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69章 老虎啸谷,百兽惊惶
    狗蛋那边不用担心,老爷子制作的绳子相当结实,再加上长把侵刀。

    一只逗弄那头大公鹿应该不是难事。

    至于小白那边,陆永尚完全不在意。

    能困住那头母鹿,那么一会他回来就抓。

    困不住放开也没啥问题。

    稍微有点职业道德的老猎手,除了野猪和野兔抓的时候不分公母。

    其余动物,基本上都打公不打母,特别是带崽子的。

    野猪和野兔不分公母是因为这玩意非常祸害庄稼,而且还特别能生。

    特别是野兔,一年能生五六窝崽子,每一窝崽子,少了能有四五只,最多能超过十只。

    野兔半年就成熟,接着又能继续繁殖。

    就这一窝野兔子下山,最少能祸害半亩田地!

    而其他动物,繁衍得慢,生长也慢,老一辈猎手都说,抓母的有伤天和。

    陆老爷子就经常跟陆永尚将这些。

    所以,那头母鹿能抓就抓,抓不到也无所谓。

    不过。

    此时,最难的却是陆永尚。

    他的草上飞词条是在傻狍子身上获得的。

    在一般的土地上,跑起来速度惊人!

    但是这狍子沟。。。。本就是因为能困住傻狍子所起的名字。

    那每一脚都踩进深深的雪堆里的感觉。

    跑起来特别费力。

    这时候,陆永尚就怀念起黑子来了。

    要是黑子来,就这几只小鹿,绝对不用自己这么拼命追。

    好在,小公鹿在这里跑得也不是很快。

    懵逼的小公鹿看到身后的两脚兽在追着自己。

    一个慌神,就和另外两头小伙伴分开了。

    本就慌神的它,更加找不准方向。

    后面是公鹿叔叔和自己的鹿妈妈。

    前面是不知道父母是谁的小伙伴。。。。。

    只是片刻的犹豫,小公鹿就选择了饶一个大圈子,准备跑回到妈妈的身边。

    你画圈跑,我画圈追。

    半小时后。

    陆永尚掐着腰,不断的窜着粗气。

    小公鹿则直接瘫坐在雪堆里。

    小脑瓜子一顿晃动,将没过他头顶的雪弄开,清理出一片空间后。

    同样窜着粗气,不解的看着身边的两脚兽。

    “狗蛋,快给我一个绳子!”

    “咱们给他拴上!带回去!”

    “他娘的,这玩意还挺能跑!”

    陆永尚连续深呼吸,这才调节好脸呼带喘的气管,跟着那头看热闹的狗蛋说着。

    此时,那头大公鹿早就没了脾气,身上的侵刀口子留着血,那棵大树上也都是鹿角撞出来的痕迹。

    而狗蛋则坐在树枝子上,悠闲的看着陆永尚和小公鹿跑圈。

    见过锻炼身体的,没见过这么短俩身体的。

    别说还挺有意思。

    小白那头也结束了战斗。

    花花和豆豆咬着母鹿的脖子就不松口。

    小白则趁机咬住了母鹿的肚子,半个小时的功夫,也将母鹿给活活的耗死了!

    “好嘞!大哥真牛,能活捉一只马鹿,这要穿回去,那都是传奇人物!”

    “滚犊子!”陆永尚没好气地说着,本来跑到一半他想用猎枪直接崩了这个小鹿来着。

    但是,想到这小玩意万一可以活捉回去。

    还能在家让陆玲灵和白文心当个消遣的宠物。

    长大后只要训练得当,冬天的时候,也可以牵着它上山拉柴火。

    就是上山用爬犁拉木头回来烧火。

    这才没有猎枪。

    没想到这玩意这么有耐力。

    老一辈总说,公鹿的耐力和那个方面强的可怕!

    重生一世的他感觉自己都这么强了,一个畜生能有多强!

    这么一看。。。

    起码耐力就真的很牛!

    狗蛋深一脚浅一脚的顺着陆永尚的脚印走了过来。

    只是下了两场大雪,狍子沟的积雪就已经快到两人的腰间了。

    毕竟这是两山夹一沟,积雪聚而不散。

    将侵过油的麻绳栓到小公鹿脖子上,陆永尚让狗蛋去拖那头母鹿。

    这小子现在力气最足,这种苦力活还是他干比较好。

    将三条狗叫过来,接着四条链子拴在一起。

    猎狗和斗狗训练过后都有一个习惯。

    那就是不咬拴着链子的动物。

    猎狗因为后世是禁止打猎,见的比较少。

    所以不太了解。

    但是斗狗不少人都见过,那些斗狗场的常胜将军,在刚被牵进斗狗场后都十分地老实。

    当松开链子的瞬间才会去进攻。

    这就是训练出来的结果。

    三条猎狗拖着一条小公鹿,就这么一蹦一跳的跟在陆永尚身后。

    它们也不想蹦跳。

    只是雪太深了,不蹦起来,露不出脑袋。

    “来,狗蛋,把你身上的那个水壶给我,就是早上我灌了半壶酒那个。”

    看着狗蛋喘着粗气,将那头母鹿拽了过来。

    陆永尚嘴角带着笑意,准备教狗蛋怎么取鹿心血。

    小公鹿上的两个小鹿茸回去在弄就来得及。

    而这两头成年的马鹿则需要现在就处理。

    开膛放血,这一套业务狗蛋已经无比的熟悉。

    将那头小公鹿和三条狗栓到远一点的大树上,狗蛋就行动起来。

    马鹿的下水同样祭拜山神。

    鹿的肝脏则分成三份喂给了三条狗子。

    此时,一个有排球大小的马鹿心脏被陆永尚拿在手里。

    鹿的心脏功能异常的强大,可以以五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骤起骤停!

    完全没有压力。

    所以鹿心血是整个鹿身上最有价值的东西。

    用猎刀在心脏上切出来一个十字型的花刀。

    内部宛如果冻般的鹿心血就露了出来。

    漆黑一团就像是中药一般。

    陆永尚小心的取出接着就装进了军绿色的水壶中。

    这个水壶是军用50款,全身用铝打造,封闭性和保暖性极佳。

    “狗蛋来一口不?新鲜的还热乎,嘎嘎补。”

    将心脏中的鹿心血全部取出,剩下在心脏外的链接管上的那一条则被陆永尚递给狗蛋。

    说实在的,这种又苦又涩的味道,陆永尚是真的接受不了。

    但是对于狗蛋来说,只要有营养,那就是个好东西!

    看着狗蛋皱着眉头将那黑乎乎的一块放进嘴里。

    陆永尚就开始琢磨起那头大公鹿。

    而系统关于掠夺词条的提示,也在他脑海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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