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神婿 > 第一千零七十四章 最靓的仔
    第二天早上,叶凡早早起来,绕着花园跑了三圈,既是晨练,也是熟悉环境。

    他这时候才发现,花园名字叫望子,可见赵明月对儿子的深切思念。

    他锻炼一番就跑回大厅,准备给赵明月熬点中药,趁着她病情好转进一步固本培元。

    只是他刚刚走入饭厅,就闻到一股子香气,定眼一看,脸上止不住惊讶。

    饭桌上摆着十几款点心,糕点、包子、热粥、豆浆、牛奶,什么都有,热乎乎的,好像刚出炉不久。

    接着,他就见到赵明月端着刚打好的玉米汁出来,她嘴里还哼着一首流行曲子: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

    女人束起了长发,换了白衣,不仅一扫悲凉忧伤,变得干练轻快,还多了几分神清气爽。

    赵明月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叶凡,你回来了?”

    “快,快洗手吃早餐,妈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把能做的早餐都做了一点。”

    “你喝不喝玉米汁?妈给你倒一杯。”

    看到叶凡出现,赵明月更加神采飞扬,她一边催促着叶凡洗手,一边给叶凡倒了一杯玉米汁。

    “妈……夫人……”

    见到赵明月这个样子,叶凡一阵头疼:“有心了。”

    看气色和行动,赵明月应该好了不少,可看她越来越把自己儿子,他又感觉赵明月病入膏肓。

    “我胃口很杂,什么东西都行。”

    他还轻声一口:“谢谢……妈了……”

    “傻孩子,我们是母子,说这些见外的话干什么?”

    赵明月把叶凡赶去洗手,随后拿过一个碟子,摆在叶凡位置,然后往上面放食物。

    叶凡从厨房出来被吓一跳,碟子里的早餐堆得跟山一样。

    “快尝尝,妈二十多年没做过饭了,也不知道手艺退化了没有。”

    “喜欢吃什么就跟妈说,妈给你做。”

    “妈现在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可以好好陪着你。”

    赵明月也拉过一张椅子坐在叶凡面前,不过她没有动筷子,而是撑着脑袋看着叶凡。

    眸子说不出的清亮和柔和,似乎怎么都看不够叶凡。

    “谢谢夫人。”

    叶凡感觉压力很大,不过还是笑了笑,掰开一个包子咬了一口。

    他发现味道极好,十星的话,起码能打个七星。

    这么多年没做过饭,一旦动手熟悉就能达到这个水准,可见赵明月的厨艺天赋非常不错。

    叶凡由衷赞许一句:“非常不错,面粉发酵到位,肉末带汁鲜滑,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厨还好。”

    听到这一句,赵明月开心的笑了,明艳不可方物。

    随后她抽出一张纸巾,轻轻擦拭叶凡的嘴角汁水:

    “喜欢就多吃一点。”

    叶凡心底感受到了一股温暖,宛如孩童时被沈碧琴照顾的日子。

    多久了,自己没有好好吃一顿这样的早餐了?又有多久了,自己没有好好享受这种温馨的时光?

    他想起了做上门女婿的日子,想起了渐行渐远的唐若雪,眸子掠过一抹成长的无奈。

    叶凡喜欢这种普通的幸福,也贪恋这样的场景,只可惜家人朋友的团聚渐成奢侈。

    这也让他越发希望解决事情跑回金芝林做个小医生。

    “叶凡,听说你是武盟第一使?九千岁对你很好?”

    “叶凡,你挫败血医门挑衅,一跃成为国士,怎么不进国医堂啊?”

    “听说你为了给养母筹钱还做了人家上门女婿,你还真是孝顺孩子。”

    “你离婚这么久,怎么没有再找一个伴侣啊?有没有心爱的女人,要不要妈给你介绍一个?”

    “你还记得你小时候的事情吗?可以跟妈说一说吗?”

    在叶凡吃早餐的时候,赵明月一边歪着头看着叶凡,一边十万个为什么问个不停。

    其实她早把叶凡的事情了解的清清楚楚,但还是想要听一听叶凡的讲述,让自己能够参与到他过去的记忆。

    虽然叶凡很是无奈,觉得讲起来话长,估计一个上午都说不完,但为了赵明月的病情,他还是耐心回应起来。

    看到这一幕,赵明月心里更加赞许,见过太多阴谋诡计的女人,很是喜欢儿子这一份仁心。

    这也让她更加坚定守护失而复得的叶凡。

    两人一聊就是几个小时,直到十点钟,赵明月才心满意足收拾碗筷。

    她不让佣人动手,亲自洗碗,随后跑回房间换衣服,准备跟叶凡出去溜达。

    叶凡则留在饭厅缓冲圆滚滚的肚子。

    “呜——”

    就在这时,花园突然响起一阵汽车轰鸣声,接着一辆加长悍马横在了门口。

    车门打开,一个庞大身影出现,嘴里不断叫囔:

    “让那个医生给我滚出来,就是那个叫叶凡的,快点给我滚出来。”

    “他凭什么做我妈的儿子,凭什么跟我称兄道弟?”

    “他肯定是趁着我妈重病忽悠。”

    “出来,出来,我要跟他比一比,我要让他知道,我才是我妈的儿子。”

    来者气势汹汹:“叶凡,给我滚出来。”

    叶凡微微一愣,凝聚目光望去。

    正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入大厅。

    一米八个子,两百多斤,长着一对招风耳,左腿好像瘸了,走路一晃一晃。

    他还梳着鸡公头发型,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骄傲公鸡。

    最刺眼的是,胖子脖子、耳朵、手腕都戴着金子或玉石。

    他手里还不伦不类抓着一把白色扇子。

    看到他,叶凡很容易想起影视中的无良恶少。

    不过叶凡目光很快从他脸上挪开,而是盯着他左手大拇指上的祖母绿。

    “叶凡,出来,给我出来。”

    年轻胖子扯开阿玛尼服饰的领子,对着大厅喊叫不已,随后一眼锁定饭厅里面的叶凡。

    他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死死盯着叶凡喝出一声:“你就是叶凡?就是你忽悠我妈认你做儿子的庸医?”

    叶凡好奇问出一声:“你是谁?”

    “本少是谁?”

    胖子啪一声打开白色扇子傲然哼道:“本少是这条街最靓的仔,叶天赐!”

    叶凡微微惊讶,没想到这个就是叶家养子。

    他本以为叶天赐哪怕没有叶禁城的雄才大略,也该有富家子弟的精明,可这家伙看起来完全就是暴发户。

    “你就是叶凡吧?”

    叶天赐皮笑肉不笑上前,伸出手向叶凡晃了晃:“握个手认识一下。”

    叶凡迟疑了一下,不过还是一握,当然,他有所提防,免得这胖子发难。

    “啊——”

    只是两只手刚刚一握,叶天赐就发出一记惨叫,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打滚。

    他杀猪一样喊叫:“哎呀,哎呀,手断了,妈啊,叶凡欺负我……”

    这都行?

    叶凡瞬间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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