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我就是个厨子啊,不会治病救国! > 第140章 香的咬到了舌头
    班庆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周围的食客,似是没有想到这个叫九里香的饭馆这么受欢迎。

    此刻他还不知道这家饭店的幕后老板就是自己手下富留要抢馄饨配方的张卫国。

    “今儿既然来了,就没有回去的道理,”班庆大手一挥,豪情的说道,“把你们店的招牌菜都给爷上一份。”

    “哎呦,要不说这位爷豪气呢!”小韦子恭维着,然后转身就从柜台上拿了个菜单,

    “咱们店的招牌菜可多了,红烧肉,秘制五香卤肉,溜肥肠,蒜蓉开背虾,等等。噢,还有一道今日特供,樱桃肉,”

    “至于素菜,荷塘小炒,麻婆豆腐,红烧冬瓜,炝锅白菜等等,”

    “要不客官您先看看菜单?小的去给您添点茶水?”

    等小韦子再次提着茶壶回来的时候,班庆已经点好了菜。

    至于酒,班庆觉得九里香的酒不上档次,也就没点。

    今儿个来主要是探探九里香的虚实。

    等菜的过程中,班庆不停的在周围的桌子上看着,瞅着人家一下一下的把盘子里的菜夹进嘴巴里,他有一种要抢他们筷子的冲动。

    实在是太香了,他的肚子已经饿的想要抽筋了。

    至于卫财和钱智则是一个劲的惯着茶,谁让他们太饿了呢,可待会儿饭菜上来的时候,他们就后悔了。

    肚子里有太多的茶水,闻着那么那么香,却吃不下了。

    班庆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主动的吃猪下水?这东西放在之前,哪怕是自己进门的前一刻,他是绝对不会吃的。

    可现在呢,为了多吃一口,他竟然把盘子拉到了自己跟前,甚至隐隐想要用手挡着。

    看着面前这块儿光滑又富有弹性的肥肠,自己怎么以前没有吃到过呢?

    猪大肠不都是臭的吗?为什么这家店的非常却这么香?

    用筷子轻轻的夹起来,你能感受到它软糯又富有弹性的状态。

    放进嘴巴里,轻轻的用牙齿咀嚼,既滑嫩又有嚼劲。

    此刻班庆的心情是矛盾的,他不想吃这个被称之为猪下水的肥肠,但嘴巴和胃又告诉他说,吃吧,这个很好吃,而且没有一丝的臭味。

    原本就有丰富油脂的肥肠,在烹饪过程中与各种香料和调味料相融合,使其口感更加的香浓。

    又因其本身较为细腻的质地,嚼起来一点都不会觉得黏牙,反而给人一种脆爽的口感。

    经过高温的烹制,色泽黄亮的外表变得爽脆,内部却依旧保持柔韧,这种强烈的对比,使人产生一种强烈的反差感。

    却又慢慢使人迷失在这独特的口感体验之中。

    如果说班庆最喜欢非常,那么装着书生模样的钱智却啃了一桌子的骨头。

    “嘎嘣,”一声,脆骨都有的声音响了起来。

    “老大,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蹄,”钱智说着,手里拿着骨头往嘴里塞着,心里却想着我是不是偷偷的买些回去,孝敬孝敬大总管。

    虽说自己是跟着二总管班庆的,但到底还得听大总管古洼的话,听说他也号这一口,不爱吃肉,就爱啃骨头。

    “哎呦,我说钱智,你有点吃相行不行,你看看你吃的,咦,”卫财默默的夹着红烧肉,还不忘嫌弃的看着钱智。

    但却不阻挡他继续吃猪蹄,这样就没人跟自己抢红烧肉了,呵呵呵,我真是大聪明。

    “你懂什么,大口吃肉那才香呢!”

    红亮的卤汁和猪蹄完美搭配,钱智轻轻的把猪蹄上的汤汁吮吸掉,然后一口咬下去,咸香的味道充满着整个口腔。

    枣红色的外皮下面是有些透亮的筋膜,但这个筋膜却又十分的有嚼劲。

    饱满却富有韧劲,这就是钱智喜欢的感觉,每一口下去都是深深的满足感。

    天哪,太好吃了,钱智已经觉得自己可以原地升仙了,恐怕神仙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蹄。

    猪蹄被嚼在嘴里,每一次的咀嚼仿佛在进行一场分割,而每一次的分割却又恰到好处。

    独特的口感和风味,只有亲自尝的人才能领略到它的真正的魅力所在。

    入口即化的外皮,可以在嘴巴上弹跳的筋膜,仿佛在奏响一道欢快的乐章,使其沉醉其中。

    浓郁而奢华的味道,让钱智以为自己在享受一场饕餮盛宴。

    沉醉其中的钱智等到手里的猪蹄吃完的时候才渐渐的回过神儿来。

    盘子里面的最后一块儿,钱智势在必行。

    可一旁吃了半盘肥肠的班庆也举起了筷子,更别说已经伸出手的卫财。

    三个人同时向着盘子里的最后一块儿猪蹄进发。

    “嗯?”班庆轻轻的嗯了一声,钱智和卫财只好默默的收回了手。

    只一口,班庆就体会到了猪蹄的热情与醇香。

    美味的口感是那样的鲜活,仿佛是一盏明灯,不停的在心里闪烁着。

    如果你说它里面的筋多,但嚼起来却韧劲十足,

    如果你说它是肥的,但却一点不觉得腻口,

    如果你说它皮太厚不入味,它却把香味渗透到了骨髓。

    食髓知味的班庆,还没好好享受到猪蹄的美妙,就在没了。

    更可怜的是在他想要吮吸骨髓的时候,咬到了舌头。

    不情愿放下猪蹄的班庆,一手捂着嘴,然后用力的拍打起钱智。

    “你是猪吗?吃的那么快?啊,你看看,被人是人过留名,你这是所到之处皆为白骨啊!”

    “让你吃,让你吃,都不知道给我留一点。”

    “就是,吃独食,我连一口都没尝到。”卫财幸灾乐祸的说道。

    可接着,班庆就把矛头转向了他,“我们来干嘛的?干嘛的?你自己吃了一盘的红烧肉你还好意思说啊?”

    “就是,我和老大也一口没尝到。”

    疼的不行的班庆气呼呼的站起来,指着卫财说道,“你把钱结了,让你吃一盘的红烧肉。”

    临走时,还不忘把没吃完的菜打包,这也是班庆这么多年在外面吃饭的习惯。

    钱智乐呵呵的看着卫财去结账,自己趁机把饭菜打包了。

    嗯,晚上有的吃了。

    等他们走了之后,熊二还傻呵呵的送到门口。

    只不过他有些纳闷,这人怎么光吃菜,不吃饭呢?

    熊二哪里知道人家是来探九里香虚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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