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潇潇。
道路上的行人已经很少了,平安老店外却有三骑疾驰而来。
马快,人的动作更快。
马蹄未停,三个人已纵身下马,钉子般钉在地上,下盘稳如泰山。
他们的下盘本来就应该稳。
一个人若是练了二三十年的腿上功夫,下盘再不稳,那才是怪事。
南拳北腿。
大河两岸的英雄豪杰们,练腿功的也不知有多少,能比得上他们的却很少。
他们姓谭。
也许他们并不是北派谭腿的嫡系,可是他们自己要这么说,就没有人敢怀疑,也没有人否认。
拼了十三年命,经过了大小两百多次浴血苦战,“谭门三霸天”确实已在江湖中稳稳站住了脚,想推倒他们的人,大多数已被他们一脚踢死。
平安老店是个客栈,也是家酒铺。
窗外夜雨如丝,窗内昏灯如豆。
谭老大谭天龙第一个闯进去,随手掀起了头上的毡笠,就看见了一口棺材。
秋雨秋风令人愁。
在这种天气里,如果没有急事,谁也不会连夜赶路的。
谭家兄弟更不会。
现在他们都已是家资巨万的豪富,谭老三谭天豹新娶的一位爱妾非但貌美如花,据说还有内媚。
若没有急事,就算用鞭子抽他,他也懒得从床上爬起来的。
什么事如此急?
这是他们兄弟的秘密,其实也不能算是秘密,谭门三霸天做的是什么买卖,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只不过十万两银子以下的买卖,他们是绝不会插手的。
现在看他们赶路赶得这么急,这趟买卖当然不小。
要出去做买卖的人,不管是做什么买卖,就算做的是没本钱的买卖,出门撞见棺材,总不是件很吉利的事。
谭老大刚皱起眉,谭老二谭天虎的拳头已重重捶在柜台上。
柜台立刻被打裂,掌柜的胆子也几乎被打裂了。
谭天虎瞪着他,厉声道:“这里是酒店,还是棺材铺?”
掌柜的一面抹汗,一面赔笑,道:“小店只卖酒,不卖棺材。”
谭天虎道:“酒店里怎会有棺材?”
掌柜的道:“那是这位客官带来的,而且一定要带到屋里来。”
谭天虎道:“为什么?”
掌柜的道:“因为这位客官一定要棺材里的朋友陪他喝酒。”
“这位客官”是个年轻人,落魄的年轻人,酒总是难免喝得太多。
现在他又对着棺材举杯,道:“这杯酒轮到我了,我喝。”
他果然一口气就喝干了杯中的酒,喝得真快。
棺材是崭新的,他的衣衫却已破旧,他做的事看来虽然有点疯,可是他的人看来却长得很不错,只不过眼睛里通常都带着说不出的绝望之色,仿佛对世上所有的事都已不在乎。
除了这口棺材外,对世上所有的事都已不在乎。
“这位客官”当然就是王风。
谭家兄弟里,火气最大,拳头也最大的,就是老二谭天虎。
他第一个走过去,拍了拍摆在桌上的棺材,道:“这是你带来的?”
王风点点头。
谭天虎道:“这里面有什么?”
王风道:“有个朋友。”
谭天虎道:“是死朋友,还是活朋友?”
王风道:“只要是朋友,死活都一样是朋友。”
谭天虎道:“死人也会喝酒?”
王风笑了笑,又向棺材举杯,道:“这杯酒轮到你了,我替你喝。”
他一口气又喝了一杯。
谭天虎大笑,回头看着他的兄弟,指着王风道:“原来这小子是个酒鬼。”
谭天龙沉着脸,道:“叫他快把棺材搬出去,叫他的人也滚出去。”
谭天虎道:“小子,你听见没有?”
王风道:“听见什么?”
谭天虎冷冷道:“大爷们叫你把棺材搬出去。”
王风道:“搬不得。”
谭天虎道:“为什么?”
王风道:“外面在下雨,我不能让我的朋友淋雨。”
谭天虎看着他,又回头看看谭老大,故意问道:“这人是疯子,你看怎么办?”
谭天龙道:“踢出去。”
谭天虎道:“踢疯子不犯法。”
谭天龙道:“踢‘死人’更不犯法。”
谭天虎道:“好,那我就先踢死人,再踢疯子。”
话没有说完,他脚已踢出。
这棺材就是铁铸的,他也能把它一脚踢出去。
他有把握。
这一脚虽然是随随便便踢出来的,至少也有百斤力气。
谁知他一脚刚踢出,棺材就不见了,这闪电般的一脚竟踢了个空。
明明摆在他面前桌上的棺材,忽然间就飞到另外一张桌上去了。
棺材自己当然不会飞。
棺材一定要下面有人托着才会飞。
王风连人带椅子也都跟着棺材飞了过去,淡淡道:“我这朋友活着的时候一向只喜欢踢人,从来也没有被人踢过,死了也一定不喜欢被人踢的。”
谭家兄弟总算全部都看了出来,这小子既不是真疯,也没有真醉。
就连一直懒洋洋斜倚在柜台站着的谭天豹,腰杆都已挺直。
王风道:“你先踢疯子,再踢死人,行不行?”
谭天虎道:“行!”
这个字说出口,谭天豹也箭一般蹿过来,兄弟两人同时一脚踢出,一个踢王风的右耳,一个踢他左肋下软肋间。
北派谭腿一向是武林中最实在的功夫,讲究的不在招式花哨,而在快。
这兄弟两人的腿不但快,而且准确,踢的部位更好,简直令人无法闪避。
王风根本连一点闪避的意思都没有。
也不知是因为他明知无法闪避,还是胸有成竹,他连动都没有动。
就在这时,已响起了一声惨呼,其中仿佛带着骨头碎裂的声音。
虽然只有一声惨呼,却是两个人同时发出来的。
谭天虎、谭天豹兄弟,一腿刚踢出,就同时倒了下去。
倒下去后,就再也站不起来。两个人两条腿的膝盖关节处都已碎裂。
被踢的人骨头还是好好的,踢的人骨头反而碎了。
谭天龙怔住,眼睛里充满了惊吓与恐惧。
他根本没看见王风出手。
王风自己也怔住。
他的确没有出过手,虽然他已有了对付这兄弟两人的法子。
拼命的法子。
可是他还没有施展出来,这兄弟两人就已经倒了下去。
他们的骨头怎么会忽然碎裂?是被谁打碎的?
没有人知道,就正如没有人知道铁恨怎么会突然暴毙。
难道这又是魔法?
王风不愿想,也不敢想,掌心中已有了冷汗。
谭天龙吃惊地看着他,哼声道:“这是什么功夫?”
王风道:“不知道。”
谭天龙道:“出手的不是你?”
王风摇头。
谭天龙道:“不是你是谁?”
王风道:“也许根本不是人。”
谭天龙突然怒吼,身子凌空扑起,双腿连环踢出。
这已不正宗的谭腿,威力却远比谭腿更大,正是他纵横江湖的成名绝技。
谁知他身子刚扑起,就听见“咔嚓、咔嚓”两声响,接着一声惨呼。
他倒下去时,两条腿的膝盖关节处也已碎裂。
王风还是动也不动地坐在那里,眼睛里仿佛也有了恐惧之色。
一声惨号声过后,屋子里就变得坟墓般静寂。
谭家兄弟一倒下去,非但没有挣扎翻滚,连声音都没有了。
柜台后的老掌柜,已吓得面无人色。
王风忽然抬起头,看着他,忽然问道:“你看见了什么?”
老掌柜勉强在笑,笑得却比哭还难看,道:“我什么都没看见。”
王风冷笑。
老掌柜道:“像大爷这种功夫,我连做梦都没有看见过。”
王风道:“我说过,出手的不是我。”
老掌柜也忍不住问道:“不是你,又是谁?”
王风忽然弯了腰,从地上拿起块小小的石头。
石头竟是血红色的,红得可怕。
王风道:“你看这是什么?”
老掌柜眯眼看了半天,道:“好像是块石头,红石头。”
王风道:“这样的石头,地上一定还有三块。”
老掌柜道:“哦?”
王风道:“四块石头,打断了四条腿。”
老掌柜赫然道:“这么样一块小石头,也能打断人的腿?”
王风道:“你不信?”
老掌柜道:“我……我……”
王风叹了口气,道:“这种事我本来也不信,却偏偏让我凑巧看见了。”
老掌柜说道:“这……这是武功,还是魔法?”
王风叹道:“我也不知道。”
老掌柜道:“这是谁打出来的?”
王风道:“我本来怀疑是你。”
老掌柜吓了一跳,说道:“不是我,绝不是。”
王风苦笑道:“现在我也知道不是了,石头是从窗子外面打进来的。”
他刚才看见过窗外有血光一闪,谭天龙就已惨呼着倒下去。
然后他就看见这块石头滚落在地上,滚到他脚下。
他捡起来时,石头仿佛还在发烫,仿佛还带着说不出的血腥气。
死寂中忽然响起一声呻吟。
谭天龙呻吟着,一只手在动,好像想伸手到怀里去拿东西。
只可惜他已连这点力气都没有,但是一双眼睛却总算张开了,正在看着王风,目光中充满了求助与乞怜之色。
王风竟替他去拿了出来。
他贴身的衣袋里,有个小小的锦囊。
王风道:“你要的就是这个?”
谭天龙挣扎着,说了一句话,声音已细如游丝,王风只听出了两个字。
“给你。”
“为什么要给我?”王风不懂。
但他还是忍不住打开了锦囊,里面竟是只比龙眼还大的珍珠。
虽然这不是颗辟毒珠,也不是夜明珠,却无疑也是价值连城之物。
王风皱眉道:“你为什么要将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我?”
谭天龙喘息着,已连一个字都说不出。
王风道:“你是不是想要我去替你做一件事?”
谭天龙看着他,眼睛里的表情谁也看不出是什么意思,忽然抬起一根手指,指着对面的窗户。
窗外的屋檐下挂着个鸟笼。
空的鸟笼。
王风却已明白他的意思,大声道:“鹦鹉?你是不是想要告诉我鹦鹉的秘密?”
谭天龙没有回答。
无论他想说的是什么,都已永远是个秘密了。
他已断了气。
他的兄弟更早已断了气,这块小小的红石头,不但打了他们的腿,也夺去了他们的命。
一块小红石,一颗明珠。
这块小小的红石头上,究竟有什么魔力,竟能一下子夺去人的魂魄?
这颗明珠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莫非也是太平王遗失的那批珠宝中之一?
“鹦鹉”这两个字,究竟有什么秘密?谭天龙临死前,说的岂非也正是这两个字?
王风抬起头,看着那老掌柜,忽然问道:“外面那鸟笼是你的?”
老掌柜点点头。
王风道:“里面本来养的是什么鸟?”
老掌柜道:“是只鹦鹉。”
这回答虽然本就在王风意料之中,可是他听了还是觉得胃里很不舒服。
老掌柜看着窗外的鸟笼,眼睛里的表情忽然也变得很奇怪,过了很久,才叹了口气,道:“那本来是只鹦鹉,又活泼,又可爱,只要看见过它的人,都想不到它忽然会死。”
王风道:“它是怎么死的?”
老掌柜道:“它死得很奇怪,看来就好像是被吓死的。”
王风道:“吓死的?”
老掌柜道:“那天晚上,我本来已睡了,忽然听见它在叫,就好像……就好像一个人在害怕时发出的那种惊呼一样。”他的脸也已因恐惧而扭曲,“等到我赶出来时,它已经死了,死得好惨。”
王风道:“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老掌柜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是七月初一。”他又解释道,“因为那天正好是开鬼门关的日子,晚上我还祭过鬼神,还喝了点酒。”
王风沉默。
七月初一,开鬼门的日子,血鹦鹉是否也是在这一天降临到人间的?
老掌柜又在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缓缓道:“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王风道:“哦?”
老掌柜道:“鬼门关开了,冤魂野鬼都出来了,到了人间……”他的眼皮在皱,说道,“你心里一定在想,我的小魔神,也是被鬼吓死的。”
王风道:“小魔神?你那只鹦鹉,叫小魔神?”
老掌柜道:“嗯!”
王风诧异道:“你为什么会替它取这种名字?”
老掌柜又问道:“这名字不好?”
王风道:“我只不过奇怪……”
老掌柜忽又打断了他的话,道:“其实这名字也不是我取的,是她……她把鹦鹉送给我的时候,鹦鹉就已经有了这名字。”
王风道:“她是什么人?”
老掌柜目光遥视着窗外,过了很久,才缓缓道:“我这一辈子,都是在规规矩矩地做人,可是我也曾荒唐过一次。”他衰老疲倦的脸上,忽然露出极激动的红晕,眼睛里也发出了光,“就只这一次,我就把平生的积蓄都花光了,可是我一直都认为很值得。”
这并不是王风要问的,但是王风并不想打断他的话。
这段荒唐的经验,一定也是段很奇特的经历。
夜雨秋灯,能听到一个老人叙说这种事,岂非也很有趣?
老掌柜道:“她实在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有时可爱得要命,有时又可怕得要命。那一夜中,她虽然连碰都不让我碰她,可是我得到的刺激与满足,却是别人做梦都想不到的。”
王风忍不住道:“所以你宁愿将一生的积蓄都送给她?”
老掌柜道:“我一点都不后悔。”他的脸也在发光,“如果老天还让我能再活十年,再让我存那么多钱,我一定还会再到她那里去一次。”
王风道:“她那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老掌柜道:“你听见也许会觉得很可笑,那里只不过是个妓院。”
王风没有笑。
他了解这怪老人的心情。
一个人辛苦奋斗了多年,所得到的却只不过是个油垢的柜台,几张油垢的桌子,那么他临老时为什么不能去荒唐一次?
一个人做的事,只要不损伤别人,只要他自己认为值得,就是正确的。
这种感觉王风不但了解,而且尊重。
所以老人又接着说了下去:“虽然她只不过是个妓女,是个婊子,但我却随时都愿意跪在地上,去舔她的脚。”
王风已开始动了好奇心,忍不住问道:“那妓院叫什么名字?”
老掌柜道:“叫鹦鹉楼。”
王风的心跳了:“她叫什么名字?”
老掌柜道:“她叫血奴。”
血奴!
血奴就是血鹦鹉的奴才,血奴一出现,血鹦鹉也很快就会出现了。
血奴在鹦鹉楼,鹦鹉楼在哪里?
“鹦鹉楼在哪里?”
“就在前面那条巷子里。”
“是哪扇门?”
“红门,”被问路的人指点得很详细,“巷子里只有那扇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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