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94章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狗蛋,猎刀带了么?”

    “放心吧,哥,都带了,还有弹弓子,要不是你不让,我早就打几个灰狗子练手了,这玩意可和飞龙一样难打。”早就感到无聊的狗蛋不断地抱怨着。

    而陆永尚又何尝不是!

    不过,他感觉马上就不会这么无聊了。

    自从老雷提到翻过山头之后,他的机警词条就开始发出微弱的提醒。

    套野猪的大夹子?

    呵!

    恐怕这一次套种的不是野猪吧!

    兄弟俩也已经商量好了,如果能拼得过,他俩拿着猎刀就上。

    狗蛋能被陆永尚连成机油手,他的本事自然也不差。

    如果是大型野生动物,博不过的话。

    他俩扛起两个老爷子就跑路。

    这个老骗子,就听天由命吧!

    啥也不会,就敢上山一带二!

    他怎么不上天呢!

    陆永尚早就看这个老雷不顺眼了。

    他和狗蛋能够一起上山,那还是因为自家老爷子从小就带着兄弟俩进出山林。

    还手把手地教陆永尚打猎的技巧。

    后来也是陆永尚重生回来,第一次上山就带着一头大炮篮子,用实力征服了自家老爷子,才可以被同意上山打猎。

    不然,就这么随意地私自进山,村子里那几个还在炕上躺着的男知青就是明晃晃的例子。

    何况他们也没敢翻过山头进入深山。

    兄弟俩悄悄地把猎刀握在手里,快走几步跟在了老雷的身后。

    老雷见状哼了一声,心想孩子就是孩子,这才翻过一个山头就害怕了。

    他可是在附近几个山头都下过夹子。

    随着一行人不断的前进,果不其然,在不远处的雪地上出血了新鲜的血液!

    两个老人一看,瞬间来了兴趣。

    大跨步的朝着血迹的方向走着。

    而老雷同样如此,他只记得夹子的大概方位。

    只认为这事夹中了动物,甩过来的血迹,丝毫没有别的想法!

    然而!

    此时的陆永尚瞬间眉头紧皱。

    一个大跨步拉着狗蛋就挡在了两个老人的身前!

    “小崽子,你们快起来,你要干什么!”

    “啪!”

    “闭嘴!”

    陆永尚直接一巴掌呼掉了老雷拦着他们的手。

    接着毫不给面子的直接呵斥道!

    此时,就算机警词条不再显示。

    陆永尚也看出了前面的血迹有问题!

    血液新鲜,离老远就能闻到血腥味。

    而且血液成四溅的形状不断向前,附近雪上的脚印显示应该是野猪!

    但是还有拖拽的痕迹!

    要知道野猪可是杂食性动物。

    一般情况下,野猪也不会吃掉同类。

    但是。。。。。

    如果遇到护崽子的野郎个儿!

    那可就不好说了。

    母猪在东北就要做朗母猪,是为了区分是不是种猪取得名字。

    朗母猪就是能下崽子的种猪。

    而野朗个儿就是常年带崽子的野母猪。

    上一次打狗围,在头猪附近的那几头母猪就是野朗个儿。

    跑起来比大炮篮子还要快。

    虽然鼻子两边没有鼻子,但是身上的肥肉特别多。

    全身被肥肉包围着,十分难缠。

    成年的黑瞎子有的时候宁愿遇到大炮篮子也不想遇到野朗个儿。

    黑瞎子弄野猪主要靠的就是咬脖子。

    但是。。。。野朗个肥肉太多。。。

    没有脖子!!

    这尼玛就尴尬了!!

    而陆永尚此时怕的却是,小野猪告子意外踩中了夹子,野朗个儿见救不了自己的孩子,被逼无奈,只能吃掉它。

    这样的野朗个儿,除了自己剩下的小崽子外,眼睛里再也容不下其他生物。

    逢人就拱,一追好几里路,比猪愣子还没有理智!

    “永尚!”

    “我艹你吗!你啥意思!”

    陈春来的老丈人,被老雷叫做刘哥的刘老爷子和老雷一起开了口。

    当然骂人的是老雷。

    不过,此时哪里还是扯淡的时候,陆永尚也来不及解释,瞪着眼睛,脸上青筋暴起,对着两个老爷子说了一句,“在这别动!”

    而狗蛋可不管什么素质不素质,见有人骂自己大哥。

    路过老雷身边的时候,照着老雷的屁股就是一脚。

    老雷那一百多斤的小身板怎能经得住狗蛋的力气。

    刚刚还满是污秽的小嘴,一个狗啃屎的趴在了雪地上。

    好巧不巧,前面就有他下的小夹子。

    那小木棍上的玉米差一点就插入到他的眼睛里。

    而夹子则正好夹住了他那张臭嘴,小木棍瞬间弹开,宛如大嘴巴子似的,在他的脸上划了一道口子。

    正好让他闭上了嘴巴。

    不过,

    三步并作两步,沿着血迹爬上山顶的陆永尚看到眼前的景象心里瞬间像掉到了冰窟窿里。

    只见两头野朗个儿在一摊血迹面前嚼着嘴巴。

    身后有几头篮球大小的野猪告子在风中瑟瑟发抖。

    好像这边的声音传到了它们的耳朵里。

    此时正瞪着猩红的眼睛,看向陆永尚和狗蛋这边!

    “坏了!真尼玛是这种情况!”

    陆永尚暗叫一声不好!

    怕什么就来什么。

    要是碰到猪愣子,兄弟俩扛着两个老人都有逃跑的可能。

    实在不行爬树都行。

    猪愣子撞一会树,见没有效果也就忘记刚刚在干什么,然后就摇头晃脑的走了。

    而这个吃了自己崽子的野朗个儿那可是不死不休!

    就算爬上树,也要将他们撞下来。

    他俩体格子硬朗,在寒风中吹个一两个小时不成问题。

    可是那俩个老爷子。。。。。

    “大哥。。。我艹,这野猪咋眼睛冒着红光呢。。。。好吓人呀!”

    狗蛋此时也爬了上来,看到两头野朗个儿的时候,瞬间被那猩红的眼睛吓了一跳。

    “狗蛋,我一会吸引注意力,你在侧面攻击,尽可能的先解决掉一头。”

    “拼命吧,要是咱俩没受伤,这算我欠你的一次。”

    陆永尚只是略一思索就做了决定。

    既然答应了陈春来将两个老爷子安全带回去。

    就要完成自己的承诺。

    什么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陆永尚倒是没有这么伟大。

    如果有生命危险,陆永尚绝对会拉着狗蛋跑得比谁都快。

    什么承诺之类的,那都是狗屁。

    啥都没有生命重要。

    不过。。。。

    既然有搏一下的机会,顶多也就是受伤。

    勇气词条也在此时完美发挥了作用。

    “说什么呢大哥!”

    狗蛋舔了舔舌头回道,“我的猎刀早就饥渴难耐了。”

    “那就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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