白皮肤,络腮胡的人类老六。

    这厮手里拿着标枪,正在瞄准地上的猎物,似乎在思考,该戳死哪一头比较好。

    刘畅缓缓后退。

    他清楚的知道,那个人手里的标枪,威力有多大。

    哪怕是西伯利亚的棕熊,也会被轻易穿透身体,迅速死亡。

    人类老六选定了目标,对着大树下的一只大号羚羊,轻轻投出手里的标枪。

    噗嗤一声。

    标枪像是热刀切黄油一般,轻松穿透羚羊的皮肤,血肉,骨骼,钉在地上。

    捏捏捏!

    正在吃玉米粒的羚羊发出痛苦的惨叫,身躯不停翻滚,试图摆脱穿透它身躯的标枪。

    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它奋力爬起来,强行将标枪从地面拔出,带着标枪疯狂奔跑。

    地面上全是它泼洒出来的血迹。

    ‘啧啧。’

    刘畅看的心惊不已。

    人类的技术已经登峰造极,哪怕不用热武器,特制的冷兵器也拥有轻松终结动物的能力。

    他看的清清楚楚,即便是大象被那支标枪扎一下,也逃不过死亡的结局。

    真踏马猛。

    刘畅在心里暗暗警惕自己。

    铜皮只是入门,还未大成。

    即便大成,直面人类的冷兵器依旧凶险万分。

    遇到人类,该怂还是要怂。

    不过现在,他不用去觅食了。

    刘畅提步朝着刚才那只中枪的葛氏瞪羚走去。

    有现成的猎物,自然不用他亲自狩猎。

    沿着血迹,刘畅很快走到已经死亡的葛氏瞪羚面前。

    那支长枪还插在瞪羚的身上。

    发狂奔跑过程中,长枪给瞪羚造成的贯穿伤撕裂,导致瞪羚肚子里的螺蛳粉和粉色面包全部漏了出来,拖拽在地上。

    刘畅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吃。

    他用嘴巴咬住长枪,拔了出来。

    本来他想着把这支长枪连同葛氏瞪羚一起打包带走。

    想想这支长枪上可能有追踪装置,刘畅还是放弃了。

    砰的一声。

    长枪砸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刘畅咬住葛氏瞪羚的脖子,拖着对方朝着另外一侧跑去。

    葛氏瞪羚的内脏器官,在拖拽中被扯了下来,甩在路上。

    正合刘畅的心意。

    省得他担心人类老六驱车顺着血迹找寻。

    跑了两公里后,刘畅低头开餐。

    吃完一顿,他提步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走去。

    回去还得七八公里,路上逮着啥算啥。

    雨季的日子太滋润了,走一两公里就能遇到食物。

    走着走着,刘畅听到嘶吼声和哇呜哇呜的声音。

    鬣老二和打工豹在打架?

    心中涌现猜测,刘畅赶紧提步小跑过去。

    能引起这两个货打架,肯定是有食物。

    草原上的食物争夺只有一个规矩,那就是谁拳头大就是谁的。

    很快,刘畅跑到鬣老二和打工豹身前,看到了这两货打架斗殴的原因。

    一头小型羚羊横亘在两兽之间。

    鬣老二想要拖着跑,猎豹不让。

    猎豹想要拖着跑,鬣老二死死咬住不松口,或者咬打工豹一口。

    两货都不想放弃这块大肉。

    刘畅没有着急动手,而是站在距离它俩十来米的位置,密切关注它俩争抢。

    他想要看看这俩货是怎么打架的。

    怎么它俩互相打的时候,顶多咬一嘴毛。

    打他的时候,那叫一个下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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