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律师:我一句话,立法委修改法条 > 第130章 激辩!程序正义or事实正义?
    卫礼心里慌的一比。

    他赶紧小声说道。

    “申律师,你这是干什么?”

    我花那么大代价请你过来,你可不要害我呀!”

    申庆解释道。

    “卫院长,事到如今,这件事情是无论如何也赖不掉了的。”

    “再继续争辩下去,也不过是浪费口舌而已。”

    “现在瞒是瞒不住了,我们能做的,就是争取不要被定罪!”

    卫礼心虚地说道。

    “可是……事情闹的这么大,真的可以不被定罪吗?”

    申庆自信从容地说道。

    “卫院长请放心,至少在这件事情上,我有绝对的信心!”

    卫礼将信将疑地点点头。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他已经无法完全地相信任何人了。

    可是目前唯一能帮他的也就只有申庆。

    他也只能把这最后的一丝希望,寄托在申庆身上。

    申庆站稳身形,肃然说道。

    “审判长,虽然我方承认,这一切的发生皆是由于福利院院长卫礼的领导。”

    “可是我方对于原告的控告,依旧持反对态度。”

    “原告控告我方虐待罪,但是福利院及其员工。”

    “仅仅只是有着形式上的共同居住,以及照顾扶养的关系而已。”

    “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家人关系,也就无法达成虐待罪的构成要件。”

    “所以我还是那句话,原告方所坚持的主张,并不具备相应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因此,我方依然要求法院驳回原告方的起诉,并追究其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

    听申庆这么一说。

    现场的观众又有点坐不住了。

    在观众们看来,这就有点硬着头皮强行辩护了。

    这件事情从任何人的一般情感上来说。

    都会觉得福利院这些人十恶不赦。

    申庆在这个时候还要坚持为这些恶人辩护。

    实在是看的他们牙痒痒。

    原告席上。

    林昊整个人站的笔直。

    他神色认真地说道。

    “关于法律依据这个问题,刚刚申律师也说到了。”

    “在形式上,福利院的员工和院民算得上是共同居住,也存在着照顾扶养的关系。”

    “这虽然跟法律意义上的家人有所区别,但从法律上来说,福利院也算是院民的监护人。”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实施虐待行为,这跟家人之间进行的虐待行为,又能有多大的区别呢?”

    “亲如血脉相连的家人,遭受到了虐待的弱者,尚且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为什么到了福利院,面临非亲非故的监护者,一群饱受欺凌的老人,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呢?”

    “申律师,你不妨摸摸自己的良心,这合理吗?”

    林昊的这番话,得到了观众们的广泛认可。

    是啊,血脉亲人之间的虐待都被法律保护!

    为什么陌生人之间的虐待,反而还不行呢?

    难道陌生人会比亲人下手更轻吗?

    申庆非常理智。

    他知道林昊的目的是想煽动他的感性情绪。

    他可没有那么容易被林昊的话影响。

    作为一名律师。

    他深知,尽一切可能地帮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才是他该干的事。

    既然现在的法律并没有约束这样的行为。

    那他就必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性。

    申庆神情严肃地说道。

    “林律师,请你不要混淆概念!”

    “监护人就是监护人,家人就是家人,虽然家人通常都是法定监护人,但监护人可不一定都是家人!”

    “林律师刚才自己也说了,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跟家人之间的区别不大。”

    “区别不大,那也就是说,二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在法律问题上,尤其是在法庭上,我们必须时刻保持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

    “我方认为,即便二者区别不大,也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没有法律依据,就是没有法律依据!说破了天,福利院也是不构成犯罪的!”

    “法律,可不是儿戏!”

    林昊点点头,笑道。

    “很好!我很欣赏申律师这种一丝不苟的态度!”

    “但是我也同样要提醒一下申律师,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发展,我们的社会,会不断地出现一些新的问题。”

    “这些新的问题要怎么解决?法律吗?以前的法律解决不了怎么办?就这么放任自流?”

    “我们现在使用的法律,都是以前制定的,它是不是还依旧可以适用在当今的社会,只有检验过才知道。”

    “正因如此,我们的法律才需要与时俱进,才需要不断地进行修订。”

    “如果一直迂腐守旧,死磕现有的法条,不思进取,墨守陈规,那才是我们法律人的悲哀!”

    “像「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这样的毒瘤,像卫礼这样的恶徒。”

    “如果仅仅因为缺少一点现行的法条,就让他们逍遥法外。”

    “那么我们国家的法治,将是多么的令人寒心!”

    “我认为这样的罪恶,必须予以惩治!”

    诉讼双方的律师你来我往,针锋相对。

    进行了一轮又一轮激烈的争辩。

    其精彩程度,不亚于在看一场国家级的辩论赛。

    审判席上。

    审判长公孙辉两头为难。

    一方是坚持严守法条。

    另一方却要求务实革新。

    一方主张的是程序正义。

    另一方主张的是事实正义。

    双方各执己见,相持不下。

    虽然从观众的角度来说,肯定是事实正义更加重要。

    可是作为一名法官。

    公孙辉自然也了解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从法理上来说,这二者缺一不可。

    可现在,这二者之间却产生了极大的矛盾。

    这让公孙辉非常的头大。

    在跟身旁的其他两位法官商量过后。

    他们一致决定把这个问题交给领导。

    为了赶紧休庭去请示院长。

    公孙辉赶紧敲响了法槌,说道。

    “请诉讼双方稍作准备,一分钟后,各自陈述结案陈词。”

    “待诉讼双方完成陈述之后,开始休庭!”

    一分钟后。

    由原告方首先开始结案陈词。

    林昊面色凝重地开口说道。

    “我想问各位一个问题。”

    “你们家……有老人吗?有小孩吗?有卧病在床需要照顾的病患吗?”

    “如果有的话,请你们一定要认真地听完我接下来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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