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68章 太不可思议了
    “不可思议,它成长的太快了,为什么它嘴里会有一把刀?鬣狗群居然不攻击它?我看他吃的食物,似乎是从鬣狗群的猎物身上切下来的,这可能吗?”

    一连串的问号,显示了周江源激动且难以置信的心情。

    “周先生,我正在查询其中的原因,如果后续有令人激动的信息,我会持续跟你分享。”

    大卫随即回复。

    “感谢,我预感到天蓬身上或许有很多秘密,希望它给你的研究工作带来足够的灵感。”

    周江源很快回复。

    大卫关掉手机软件,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他拿出笔记本,开始记录自己今天的经历。

    ‘我遇到了一头非常有意思的疣猪,这是我和它第二次相遇,我的助手看到它用嘴巴咬住短刀,切割角马的前肢,作为自己的食物。’

    ‘这非常不可思议,疣猪会使用工具吗?为什么其他的鬣狗不攻击它?它怎么有勇气将自己的洞穴建立在食肉动物满地走的地盘?’

    ‘如果我能解开这些谜团,我相信我会研究出了不得的东西,或许,除了类人类动物,其他的动物也有智慧?’

    ‘这是一个可怕的猜想,希望明天天蓬能带给我惊喜。’

    合上笔记本,盖上笔筒,大卫内心无比的满足。

    因为他找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出头,扬名,获取财富的机会。

    另外一头。

    刘畅吃完了洞穴内的食物,走出洞穴,练习飞蓬步。

    头顶高悬的明亮月亮,洒下月光,落在他身上。

    似乎在注视着他的努力和奋进。

    一个小时后,刘畅回到洞穴中休息。

    翌日一早,刘畅叼着着角马蹄子的残骸走出洞穴。

    “嘿,开始拍摄了吗?”

    大卫拿着望远镜低语。

    早上六点他们出发,七点二十分钟就做好了蹲守的准备。

    昨天他们看到刘畅进入草地高坡处的洞穴,监控的非常精准。

    “已经开始了。”

    珍妮回应。

    “很棒。”

    大卫赞扬一声,手里的望远镜随着刘畅的移动而轻微偏移,保证刘畅一直在他的视野内。

    刘畅丢下残骸之后,瞟了一眼底下辽阔的草场,暂时没有狩猎成功的案例。

    他回去洞穴,叼着短刀出来。

    朝着草场内一块凸起的大石头走去。

    这块石头露出来很大一块,足足有三米多高,上面长了很多杂草。

    刘畅来到石头前,放下短刀,选择一块比较平整的石壁,用嘴巴薅掉石壁表面的杂草。

    “它在干什么?吃草吗?”

    “吃草的话地面有吃不完的青草啊?”

    大卫低喃自语,无法猜透刘畅的想法。

    “我也很难理解。”

    珍妮捧哏一句。

    “有拍摄吗?”

    大卫问道。

    “一直在拍摄。”

    珍妮回复。

    “很好,我们需要耐心一点,或许两三天,甚至一周才能发现天蓬的异常。”

    “没关系,我们还有几个月的时间。”

    “喔,它在干什么?!”

    大卫语气比较沉稳,当他看到刘畅做的事,失声大叫起来。

    刘畅嘴里咬着短刀,在平整的石壁上一下又一下的蹭过。

    石壁和短刀磨蹭,发出擦擦的声音。

    没错,他在磨刀。

    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刀这类兵器,不论是砍血肉还是骨头,砍多了会磨损。

    不磨刀,一把刀每天切肉,几天就钝了。

    磨损的短刀倒不是不能用,钝了切割费劲,锋利的短刀切割效果更好。

    闲着也是闲着,磨刀呗。

    “它,它好像是在磨刀?”

    “我的天啊,它真的是一头疣猪吗?”

    珍妮同样发出难以置信的声音。

    磨刀这项技能,看似简单,实则也挺简单。

    但对于普通动物而言,它们的脑子压根没有磨刀这个念头,自然做不出来。

    最聪明的猴子顶多会捡大石头砸开果核,获取食物。

    这种相当于人类四五岁的智商,几乎是动物对工具的利用极限。

    刘畅磨刀,对大卫和珍妮的震撼程度,无异于在他们脑海中丢下一枚炸弹。

    “拍到了吗?!拍到了吗?!”

    大卫几乎是怒吼询问。

    “拍到了!拍到了!”

    珍妮急切回应。

    “要拍摄视频,一定要视频,完整记录!”

    “我的上帝,它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动物!”

    大卫继续大吼。

    “视频正在拍摄!”

    珍妮回道。

    磨了四五分钟的刀,刘畅感觉差不多了,将短刀插入地面。

    他调整脑袋和石壁的距离,用自己的獠牙在石壁上磨蹭。

    磨完刀继续打磨獠牙。

    虽然刘畅现在不怎么使用獠牙,但锋利的獠牙一直是他最可靠的武器,犹如雄狮的犬齿和爪牙,可以不用,必须锋利。

    “我的上帝啊,它真的是一头疣猪吗?”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它的獠牙,和其他疣猪不一样了。”

    “它聪明的简直让人无法想象。”

    大卫伸出一只手,狠狠掐自己的大腿内侧,试图证明自己不是在做梦。

    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

    “它保持自己强大的办法,就是打磨自己的獠牙,简直是绝顶聪明的办法。”

    “难以置信,真的难以置信。”

    珍妮也低喃自语。

    卷发哈桑和厚嘴唇图尼尔听的心里跟猫儿抓似的,好奇的不得了。

    他俩又没有看得足够远的器材,只能听大卫和珍妮哇哇一顿惊讶。

    两人对视一眼,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十多分钟后,刘畅将自己的獠牙打磨完毕。

    獠牙顶端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白色的冷光。

    任凭谁看一眼,都知道这玩意杀伤力十足。

    他正准备对着石壁练习铁山靠和蹄子猛蹬,远处传来一股血腥味。

    有勤劳的食肉动物族群狩猎成功了。

    刘畅赶紧叼起短刀,朝着血腥味传来的方向跑去。

    半路上,有胡狼发出哇哇的声音,主动为刘畅引路。

    它们知道这片草原上的老大是谁,对带头大哥表现出足够的尊敬。

    在胡狼的带领下,刘畅来到鬣狗群面前。

    这次鬣狗群狩猎的是一头壮年期的斑马。

    刘畅有些惊讶,壮年期的斑马足足有七百斤,一蹄子能把鬣狗的骨头踢碎。

    正常情况下,鬣狗群根本不敢狩猎成年期斑马。

    他猜测可能是这头斑马受了伤,让鬣狗群捡了便宜。

    这只斑马倒在地上,已经死亡,几只鬣狗正在大口吞咽它的内脏。

    刘畅哼哼两声,朝着斑马走去。

    鬣狗发出呜哇呜哇的声音,主动后退。

    几只胡狼站在刘畅身边或者身后,跟着刘畅一起走到斑马边上。

    它们的模样像极了狐假虎威的狗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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