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富可敌国,你叫我姐扶弟魔? > 第64章 人不狠,立不稳
    第二天鸡叫两遍,元盛和祝晨曦就起床准备做卤肉。

    今天,元盛计划先去曹掌柜那交卤肉,交完卤肉再去大姐大姐夫家。昨天太晚了,玉川没来传信,也不知道大姐夫最后决定分家还是断亲。

    元来福和盛桂花也起来了,盛桂花嗔怪道:“以后你们两个多睡会,鸡叫三遍了再起。我跟你爹都学会了咋做卤肉了,以后我们两个先起来做。”

    “娘,你跟爹好好休息,还是我和郎君早早起来做。”祝晨曦孝顺地说。

    元来福笑着说:“我们老人觉少,你和元宝儿多睡会,天天起太早不长个,只有多睡才能长好。”

    “爹,你可真会想,我估计我也就这么高了。”元盛一米八,在这个时代已经算身形甚伟了。

    元来福说:“瞎说,二十三还窜一窜呢,更何况你才十六,晨曦才十五。就这么决定了,以后你们睡到第二遍鸡叫再起。”

    “爹,我不同意,这样你和娘太辛苦了。”

    元来福跳起来敲了元盛的头一下,“还知道我是你爹?那就这么决定了,以后你们多睡会。这制作卤肉的方法我和你娘都学会了,以后我们先起来做。”

    盛桂花附和,“就是,本来我们也觉少,有时候你爹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不让他起来干活他在床上烙饼还费床。”

    元盛拉住元来福的胳膊,“爹,难怪人家说,有爹的孩子是个宝呢。”

    元来福眯着眼睛笑了起来,他的宝儿说的每句话都让他这么舒心。

    盛桂花眼光不善地看着老头子和儿子,祝晨曦握住了盛桂花的手,“娘,人家说没娘的孩子是根草,有娘的孩子是个宝呢,我现在可是娘的宝呢。”

    盛桂花满眼笑意地看着祝晨曦,还是她儿媳妇懂事。

    一家人充满温馨活力,甩开膀子干了起来。

    终于,将所有卤肉做好了,元盛要把“冰箱”都放到牛车上,元来福不乐意了,“就不能送两回啊?把冰箱这些都加上六百斤的东西呢,不把我大黄累坏了?”

    “爹,咱们跑两趟很多人都起来了,咱们要低调,让人家看见不好。”

    “好吧。”元来福心不甘情不愿地,“等下你自己走路,别坐牛车,你一百多斤呢!”

    元盛昨天等李长顺睡得有点晚,今天又起的早,本来想着等下坐牛车眯会,结果老爹这么说,果然大黄才是老爹的亲儿子,“爹,我收回刚才的话。”

    呃……

    “臭小子,说的话哪有收回的。”父子两个笑闹了一阵。

    临出门前,元盛带上了两把杀猪刀。

    元来福看着儿子摇了摇头,“你说你带两把杀猪刀干啥?咱们这地方太平着呢。”

    “爹,小心驶得万年船,昨天晚上咱们买地已经在张文面前露了富,还是小心点好。”上辈子他见过太多这样的事,财帛动人心,没实力又有钱就是块肥肉,人再不够狠,没点子防范之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元盛带两把杀猪刀,可不是吓唬人的,真遇到危险,他真敢捅。

    “行,听你的。”

    两个人很快到了镇上交货的院子,曹掌柜和两个心腹早早等在那里。

    “老弟呀,我可等到你了,隔壁县的分号接了我们这卤肉也卖爆了,明天你可得多交点货!你都不知道,咱们这几天卖上卤肉,把美膳阁的生意顶的半死不活的。咱们这卤肉是独一份!美膳阁会的招牌菜,我东来顺都会做,最多味道上有略微差异。我们的卤肉独一无二,他们厨子一直在研究,但门都没摸到。”

    “之前防止他们找到你,我故意设置了迷障,说这卤肉是我们东来顺的冯大厨做的,美膳阁的少东陈金锋没少往冯大厨身上使劲,据说要花一百两的月钱请他。咱县的上流人士以吃卤肉为荣,我估计呀,再这样下去美膳阁撑不了多久。”曹掌柜脸上笑得像朵花一样。

    元盛竖起大拇指,“还得是我老哥,未雨绸缪,提前设置了迷障。”

    “老哥,钟郎中的事情谢谢你,昨天走的匆忙,都没来得及好好感谢你。”

    曹掌柜摆摆手,“老弟,你再跟我客气可就是看不起我了。”

    元盛握住曹掌柜的手,使劲拉了拉,“老哥,那我就不多说了。对了,老哥,我还想向你打听个事儿,你知道哪里有收话本的书斋吗?”

    “这个我熟啊!清风书斋的东家经常来我们县城的东来顺吃饭,他家就收话本小说。老弟需不需要我给你介绍?”

    “先不用麻烦老哥,如果后续有什么需要帮忙地我再找你。”

    曹掌柜拍了拍元盛的手,“老弟,以后就把我当亲大哥使唤。”随后,他又转头对元来福说,“伯父,不嫌弃多个儿子吧。”

    元来福被曹掌柜的话打懵了,连忙摆摆手说:“不嫌弃,不嫌弃。”没了往常的机灵劲。

    “好,谢谢大哥。”元盛知道曹掌柜这是亲热人的话,并不是真要认亲,就没继续聊下去。

    与曹掌柜告别后,元来福念叨了一路,东来顺的曹掌柜要当他儿子?上赶着当他儿子?这日子也太玄幻了!

    ……

    青山镇,美膳阁。

    少东家陈金锋手上把玩着一根金簪,足有一两多,上面镶嵌着一个指甲盖大的红宝石。

    这根簪子是他前些天跟绣楼订的,一根花了七十多两呢,他订了十根。本来他还想用这一根簪子把祝美如拿下,这几天就把她睡了,现在因为卤肉的事情,搅和得他一点兴致都没有。

    陈金锋和祝美如的事,还要从那天说起。

    陈家在石蛙村有八百亩良田,他带着仆人去巡田。远远看到一个小姑娘,穿着破麻衣,走在路上。

    少女迎着光,皮肤白皙,仿佛会发光,杏眼清澈如水。太清纯!太仙儿了!他的脚都不听使唤了,不自觉地跟着仙女走。

    他到底要看看,这样气质出尘的仙女是哪家的,跟着她进了祝家村,停在一户青砖大瓦房前。

    这时,仙女转过正脸,他才看到她脸上有块拳头大的红色胎记。

    嗨!丑八怪装什么仙女啊,扫兴!

    陈金锋刚要走,就看到一个扭臀摆胯的女子走出了屋,长得不错,看那走姿就是个马叉虫货。

    为了验证,陈金锋故意跟她设计了个偶遇,他摘掉头冠,隔着土墙,那女子只看到他张脸。

    陈金锋一脸麻子,还龅牙,少女见他一脸嫌弃。

    陈金锋走过土墙,露出身上的绢布锦袍和脚底金线长靴,少女立马眼神拉丝,欲语还说。

    呵!陈金锋当即决定拿着这贱货,这种货色不睡白不睡。

    祝美如却以为钓到了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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