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八零年代:村花妈咪火辣辣 > 342:说分手就分手
    程雪飞十分心累,不知该怎么解释了,干脆来了一句:

    “好吧,我谢谢你把他让给我。”

    “你终于承认了是吧?”小英突然加重了语气。

    在一旁的程春生忍不住了,出来说道:

    “我说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你才有病!”小英踮起脚、抻着脖子跟程春生喊。

    这一声喊,把周围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何聪离的不远,也瞧见他们这两个女人在一块,好像在争吵。

    他紧张地跑了过来,解释道:

    “小英,小英,昨晚不都跟你解释清楚了吗,都是误会”

    何聪没说完,小英愤怒地转身,大声嚷道:

    “何聪,我现在正式通知你,咱俩正式分手,以后别再来找我了!”

    说完,小英踩着皮鞋,头也不回地走了。

    何聪当场傻眼了:

    分手?

    他这就猝不及防地被分手了吗?

    从来都是他甩女生的分,这还是第一次被女生甩,这位大小姐,果然不太一样。

    程春生望着小英离去的背影,小声惊叹:

    “脑子病的不轻啊”

    程雪飞嘴角扬了起来:

    这小姑娘,有个性,怀疑男朋友跟别人勾搭,虽然当时大闹一场,但事后没有纠缠,能及时止损,还真是有点风风火火的性格。

    不知怎的,程雪飞挺欣赏这个小姑娘。

    女人就得这样,千万不能像于红梅和朱彩云那种,为了男人,为难别人,也为难自己,最后不会落得一个好下场。

    男人虽然重要,但并不是女人的全部。

    看这小姑娘的性格,应该成长在一个不错的家庭,家教很开明,父母有一定的智慧,女儿才会这么清醒有主见。

    这也给程雪飞一定的启发,将来家玉长大,也要这么教育家玉。

    遇到渣男怎么办?

    当断则断,不留后患,绝不跟渣男继续攀扯。

    何聪望着小英消失在门口,慢慢回过神来,没好气地骂道:

    “什么臭脾气,分手就分手,谁惯着你这大小姐脾气!”

    说完,又腆着脸看向程雪飞,目光上下打量她,眼中流露出垂涎之色:

    啧啧,这女人,平肩,细腰,长腿,丰胸,翘臀,全身上下,挑不出任何缺点。

    何聪自恃阅美女无数,但从没见过像程雪飞这样的。

    她只穿了一件普普通通的白衬衫和一条修身牛仔裤,就已经风情万种,跟那些女演员比也毫不逊色。

    吴小英分手的真是时候啊,他现在单身了,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追求更漂亮的女人了!

    “那个,程雪飞同志,昨天晚上的事,实在对不住,不过现在既然我已经分手了,那咱们之间的误会,是不是可以自动解除了?”

    程雪飞回过头,看着何聪,问:

    “误会,什么误会?”

    “就是你有男朋友的事,你一定是编的吧?没关系,现在我已经分手了,你可以跟我实话实说了,你根本就没有男朋友吧?”

    程春生听何聪说话流里流气的,深吸了一口气,似乎要替姐姐出头,教训一下这个流氓。

    程雪飞制止了他,笑着说:

    “那我就跟你实话实说吧。”

    “你说,你说!”何聪十分期待的样子。

    “实话就是,我不光有男朋友,我还有两个孩子。”

    何聪顿时石化了:

    孩子?!!

    这么标致的大美人,居然已经有孩子了!

    这怎么可能,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有孩子的女人,有了孩子的女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气质?

    程雪飞留下何聪一个人在原地发愣,拉着程春生走开,继续看展览。

    走了两步,又回头,对何聪说:

    “对了,我男朋友你也见过,就是上次陪我一起来领奖的那个,他也是《我们的时代》里的那个模特。”

    何聪在心里捶胸顿足,他模糊想起了三个月前,跟程雪飞在一起的那个男人。

    当时想着要跟程雪飞套近乎的,但那个男人一直寸步不离,让何聪没有下手的机会。

    哎呀,原来就是那个人!

    何聪赶忙挤到程雪飞的《我们的时代》那组照片前面,看了照片里那个模特,看不见正脸,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和一双眼睛。

    再跟记忆里那个男人对照一下,嗯,好像是比他高那么一丢丢,也比他稍微英俊那么一丢丢。

    但是才华嘛,肯定不如他何聪。

    他何聪可是正经的申城电影学院的大学生啊,那个男人是什么货色,怎么可能比他有才华!

    程雪飞看完摄影展,中午跟杂志社的人一块吃饭。

    程春生也跟着姐姐,第一次在豪华饭店吃饭。

    在没来这家饭店吃饭之前,程春生觉得,他们西埠乡的食堂,是一个非常令人向往的地方。

    能在西埠乡的食堂吃一顿饭,足够他跟同学吹好几天的。

    可是,进了申城的大饭店,他才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有多可笑。

    他们西埠乡的食堂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两扇破木门,几张油乎乎的桌子,碎砖块铺的地面上,到处是脏兮兮的污渍。

    可申城的大饭店,不仅有神奇的全自动感应玻璃门,还有大理石铺成的光洁发亮的地面,还有直上直下的电梯。

    跟申城的饭店相比,他们西埠乡的食堂,在程春生心里已经沦为了猪圈。

    餐桌上的几道菜,也是程春生没见过的,有什锦火锅,茄汁鲳鱼,霸王鸭,蟹粉豆腐,糖醋鱼,毛蟹年糕。

    饮料是橘子汁,酒是茅台。

    除了橘子汁,其他都是程春生从没吃过、从没喝过的。

    程春生觉得自己成了刘姥姥。

    他偷偷去看身旁的姐姐,觉得姐姐也肯定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吧?

    但是姐姐跟众人谈笑风生,一举一动都那么自然。

    程春生好奇,一个农村妇女,哪来的这些见识和气场?

    在申城大饭店带给他的震撼之中,程春生恍惚想起姜鸿宇的话。

    姜鸿宇曾问他,他的靶子是什么,他当时说不出答案,或者说,有一个十分模糊又笼统的答案。

    就是想要成功。

    现在,在见识到了申城的繁华之后,他的靶子好像一点点具体了:

    他要往人群的前面走,而不是跟在人群后面。

    像姐姐这样,走在人群前面!即便是在大城市,也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找到了靶子后,剩下的就是找枪了。

    他的枪是什么?

    他没有显赫的出身,没有耀眼的文凭。

    可是,他有聪明的脑袋,和一张好看的脸啊。

    他才十六岁,还可以继续努力,姐姐不是让他考电大吗,如果拿到了电大的文凭,他也一样是个有学历的人了。

    最关键的是,他还有姐姐!

    在整个西埠乡,除了程立夏以外,谁还有这样一个能干的姐姐?

    程春生像突然开窍一样,在心里暗暗发誓:

    从今往后,我一定要听姐姐的话,抱好姐姐这条大腿!

    哪怕姐姐薅根腿毛,那也不是一般的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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