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快穿:反派是天命,主角靠边站 > 第40章 僵尸王的结契新娘6
    “两天,办不成你知道后果。”

    赵天圣说着单方面掐断通信。

    季求柘轻嗤一声,将耳钉从耳朵上取下,捏在手心揉搓,等松开手,原本坚硬的物体不见了,只剩下一小撮灰。

    他将手伸出棺外,一扬。

    ……

    等李玊穿着月白色丝绸睡衣回来,就见他的王妃正坐在棺内发呆,才洗过已经干透的短发有些俏皮地翘着三两根,瞧上去莫名乖巧。

    他踏入棺内,帮季求柘将发丝压了压。

    季求柘顺手环住李玊的腰,将头靠在他怀里。

    “王爷……”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李玊已经习惯他动不动撒娇,他十分自然用手摸摸他脸上变得不那么软的肉,很有弹性。

    “怎么了?”

    “我想回家一趟。”季求柘声音闷闷的。

    李玊摸脸的动作一顿,他眯了眯眼,险些控制不住内心快要溢出来的占有欲。

    “为何?”

    为什么要回去?

    是终于发现他们两个人尸殊途,想要趁机逃离他的身边?

    还是住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他不舒服了?

    “因为要回去拿些衣服和私人物品。”

    要回去给院长下道禁制,还有孤儿院的小朋友们,都是无辜之人,难保发觉被骗的赵天圣不会连坐,也得想办法保护一下。

    季求柘保证道:“王爷放心,我很快就回来。”

    这个回答李玊还算满意,但是……

    “要去多久?”

    “起码两天吧。”李玊的陵墓在深山里,远离尘世,光是走出这片连绵的大山就要花费起码半天,更何况原主租的房子在邻省,坐高铁需要四个多小时。

    光是去,就要差不多一个白天,一去一回最少都需要两天。

    李玊没说话。

    起码两天,那就说明有可能是三天,也可能是四天,或是更久。

    他有些不乐意。

    可他又怎么能将人锁在这阴暗的墓穴里,不让人重见天日呢?

    “我保证我会尽快回来,好不好嘛?”季求柘抓着李玊的手撒娇。

    “好……”

    李玊不敢直视自家王妃真诚的双眸,一点也不好,他有种属于自己的东西即将失去的不安感,这样强烈的情绪几乎将他的理智淹没。

    好想拿根铁链将这个人锁起来,囚禁在只有他有钥匙的地牢里,谁也见不着,只属于他一个人。

    【反派黑化值+2,当前黑化值97。】

    【妈呀宿主!怎么回事啊?】摸鱼看狗血短剧的003被吓了一跳。

    别看反派表面上一副温柔体贴的模样,实际上半个月黑化值一点都没掉,现在还上涨了。

    简直离谱!

    季求柘却什么也没表露,而是快速地仰头,在男人冰冷的侧脸上亲了一口,声音软软:“谢谢夫君~那我明早就走。”

    李玊还沉浸在刚才那个浅淡的吻里回不过神来,这不是季求柘第一次吻他,却是半个月来的第一次。

    和最开始从休眠中醒来时的恼怒不同,这个吻带着香甜的气息,比采了百花酿出来的蜜还要腻人。

    他用冰凉的指尖触碰着自己的脸,对刹那间的温热留恋不已。

    等他平复下激荡的心情,却发现撩完人的人已经躺得板正,双手交叠置于腹部,睡得正酣。

    李玊:……

    玉棺宽敞,睡两个大男人也不显拥挤。

    他也跟着躺下,却没闭眼,而是用手支着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身旁熟睡的人,如同这些天以来的每一晚那样。

    他是活死人,除非神魂虚弱,否则不用吃饭也不用睡觉。

    半个月来,李玊都是睁着眼睛看着季求柘睡,从夜晚至天明,将他脸上每一处轮廓都细致描摹,深深烙印在心里。

    而这一切,被他做得十分隐晦。

    看了许久。

    李玊突然下定决心,无声说着什么……

    “铃铃铃~”

    闹铃的声音将季求柘从睡梦中唤醒。

    陵墓不分昼夜,因此不得不借助一些科技产品来帮助人准确辨别时间,闹铃就是一个很好的产品。

    季求柘打着哈欠,从玉棺材里坐起来,然后朝正在看书的李玊道了声:“早啊~”

    “嗯。”

    李玊继续看书。

    季求柘就自己爬起来洗漱。

    说起来,这个陵墓还挺现代化的,电器家具一应俱全,甚至还连了网,要不是还有主角攻受这两个隐患没有解决,他乐意住在这里一辈子不出门。

    早餐吃的是玉楼精心熬制的小米粥。

    说起来,这陵墓里总共四个人,真正能算得上是一个完整的人的,只有季求柘。

    李玊是僵尸,玉伽和玉楼则是甘愿将自己献祭给僵尸王的奴仆,虽然还算是活着,但其实跟死了也差不多。

    区别在于李玊只是看上去活着,但身体机能什么的已经完全静止,而后者却能自主呼吸,需要补充食物维持身体机能。

    除此之外,每当月圆之夜,他们两个会僵化来吸收月光之力维持不老容颜,属于半尸。

    因此,玉楼的厨艺很好。

    季求柘喝着炖得软烂的小米粥,再吃一口玉楼凌晨四点起床包好的梅干菜肉包,觉得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用工作的米虫生活简直叫他沉醉。

    就是今天的李玊有些奇怪,对他的态度冷淡了些。

    往常他要是吃饭,李玊一定会偷偷看着他吃完才罢休,今天却一直在看书。

    一本破书,还能有他好看?

    季求柘心里不忿。

    吃完早餐,换好原主穿过来的那唯一一套现代装,才发觉现代装到底有多轻便,跟穿古装比起来,简直是能行动自如的程度。

    虽然穿李玊的真丝古装睡衣也怪舒服的,但总归没有现代装来得利落干脆。

    背上原主的小破背包,季求柘不免想起薄雨雾,最初见到他,也是背着这样一个破旧的背包,穿着如出一辙洗得发白的旧衣服。

    现在换成他落魄,李玊富有。

    这怎么不算是和老婆角色互换呢?

    季求柘看着镜子中被养得气色好到爆棚的脸,因为他附身的关系,原主原本的五官跟他的五官产生融合,导致这个世界这张脸明明和他本身的五官有五分像,但看上去却天差地别。

    不过先天条件在那里,依旧是帅的。

    可惜李玊不解风情,竟然看都不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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