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血光之灾呀!”
林毅一句话,给谭百万干沉默了。
这话要是个六七十的瞎眼老头,他还能信几分。
可现在是个六七岁的小屁孩,虽然长得怪招人稀罕的,可一个稚童说这话,怎么让人相信啊!
“小家伙,你说什么?”
“这话是有人教你的吗?”
谭百万看向林毅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
谭百万虽然胖乎乎的,平时做生意也是一脸和善笑容,和气生财的样子,可怎么说也是有钱人,手下养着不少人,气势还是有的。
生气的时候也挺吓人的。
林毅却一点不在意。
你吓人跟我僵尸有什么关系!
“呵呵,谭百万你要是不信也没关系,今天晚上如果遇到危险呢,你就大喊小神仙救命,记住,喊三遍,到时候我会出现的。”
林毅说着,又转了转拨浪鼓。
个啷个啷的鼓声响起,林毅转身朝着巷子口走去。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不对,现在人见过猪跑的没几个了,倒是吃过猪肉!
神棍想要赚钱,肯定是让你害怕,慌乱之下,乱了阵脚,然后就会失去思考能力,心甘情愿掏钱救命。
而想要空口白牙让别人相信你的话是很难的!
那句话怎么说的,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
今天晚上让谭百万见识一下百鬼夜行的滋味,还不得乖乖掏钱吗。
虽然他不怎么花钱,但总不能白干活吧!
这么多鬼呢,都给抓走了,不便宜这个谭百万了。
自然是鬼也要抓,钱也要赚,回去了给九叔多弄点半肥瘦,说不定九叔一高兴,教自己点僵尸也能学的绝招呢。
就怕九叔上线小号,要教自己咏春拳啊。
就算九叔不教术法,带着自己多去几个案发地点,那也是极好的呀。
他现在来这个世界时间并不长,也不知道哪里有“危险”,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着剧情人物晃荡。
这也是为什么林毅跟着四目道长出来的原因。
跟着剧情人物最容易触发剧情,这不是常识么。
“哎,小朋友,你……”
见林毅说走就走,谭百万还想叫住林毅说仔细询问一下,毕竟一个小孩怎么可能能说出这种话?
后面一定有人教他!
可话还没说完,谭百万的眼睛就瞬间瞪圆了。
因为林毅的身体几乎是瞬间,消失不见了!
其实是遁地了,不过因为速度太快,快到谭百万没看到。
嘶!
谭百万的眼睛差点瞪出来,因为倒吸凉气,又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不见了?
谭百万快步起身来到林毅消失的地方,检查了好几遍,除了地面铺的石条不见了,别的没有丝毫异样。
这!
难道自己真的碰到小神仙了?
那小神仙说自己今天晚上有血光之灾,难道是真的?
咕咚。
谭百万咽了口口水,心瞬间就慌了。
家里闹鬼半年了,现在又碰到这么离奇的事。
本来谭百万准备今天出去和人谈生意的。
现在还谈个屁啊,当然是回家了。
“老爷!”
见谭百万快步往回跑,管家还有佣人迎了上来。
“快,回家,快把门关上!”
谭百万提着衣摆快步往家跑,语气慌乱急促,说完话,人已经进了院子。
管家还有家里的佣人见状,赶忙紧张兮兮的跟上,将大门给关上了。
咣当一声,刚打开没多久的大门又关上了。
谭百万站在院子里,额头不住的冒冷汗,虽然头顶有太阳,却有种透彻心扉的凉意往身体里钻。
谭百万拿着手帕擦了又擦,可额头的冷汗越来越多,身体也不自觉的发抖。
有钱人都惜命,越有钱越是如此。
谭百万可不想自己年纪轻轻的,突然就噶了!
家里的夫人年轻貌美,小儿子刚刚桌腿儿那么高,自己要是死了,大夫人小媳妇,能给他守寡多久?
说不定就有个年轻力壮的野男人,睡他的床,穿他的鞋,打他的儿子,花他的钱!
咕咚!
不行!
绝对不行!
“老爷,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出了这么多汗啊?”
听到动静赶过来的大夫人看到谭百万的异样,拿出手帕,上前帮着谭百万擦拭起来。
谭百万一把抓住大夫人的小手,故作轻松道。
“呼!没事,刚才在外面碰见一个小神仙,他说我今天晚上有血光之灾!”
“啊!”
大夫人愣了一下,然后不确定的说道,“会不会是有人恶作剧啊,知道咱们府上一些事,故意过来吓人的?”
这段时间来谭家骗钱的江湖术士不是没有,可都被家里的鬼吓跑了。
“不是啊!你是没见到,那个小孩一下子就不见啦!”
谭百万说着,抬手比划了一下。
越说心里越害怕,谭百万紧张道,“管家,你现在就去民兵队,让队长带人过来,今天晚上给我守着点,要是有歹人,全都给我毙了。”
谭百万作为谭家镇首富,在镇子里的地位自然不凡。
民兵队是靠着镇子上的有钱人资助起来的,谭百万算是出资大户,让队长带人过来保护,完全没问题。
“是,老爷,我现在就去!”
管家也紧张的不轻,刚才谭百万和那小男孩说话,他看的一清二楚。
那小男孩瞬间消失,他也看到了。
这不是神仙谁是?
小神仙说自己老爷晚上有血光之灾,那还能有假?
老爷要是出事了,自己还能好吗?
想到这个,管家立即带着人出了谭家,脚步匆匆的朝着民兵队赶去。
街道上,不少人都看到了谭府管家带着人,面色阴沉,脚步匆匆的朝着民兵队走去,顿时引起众人的议论纷纷。
莫非谭家昨天晚上出事了?
不然怎么脸色这么难看,一大早的就去民兵队。
应该是去报案了吧!
都说谭家闹鬼小半年了,说不定是出人命了。
……
“师叔,我回来了!”
林毅肩上搭着布搭子,一手拨浪鼓,一手大风车,笑嘻嘻的走进谭家镇外义庄。
四目道长靠坐在棺材里,正在跟寿伯抽烟吹牛。
听到林毅的声音,四目道长唰的一下从棺材里窜了出来。
“臭小子,你还知道回来,跑哪去了你?”
“哦,我知道师叔你喜欢吃叉烧,特地去镇上给你买的嘛,是半肥瘦的。”
林毅从布兜里拿出来了从镇上买回来的东西。
烧鹅,叉烧,盅仔饭,还有一壶酒。
这些东西四目看着相当眼熟啊。
“你记错了,我不喜欢吃半肥瘦,那是你师父的最爱,我喜欢吃烧鹅腿。
四目道长肚子咕咕叫,也不忘纠正,同时眼疾手快抓起烧鹅腿,一口就咬下去一大半。
唔!
香!
四目道长一脸满足,对着林毅挑挑眉,又看看酒坛子。
林毅秒懂,抱起酒坛,“小心翼翼”的倒酒。
寿伯见状,放下水烟,没好气的说道,“四目你还有没有点大人样,就知道吃,都不让阿毅坐下喝口水,还让阿毅给你倒酒。”
四目嘴里呜呜着,抓着叉烧和烧鹅腿吃的一嘴油。
他是真的饿啊,从睡醒到现在,就吃了两个烤地瓜,想去镇子上找林毅,又怕自己刚走林毅就回来,会找不到自己。
谁承想,林毅一晃到了下午才回来。
偏偏寿伯这老家伙,愣是不在义庄里存粮食,让他想做点吃的都做不到。
寿伯见四目吃的狼吞虎咽,也不矜持了,上去挤开四目道长,从林毅怀里接过酒坛子。
“阿毅,坐下喝点水。”
“谢谢寿伯,寿伯你也吃啊,我多买了你的一份。”
多好的孩子啊,四目这小子,就不心疼吗。
看四目还在狼吞虎咽,寿伯随即抓起一块叉烧,也大口吃了起来。
四目道长也不在意,他跟看义庄的都熟得很,认识多年的老伙计了,一顿饭而已。
见寿伯还要倒酒,四目道长赶忙去抢。
饭可以吃,酒不行,这可是命根子!
“德行!”
寿伯也知道四目的情况,转身去墙角的骨坛里找出一个坛子,从里面弄出一碗酒来。
“好啊你,寿伯,把酒藏在骨坛中间,你是专门防我的吧!”
“你还挺有自知之明啊。”
寿伯冷哼一声,喝酒吃肉,懒得搭理四目。
见寿伯不搭理自己,四目也不在意,笑嘻嘻的看向林毅问道。
“阿毅,那纸人术你看的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要问师叔的?”
“看了,完全搞不懂,师叔你会纸人术吗?”
“会啊!当然会了,这纸人术其实挺简单的,等会儿师叔吃完饭给你演示一下。”
四目擦擦嘴,又拿起盅仔饭大口的扒饭。
这些东西算是买到他心坎上去了,全是他爱吃的。
越吃越爽,吃的四目道长心情大好,结果一不小心,又喝多了。
寿伯是义庄看守,不能喝醉,只喝了一碗就不喝了,红光满面,看起来量刚刚好。
看到趴在桌上呼呼睡的四目,寿伯一阵摇头。
“阿毅,以后你买酒,不要一次买太多,四目这小子喝酒没数,看到好酒一喝就停不下来的。”
寿伯将四目道长推进了棺材里,还不忘叮嘱林毅,下次买酒少买一些。
“没事,反正又不着急,我师叔说还有个客户在这边,怎么一直没见过来?”
林毅岔开了话题。
他要的就是四目喝多啊,不然晚上怎么出去偷鸡呢。
“哦,你说这个啊!”
寿伯似乎是想起了什么,神情凝重的摇了摇头。
林毅挑了挑小眉毛,看寿伯这表情,这个客户有点不简单啊。
难道有剧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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