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也全都上传到了那个办案系统里面了。
这个时候想要改变,在公安阶段是不可能的了。
如果是在十几年前,那个时候还没有普及无纸化办公,没有这个全国统一的公安办案系统,案修改起案件档案来还是很容易的,就是下面局长甚至是一个刑侦支队长或者是一个基层派出所的所长,都可以一句话就解决这么一个事情。
只要把相关的档案和证据材料销毁了就可以了,反正没有上面的监督,别人想监督也无从查起。
但是现在就情况不一样了,不要说是一个市局的政委了,就算是一个省厅的厅长也是办不到这个事情的。
因此吴兴尧和江大年商量了一下,就觉得既然已经走了正规程序了,那就要寻求正规程序的终结。
怎么终结呢,就必须要找打检察院了。
因为检察院是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是可以在法律的正规程序里面堂而皇之的解决这个事情的。
当然,也可以选择到法院去解决,判一个无罪,但是这样的话牵涉到的人就太多了,而且影响也太大了,肯定不会是吴兴尧的第一选项。
当然,对于吴兴尧这个贺州第一大佬而言,吩咐一个下面的检察长做这个事情还是很容易的。
但是他并没有立刻打电话给江北区检察院的王钢,而是想到了另外一个更合适的人物,就是自己的情人之一的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主任,施美女;
其实吴兴尧这种级别的领导虽然可以找很多人办事情,但是也是有优先级,找人办事特别是这种不是很正规的事情,肯定是越亲近越好。
那些关系远的,就是有风险的,因为自己不了解对方的为人,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搞砸事情,也不知道这些家伙会不会做手脚留下自己的把柄,好以后拿来要挟自己。
在官场上混了这么多年,早就听到看到了很多类似的事情,所以做事情的时候以人性最为阴暗的一面去推测别人是肯定不会出错的。
然后吴兴尧就把事情和施美女说了,问施美女怎么解决这个事情。
施美女说,这个事情也很好解决的,就是把案件提级管辖,弄到我这边就可以了,我可以亲自批出来不起诉决定的。
吴兴尧就问,那还需要和你们检察长或者副检察长打招呼吗?
施美女就说,不用了的,因为现在我们这边实施的是员额制加上阅审制,就是我这个中层正职签了字之后,不起诉的决定书就生效了的,检察长已经在之前签署了相关文件,授予了我这个权利。
吴兴尧就点点头说,这个制度不错啊,等于是绕开了分管的副检察长,而且检察长也是大手一挥授权了,也就不怎么管你们了。
施美女说,其实以前还要激进呢,只要是一个员额检察官,就算是一个普通科员都可以签发不起诉决定书的,还是去年才开始收回来的,全国出了很多事情,然后上面觉得还是要把检察权给收一点回来的。
但是改革嘛,都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的,都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
所以完全改回以前的那种检察长副检察长处长层层审批的制度一下子还不可能,这样的话就很打当初推动员额制的那些高层的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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