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107章 和野猪合作?
    “出发!发现猎物了!”

    此话一出,每个人都浑身一震!

    看着黑子来了精神。

    他们上山为的是什么,自然是想要抓捕猎物,又不是上山看风景。

    如今一直在山上闲逛,除了潘老爷子外,其他人早就没有了耐心。

    只是之前答应过陆永尚要听话,不会说此事而已!

    然而,现在既然出现猎物。

    别说带着枪的周知节和田半夏,就连陈秋心都挥舞起手中的猎刀。

    “嘘~~”

    陆永尚跟着黑子走在前面。

    狗蛋则出现在最后面,以防有什么动物偷袭。

    其余三条狗子见状也来了劲头。

    一个个蓄势待发,就等着狗蛋松开它们。

    走在前面的黑子不断地嗅着空气,时而停止,时而转移方向。

    也不像之前发现野猪的时候直接冲过去!

    仿佛随时保持警惕一般。

    陆永尚也是第一次看到黑子这般模样。

    身上的机警词条同样发挥着作用。

    但那股子危险的感知时隐时现,就像是在被选择一般。

    这种感觉让他很不舒服。

    不过,刚刚翻过一个山头的黑子,突然镇定起来。

    回头对着众人小声地叫了一句。

    直接沿着下山的石头砬子疯狂地奔跑!

    “跟上!!”

    陆永尚见状也不再犹豫。

    自己感知不到危险,那就不是什么凶猛的动物。

    抓猎物的时机转瞬即逝,陆永尚也好奇黑子到底闻到了什么味道。

    石头砬子就是半山上凸起的石头。

    山上的时候,沿着石头砬子走,还比较安全。

    正所谓山上容易下山难。

    黑子四条腿跑起来自然很快。

    但这可苦了身手的几个人。

    陆永尚脚步平稳,伸出手臂拦住陈秋心,以防她一个出溜滑,滚下去。

    狗蛋也揪起何沫沫的背包,就跟拎着个小孩子似的,甚至在石头间跳跃的时候,何沫沫的脚都是腾空的。

    周知节两人则扶着潘老爷子跟在后面。

    虽然下山困难,但下山的速度也是真的快。

    没过一会,连呼带喘的几人就看到了躲在草棵子里观察的黑子。

    此时距离猎物已经很近了。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野猪的腥臊气。

    但同样的,也有一丝淡淡的血腥气若有若无。

    “嘘,动作轻一点,小心刮到脸。”

    陆永尚说完上前搂住黑子,接着就看到了一群奇怪的生物。

    只见在十来头野猪的四周,围绕着同样数量的橘灰色的动物。

    这个动物长得又像狗又像狐狸,体型细长,最大的那一头看起来也就不到三十斤。

    有的胸前的那白色的毛发与熊瞎子的“围脖”如出一辙。

    此时的它们正围绕着野猪,找寻进攻的时机。

    不过,它们每一次进攻可与正常的猎狗有本质的差别,反而和小白很像。

    进攻只瞄准野猪的屁股!

    这?

    我去!!

    “豺?”

    这不就是豺么!!

    第一次见到豺的陆永尚露出惊讶的表情。

    同行的几人听到豺这个名字,同样一脸震惊!

    这玩意可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到的。

    特别是在东北这片地方。

    六十年代初的时候,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再加上那次自然灾害。

    大部分东北人都得了各种各样的疾病。

    而西医所用的药品何其珍贵,根本供不应求。

    不少村子就出现了一个神奇的职业,赤脚医生。

    没有固定的编制,但还是林场或者农村指定的医生。

    应对的就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根除传染疾病。

    亦农亦医,白天务农,晚上看病。

    赤脚医生和西医看病的方式有很大的区别。

    手上大多都有一些土方子。

    家里有老人的就会知道,虽然土方子多种多样,其中不少方子都有一味药材。

    那就是豺!!

    豺的皮和肉有补虚消积,散瘀消肿的作用,正好可以治疗不少传染病的外在症状。

    所以那个年代出现了大面积捕杀豺的情况,导致东北大部分地区豺都消失不见了。

    而看到豺后,陆永尚也明白了之前一路上,连兔子都遇不到的情况。

    小型动物是豺获取食物的主要来源,山鼠,野兔,这都是它餐谱上的食物。

    不过,千万不要因为豺的体积小就看不起这个动物。

    豺狼虎豹,作为四凶之首的存在,绝对会有它有优势的地方。

    老一辈人会把豺赋予神话意义,披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但陆永尚却知道,豺能排在第一位,靠的正是它们的狩猎技巧和团队合作。

    凶猛,胆大好斗,可以根据不同的地形布置不同的战术。

    同样的耐心也是其他动物的好几倍。

    “嘘~”

    “嘘~”

    “嘘~”

    “。。。。”

    在众人终于压下了呼吸声后,所有人都听到了一阵阵吹口哨的声音。

    这是豺的交流方式,不用张嘴,从嗓子里直接发声。

    有去过超市购物经验的陆永尚瞬间就感觉这和超市收银扫描物品的声音很像。

    只是刚听了不到一分钟,他就感觉自己的钱包好像被掏空了一样。

    “怎么办?直接开枪呀?”狗蛋同样第一次见到豺,扭动着身子爬到陆永尚的身边小声地问着。

    “等,不着急。”陆永尚回了一句。“有机会就打,没机会千万不要动手。”

    陆永尚宁愿遇到野猪群,都不想遇到豺群。

    豺这种动物的团队合作能力就像刻到了骨子里,而且极其具有韧性。

    跑动速度一般,但弹跳能力特别牛。

    甚至可以和山猫子有的一比。

    前世的他就在动物世界上看到过南亚地区,豺群在孟加拉虎口中抢夺食物的画面。

    有的诱惑,有的进攻,配合十分默契,豺这种动物极其相信伙伴,单这一点,其他动物就远远的比不上。

    “盼儿~~盼儿~”

    一阵子熟悉的叫声将不断思索的陆永尚拉了回来。

    此时,一只脱了群的野猪刚要回到集体中,就这么片刻的机会就被豺给抓住了。

    两头体型与野猪差了不是一星半点的豺,一个冲刺就掏中了野猪的屁股。

    一个咬蛋,一个掏腚。

    也不恋战。

    拽下一块肉就跑。

    这一幕看得几人瞬间夹住了自己的屁股。

    包括几条狗子都是。

    而第一次上山的几人终于相信了陆永尚说的话。“上山是特别危险的。”

    危险!

    这是真的危险!!!

    都有一种菊花不保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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