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1977:从进山打猎开始 > 第一百三十章受伤的狼
    “唉,那不是看不下去么,我输了我输了,我输了行了吧。”姜烨说着,手里的动作不停。

    “哈哈哈哈,姜烨,看不出来你这么矛盾一个人啊。”

    是啊,这头狼明明可以收入囊中当成打猎猎物的,可是为什么就是看不下去狼哀嚎呢。

    姜烨也没想明白,或许是狼这玩意长得太像狗了,它不攻击人,就真的跟狗狗差不多,当猎户的,都看不下去。

    “唉,没招啊,我看不下去。”

    姜烨已经给狼包扎好,又将随身带着的吃的拿出来,喂给狼。

    狼的眼神皱着,像是害怕,但抵不住肉香,闻了闻吃了下去。

    “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带回去呗,都插手了,就当做他死在森林里了吧。”如此说道,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看着狼吃完面前的肉。

    “那走吧,一起去。”

    抱着狼下了山,来到了老兽医诊所里。

    “官叔,在不。”

    “官?老先生不是姓赵么。”刘臣撇眉问道。

    “独属于我俩的称呼,嘿嘿。”

    老先生走了出来,一看姜烨怀里抱着一头狼,急匆匆走上来。

    “这是怎么姜娃刘娃,这怎么,怎么是头狼啊!”

    老先生懵逼。

    “这是我俩在山上遇到的,看他可怜,给他带回来了,这狼不攻击人,你放心。”

    官无银自然不是害怕,不上山后已经挺久没有看过狼了,再看到,曾经的回忆又被勾起,他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好,放上来吧。”

    狼的后腿已经被夹烂,彻底好不了了,只能截肢了。

    “截肢后就成三脚猫了。”老先生弄着麻药,说着。

    “嗯,截肢就截肢。”姜烨将头别过去,他看不下去这场景。

    “大晚上的,我还以为怎的了,吓我一跳。”

    老先生尽管年纪大了,但是手依然很稳,很快给狼的伤口处理完毕,裹上几层厚厚的纱布。

    “让他睡吧,明天你们再来带走好了,或者在这住着也行。”

    “我还没咋见过狼在我屋里呢,稀罕物。”

    官无银笑着说着,眼里都是对那头狼的喜爱。

    “好啊。”

    姜烨和刘臣拜别后,走出了屋子。

    “你打算养在家里。”

    “不养在家里养在哪嘛,只能养在家里了,我家里养的还有野猪狐狸什么的,不碍事。”姜烨摆摆手,自己现在也是忙活家里事,让自己娘顾着家里的小杂活就够了,就算是杂活姜烨都会帮忙做一些,多养一只狼不碍事。

    “成吧,比赛已经结束了,我可能待不了多久了,要回城里了。”

    “你还真就为了我回村子里啊,刘臣,你不会是暗恋我吧。”姜烨嘿嘿笑了笑,摆摆手:“我魅力确实大,但是我可是已经心有所属了,我跟雪儿那可是两情相悦。”

    不等姜烨说完,刘臣举起拳头想要砸下来似的。

    “开玩笑开玩笑嘛。”

    刘臣放下来,有些无奈似的笑了一下。

    “你真的要去城里,那你要去接手家里生意?你还做猎户么。”

    “应该还会继续做的,猎户是我的梦想,生意只是生活罢了。”

    这一番凡尔赛的话,让姜烨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阴阳怪气:“还我的梦想~只是生活~死装。”

    “姜烨你!哈哈哈哈哈哈”

    气愤后刘臣禁不住笑了出来。

    “算我败了你了,回见了。”

    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刘臣家门口,说着,姜烨点点头。

    转头,却注意到旁边似乎有个人影,看过去又没了,可能是累出幻觉了,急匆匆回到家里。

    次日,刘臣赶到姜烨家里。

    “啥子?熊胆丢了?”姜烨一惊,给屋里的任淑芬俩人都吵醒来。

    “咋子了姜娃。”

    “没啥子事爹娘,你俩别管我,我跟刘臣聊会天。”

    “嗯,我昨天晚上回去就不见了,小波他说他下学后回到家就来村口了,回来后就没见,还以为是我带走了呢。”

    刘臣看着有些着急。

    “那个熊胆我说好了带回城里给奶奶用的,奶奶眼睛一直有问题,没有还好,这我都说好了。”

    说着,刘臣语无伦次,急得不行。

    “你先别着急刘臣,豹子的嗅觉了得,你也给斑点带上,一起去闻闻看。”

    说着,不一会,姜烨牵着豹子来到了刘臣家里。

    这还是第一次进家里,他家陈设很干净,不像是在村子里,更像是镇子里的。

    来到一张桌子面前,刘臣指着那块血印子。

    “这是熊胆浸透袋子留下的印记,还有熊胆苦味,我给斑点闻过了,他没找出来。”

    姜烨点点头,给豹子抱起来,放在那边,豹子用鼻子闻了又闻,嘴里呜呜两声。

    从姜烨的怀里跳下来,鼻子几乎贴着地面,开始边闻边走。

    二人对视一眼,跟着豹子。

    豹子一路闻,从刘臣家里来到了屋外,那路程似乎很稳,豹子几乎没变过路径,那人的最终目的地也似乎是很明确,没绕路。

    同时跟着那味道,路上也有几个脚印子,看过去是成年男性的大小,穿的是老式的布鞋,这种布鞋几乎家家都有,无法通过这玩意来判断。

    继续走着,闻着闻着,来到了一处家里。

    那是村子里的一个跟着娘生活的老光棍,陈山根,都称他是陈大舌头,因为陈山根有一个比别人大的舌头,说话有些不清晰,个子也不高,身子倒是健康。

    “难道是陈大舌头偷的?”姜烨摸着下巴,豹子在这就停下来了,朝着屋里汪汪叫了两声。

    这家人在村子里存在感不算多,刘臣不认识也是应该的。

    “大舌头?”

    刘臣疑惑,姜烨解释一番:“没必要吧,绕这么一大圈,就为了个熊胆?”

    “哎哟呵还就为了个熊胆,你不知道熊胆多值钱么。”

    “这我倒是知道,不过他不会打猎么。”

    “嗯……不会。”

    根据姜烨回忆,陈大舌头是务农了一辈子,在村子里没什么材料,所以一辈子没娶到媳妇,比姜烨大个五六岁,这年头二十五六就已经算是老光棍了,没娶到媳妇就被人看不起来着。

    不过一直都算是本分来着的,不应该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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