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天色阴暗。
坐在车内的沈朝惜,靠在后座上,闭着眼,黑发披散着,稍显得凌乱,面容虚弱。
余墨在开车。
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握着方向盘,透过后视镜,看到披着黑色外套的少女,面色苍白,闭着眼睛,在那睡了过去。
不知为何,他又看到她忽然睁开了眼睛,蹙着眉心,放在身前攥着西服外套的手指,不动声色的收紧!
“大小姐,您。”余墨皱了下眉,看到她突然变了表情,想着她是不是在担心什么,或是身体哪里不舒服,就听到沈朝惜启动薄唇,对他说。
“余墨。”
“这三年,你跟在我身边,后悔么?”
“大小姐为何突然问这些。”
余墨低垂下眉眼,手攥着方向盘,半边侧脸都笼罩在车窗透进来的夜色阴影里,沈朝惜看着他的侧脸说。
“我想知道,你跟着我这样一个坏事做尽,心狠手辣的十恶不赦的人,后悔么。”她的眼神晦暗不明,语气阴恻恻的。
就好像她这个人一样,情绪不稳定,心思恶毒,她是东洲这一带,最阴毒的玫瑰花。
“属下的命,是大小姐给的,属下。”
余墨开着车,狭长的丹凤眼里,溢出一丝的复杂神色,抿着薄唇说道,“不会后悔。”
听到这个,沈朝惜弧度细微的挑了下眉,随即眼睫垂下来,好似他的回答,在她意料之中。
是啊。
他的命是她给的。
是她救了他。
所以这三年,他一直跟在她身边,恪尽职守,当着她的贴身保镖,寸步不离地守着她,保护她的安全。
但是沈朝惜忽然,心情很复杂,像他这样的人。
应该不喜欢被拘束着吧?
被困在w集团这恶势力之中。
虽然,他们的初见,也很不愉快,甚至是,充满了仇视杀意。
沈朝惜永远记得,那个雷雨夜,他满身是血地朝她看过来,呼吸急促而凌乱,将手枪抵在她的头上那似狼鹰一般的眼神。
恨不得咬断她的脖颈,喝她的血,吃她的肉!
“被人追杀?”
沈朝惜挑起眉,一双染着胭脂的眼睛,眼尾上挑着看他。
长睫打湿,少女身上穿着的浴袍,露出一截莹白的脖颈。
纤细,白皙,沾上他手指的血,诡异复古的花纹,凌乱地缠在她的颈部,衬得她那双眼落在男人身上的时候,透着一丝不动声色的控诉,好似撩拨。
赢都,某豪华庄园内部,喷泉水静谧流淌着,白色纱帘被风吹起。
落地窗破裂,他是从那翻窗进来的。
有脏污的脚印。
玻璃渣上沾着血!
见男人眼神阴狠,没说话,少女稍微勾唇一笑,温热的气息喷薄在男人近在咫尺的一张脸上。
“你知道我是谁么?”就敢这样,荒唐的拿枪指着她。
也是那一次。
沈朝惜第一次看见男人的眼神,似狼鹰般,阴狠,桀骜,带着一股凌厉,鲜血杀戮的气息。
裹挟着黑夜的冷,尽数落在沈朝惜的脸上。
“你受了枪伤,不是我的对手。”看到男人将她按在墙壁上,小腹的伤口却在流血,男人阴郁俊美的脸上浸湿着冷汗。
沈朝惜抬起手,握住了男人手里的那把枪,柔声开口道,“不过你放心。”
“我不会喊人来抓你。”
他们的第一次初见,是他拿枪抵着她脑袋开始。
而很快,第二次见面,她救了他的命。
从此,这个看她似狼鹰一般眼神的男人,将为数不多的,仅有的耐心都给了她。
此后,他成为了这位w集团大小姐的首席保镖,她的左膀右臂,在集团内替她处理一切事务,同时保护她的人身安全,令人畏惧。
车内光线昏暗,将沈朝惜的记忆拉回来,她的眼神黯淡,透着一丝阴翳。
看不清沈朝惜的那一张苍白失去血色的脸,只听得到她的声音传来:“来沙城之前,你是不是查过我——”
沈朝惜声音压低,好似在询问他一件极其认真的事。
猛地,手握着车方向盘一个打转,在路边停靠下来!
他的手掌十分宽大,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薄薄的皮肤下映着淡淡的青色血管,指腹有薄茧,他的手腕绑着一条红绳,莹白的月牙石吊在绳下方,他的手指好似透着光。
“属下不明白大小姐的意思。”
听到他这句话,沈朝惜挑了下眉,透过后视镜,男人低垂着眉眼,瞳眸幽深,脸色暗暗的,似乎根本不敢去看她的那双眼睛。
但他的那双眼睛,却又足够镇静。
就好像,一切都只是她的错觉,她的怀疑,是错的。
沈朝惜:“余墨,你在好奇什么?”
这三年来,她好像从未认真查过他的身份,只知道他也是黑暗地带的人。
却被黑恶势力追杀。
后来她救了他。
“属下,只是想确保大小姐的安全。”
余墨低哑的声音开口,好像是在对沈朝惜问的这件事做出解释。
至于她到底什么时候察觉的……他攥紧了手里的方向盘。
“是么?”沈朝惜笑着勾了下唇。
苍白的唇瓣,在黑暗里好似带着一种虚弱,却目光落在余墨的侧脸上。
殊不知,就在这时,余墨的手机上弹出一个短信消息。
是东洲一带的天气预报。
两日后,夜晚,八时五十九分,有雨。
这样的短信,像是信息诈骗一样。
他一扫而过,丝毫不在意。
沈朝惜眼神暗了下。
其实她从未怀疑过他的身份。
这三年一直以来是他保护她,他做的那些事,全都是因为她。
包括杀人,血洗对家的娱乐会所,直接焚毁地下卖场。
她说她不喜欢他身上的血腥气,还有烟草气息,他也全部都改了。
她会撒娇,说半夜想吃提拉米苏,他也会冒着暴雨去给她买来。
她不喜欢穿鞋,总是习惯在别墅客厅里乱逛,他会给她把鞋拿到面前。
却时刻冷着一张脸。
他性格闷,性情阴冷,从来都不会主动跟别人多说半个字,说那些废话。
却一次又一次,在她面前低头,保护她。
他习惯了她的情绪不稳定,杀人不眨眼,习惯了她的坏脾气,恶毒。
可是不受束缚的狼鹰,真的会败给玫瑰吗?
看到车后座上的少女,脸色白得吓人。
余墨抿紧了唇,也不再去跟她说话。
而是手握着方向盘,继续发动了车辆前行。
沈朝惜受了伤。
而且还伤得不轻。
回到赢都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大小姐好!”
忽的,一道齐整宏亮的声音穿过云霄。
东洲某都。
奢华的大楼内部,透明直升电梯,滴的一声打开。
一袭黑色皮衣的沈朝惜,带着几名黑衣保镖,出现在电梯门口。
经过一天一夜的车程,沈朝惜回到集团总部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黑沉沉的夜,几栋奢华大楼伫立在云层里,到处都是黑衣人看守。
璀璨刺眼的灯光,宛若欧式宫廷风格的黑金色大厅,黑压压的一片人,站在大厅里俯身,朝她行礼。
她带着人上电梯。
“二爷。”
就在电梯门关上后,一名年轻绛紫色西装的男人带着墨镜,手插在西裤口袋里,朝直达高层的电梯望去。
“我没看错吧!”
男人摘下墨镜,看着那一袭纤瘦的身影,被黑衣保镖包围,从透明电梯内升上去。
“那是,宫神曦?”
“大小姐,老爷子在顶楼等您。”
电梯,只能到达最上面第二层,这栋奢华的高楼,集团顶层,一般人是上不去的。
所以沈朝惜进来,穿过水晶灯敞亮的高楼内部,往里,是私人专属电梯。
她就看到身穿着黑色西装的数十名黑衣保镖,都是集团里一等一的打手,并排着站在那,有人恭敬对她开口。
“我知道了。”
说着,沈朝惜看了眼跟在自己身后的余墨。
那眼神,就是在告诉他,先去处理他的事,可以先不用管她。
因为反正余墨也上不去顶层。
“嗯。”
看到沈朝惜的眼神示意,余墨抿紧了薄唇,轻轻点头回应。
从来,他都是跟在沈朝惜的身边,寸步不离。
倒也不是说一步都没离开过,而是在集团的时候,绝大部分时间,他都是跟在沈朝惜身后的。
也就没有人,能轻易对沈朝惜做什么。
做他们这一行的,阴狠毒辣,手里头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和鲜血,在集团内部,黑吃黑的情况那是时有发生。
所以往往很多时候,也怕被人报复,也就得时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这就是他要保护沈朝惜的职责和意义所在。
上到顶层,沈朝惜是被收了武器的。
没有人可以带着武器装备来老爷子这。
一扇雕刻龙纹的黑金大门,就在大厅前方。
那气氛庄严肃穆的地方,门边站着十几名高大健硕的黑衣保镖,看守在那。
“大小姐!”
看到她过来,这十几名黑衣保镖纷纷低下头,恭敬的称呼她。
这时候从旁边来了一名穿着灰色西服,装扮得体的老人。
他是w集团的老管家,是跟在集团董事长身边待了几十年的老人。
他走到沈朝惜面前,看着她笑了笑说道:“大小姐,老爷子在里面等候您多时了。”
他的语气是尊敬的。
沈朝惜的眼神暗下来。
前方,那扇黑金大门打开。
沈朝惜走进去。
“回来了。”
一道浑厚苍老的声音从空旷的书房里传出,旁边的桌上摆放着刚沏好的茶,冒着一丝热气。
“爷爷。”
沈朝惜轻启红唇,柔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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