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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太守的女儿

    凌牧云按着掌柜的指点,前往桃花源。

    路上,人群拥挤,奔走呼号。

    闪身上了屋顶,只见长街上,善男信女追着一辆牛车,手中鲜花、瓜果,拼命地向牛车上扔去。

    牛车里一人,披着布衣,袒胸露怀,手中抱着一坛水酒,大口豪饮。

    “天寒地冻,不冷么?”

    凌牧云看着那人胡须上的点点冰碴,确定的说道:“还是冷。”

    “小兄弟,此是何人?”拉住一位年纪稍小的少年,凌牧云开口味道。少年先是一愣,然后一副看傻子的表情,口气略带鄙夷:“连他是谁,你都不知道?啧啧,疆外之人,果然孤陋寡闻。”

    少年又看了一眼叶二哥:“啧啧,果然是空有皮囊。”

    无端嘲讽一番,也没说牛车上是何人,不由得让二人面面相觑。

    “我只一时好奇罢了。”

    “听曲罢。”叶二哥淡淡的说道。

    南阳的曲,和长安洛阳不同。

    凌牧云没有去雅间,而是在一楼大堂找了一张桌子,点了些许吃食、酒水。

    琴声悠悠,舞姿翩翩,歌曲动人。

    有一种小家碧玉的灵动和悠扬。

    “我觉得老板对勾栏有误解。”凌牧云用手敲击着桌面:“勾栏里是有杂耍的,这里……歌舞更胜。”

    叶二哥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因为要在第二天拜访太守,所以,二人并没有耽搁太晚,早早地回了酒店。

    这让谢囡有些好奇。

    难道是急匆匆的,早缴了械?

    那个姓叶的,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蜡枪头?

    就在谢囡一脸恶意的猜测时,店里来了两人,熏衣覆面、粉黛口泽,妖里妖气。

    在大晋,男子搓胭脂抹粉极为常见,本无特别之处。

    但两人说话的时候,后鼻音极重,举止中,更是将兰花指运用到了极致。

    谢囡见到的人不知凡几,仍旧是被二人弄得鸡皮疙瘩散落一地。

    “二位……”谢囡为难了,无论是叫公子还是小姐,都显得用词不当。

    “两间上房,做些拿手好菜,送到房间,其他事,莫问。”

    谢囡错愕当场,只能拿了跑堂的撒气:“还不给二人贵客引路!挨千刀的。”

    看着扭扭捏捏的二人,一阵体寒。

    “公子?”叶二哥看向凌牧云。

    “看到了。”凌牧云点了点头,与叶二哥进入房内。

    刚开房的二人,说话的,四十多岁。

    闭口不言的,十几岁。

    如是官宦之家,养了男娈,并不稀奇,凌牧云也没有那种上前质问人家性取向是否正常的雅兴。

    只是,如叶二哥一样,凌牧云也在空气中闻到了若有若无的气息。镜之灵。

    让二人警惕的是,跟在中年身后的年轻男子,眼神过于灵动,显得极为刻意。

    “过于反常。”叶二哥附和道。

    “我以为自梁胤、张大豫之后,最后见到的镜之灵,应是法果,没承想……真是无处不在啊。好在来人并不认识,我们在暗,他们在明。”

    无论镜之灵想做什么,凌牧云都要插上一脚,不能让它顺心。

    “明日我去太守府,你小心些,跟着他们的行踪。”

    翌日。

    凌牧云选了个合适的时间,带着戴施的手书,来到太守府。

    管家姓贾,岁数不大,显得颇为干练。

    在查验凌牧云的身份后,引着凌牧云来到外院厢房:“凌公子暂且歇脚,我通禀了老爷,如无要事,想必很快便能接见公子。”

    凌牧云口中道谢,看着管家远去的身影,打量着房间布置。

    与侯客房别无两样,除了房梁上贴着一排符篆,倒无甚特别。

    “小姐又闹了一晚,哎。”

    “邪病,快半年了,郎中郎中不中用,道士换了一波又一波,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可不是嘛,平日里文文弱弱的,一旦发病,力气大得惊人。”

    “再嚼舌根,就把舌头割下来喂狗,省得话多。”贾管家的话让两位奴婢噤若寒蝉,口中连连说着不敢了。

    “凌公子,老爷有请。”

    戴施与鲁宗之同朝为官,又都是太守,一方大员。凌牧云拿着戴施的手书,鲁宗之自然不会怠慢,至少,面子上要过得去。

    在贾管家的引领下,凌牧云来到了会客厅。

    下意识地向上看去,房梁上同样贴满了符篆,与侯客房一般无二。

    分宾主坐下,凌牧云说明了来意。

    “即如此重要,与其说使用价值,倒不如说是个念想。”鲁宗之精神萎靡,看样子是似昨夜通宵未睡,声音懒洋洋的:“只不过,那把漆黑之刃,作为无主之物,赠与刘子骥,再行讨要,实在是难以启齿。”

    “牧云感谢太守告知,余下之事,我自行处理。”凌牧云对于鲁宗之的坦然,有些许好感,继续说道:“敢问太守,这满梁符篆,所为何事?”

    “家事尔,倒是见笑了。”鲁宗之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眼前之人,年纪轻轻,即便说与他说,又能如何?

    五斗米道士、祆教教士,江湖术士,请了无数人,没人能治好女儿的邪病。

    现在说与凌牧云,也不过是徒增笑料罢了。

    “下官孟浪了。”凌牧云拱手作揖,告别鲁宗之,跟着贾管家出了客厅。

    “敢问管家,那刘子骥身在何处?”

    见凌牧云递过来一锭金银,贾管家左右看了一眼,四下无人,赶紧收了起来,满脸堆笑:“公子问其他人,或许知之甚少。”

    言外之意,是问对人了。

    刘子骥好游山泽,为今于涅阳五朵山隐居。

    “那府上小姐是何怪病?”

    “公子有所不知。”贾管家向凌牧云身边靠了靠,近乎耳语。原来,鲁家小姐叫做鲁金霞,是鲁宗之唯一的千金,聪明伶俐,颇受其宠溺。

    一年前,鲁金霞伴了男装,于郊外黄丘游览,回来后,就变了模样。

    先是胡言乱语、大吵大闹,后来,竟长了许多力气,要四五个丫鬟才抱得住。

    “犯病的时间,多是晚上,但却没有规律,有时一天三次,有时半月一次。说是中了邪,但……”贾管家看向梁上的符篆,欲言又止。

    “莫不是癔症?”凌牧云猜测道。

    “来了许多郎中,束手无策。如是癔症,以太守府名声,怕是早治好了。”

    凌牧云没学过医术,只是满屋符篆,引起了他的好奇心,才会发问。

    别了太守府,回到客栈,叶二哥在大堂里喝着米酒。

    “他不给么?”见凌牧云手中没有墨刃,叶二哥开口问道。

    “送给了刘子骥,不便索回,我自己去要吧。那两个……”

    “一直在房间里,不曾出来。”

    “劳烦叶二哥上心,我去趟五朵山,事了便回。”

    “公子且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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