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穿成男主的美貌薄命亲妈 > 第一百七十九章 天可怜见
    就在李国俊和孙宝珠去医院这两个钟头里,秦凤兰已经来来回回好几趟了,她时刻都在心里默念:老天爷呀,可怜可怜这俩孩子吧,给他们个宝贝孩子吧。

    李国俊兴冲冲地正要往麦场上去,迎面远远就见老妈正往家来。

    知子莫若母,秦凤兰还能不了解自己的儿子吗?一看他那快要咧到耳根的嘴角,就知道真的有喜事了,脚步顿时就轻快了许多。

    她人还未到跟前,声音已经到了:“国俊,医生咋说的?”

    李国俊一个劲傻笑:“马上就一个月了,医生让注意休息,别干体力活,别到处跑,我送她回家歇着去了。”

    “亲家也知道了吧?”秦凤兰赶紧问。

    李国俊应道:“他们都在家唻,高兴得不行,都不知道该给宝珠做啥好吃的了。”

    秦凤兰太能理解亲家的心情了,想当初大女儿刚怀上大宝的时候,她不也是激动得不知该干啥好么?

    难怪老话说隔代亲呢,自己当妈的时候是一种心情,等自己的儿女为人父母的时候,那心情便更不一样了。

    宝珠是孙父孙母的大女儿,老两口现在准备抱外孙了,尤其是前段时间经过那样的打击之后,这惊喜的确超乎寻常。

    秦凤兰心里一个劲的念阿弥陀佛,也不知道是谁感动了老天爷,明明都不抱希望的事情了,突然间就……

    她拍拍小儿子:“好样的,快去场上帮忙吧,妈知道你现在浑身都是力气!”

    李国俊得意地吹着口哨,一路把自行车骑得像阵风似的,卷起了土路上的一溜尘土。

    一百亩地的麦子,尽管是机械化,但从收麦、扬场到装袋、缝包,大家这天一直忙到夜里十点多才收工。

    因为孩子们第二天还要上学,吃过晚饭帮忙收拾停当后,卓云乔就带着一帮孩子先回家去了。

    沈建华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半了,换工帮忙的人走了之后,他们这些自家人又过了磅秤、垒好麻袋,把所有的工作收了尾才算完。

    他一脸开心的向媳妇汇报:“爸妈他们这两块地今年稳稳地丰收,原来预计亩产七百公斤的,今天过完磅一算,七百五,按照团里的收购价,差不多能盈利三千五。”

    卓云乔心情也很好,忍不住和他开玩笑:“眼红不?”

    “眼红我老丈人和丈母娘?眼红我小舅子和小姨子?”沈建华觉得媳妇这问题实在好笑。

    他俯身亲吻女儿嫩嫩的小肉手:“我总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人,再贪心一点点,都会变成渔夫的老太婆。”

    卓云乔瞅他一眼,故意揭人家伤疤:“我可记得很清楚,某个人当初还想要一对双胞胎女儿呢,像珍珠和玉珠那样。”

    沈建华立刻尴尬地不敢说话了,他可不敢睁着眼睛说瞎话,自己确实曾经头脑发热做过那样的白日梦。

    卓云乔当然只是故意逗他而已,马上主动给他解围:“我告诉你个好消息,宝珠家不是有双胞胎妹妹嘛,说不定她遗传了家族基因,也能生一对双胞胎呢。”

    沈建华一愣,都没反应过来基因是个什么新名词,十分惊讶:“国俊不是去医院看过……”

    卓云乔凑到他耳朵边:“我告诉你,国俊这小子脸皮够厚的,说他勤能补拙,今天下午他带宝珠去医院检查了,宝珠有喜了。”

    沈建华被媳妇的话震了个外焦里嫩:“你们姐弟俩的脸皮,还真是……五十步笑百步。”

    他真是纳了闷了,要孩子这事也讲究天道酬勤?

    见卓云乔似笑非笑盯着他,他突然反应过来了,自己在这方面好像也挺勤的。

    “你给我等着!”他用口型无声地警告媳妇。

    咪咪小盆友现在已经睡不下那个小摇篮了,她亲爱的老爸给她做了一张带围栏的小床,还特意摆在了靠他睡的那一侧床边。

    此刻沈同志正将女儿的小床搬到靠窗的墙边,想了想还是不太放心,从衣柜里翻出一张床单当布帘,把大床和小床之间隔了个严严实实。

    卓云乔看着他忙活,不由有点好笑,先不说女儿疯玩了一天,此刻睡得跟小猪似的打着小鼾,再怎么说也才是九个月大的婴儿,她能懂个啥?

    沈同志做事却很严谨,再次确认咪咪小盆友已经睡熟了,才蹑手蹑脚地上了大床。

    他的媳妇大人早就对他的那点企图心领神会,偏偏在他忙活完的时候捧起了一本书,装模作样学习起来。

    看他一脸幽怨,她一本正经地对他说:“学无止境,据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是最科学的,今天不是干了一天体力劳动吗?”

    “嗯,怎么书都拿倒了?原来我家仙女就是这样学习的啊……”沈同志轻而易举就看穿了某人的伪装。

    卓云乔被闹了个大红脸,觉得很没面子,又羞又气地把书一搁,捂住脸扭过身去不理人了。

    沈同志识趣地关了灯,在黑暗中轻声道:“我家仙女说得很对,学无止境,咱们互相学习……”

    董德龙回信了,信是从他的家乡东海省寄来的。

    卓云乔看得出来,这个小董是个重情义的人,在火车上共同抓小偷的经历,让他把沈建华和卓云乔夫妇当成了真正的朋友。

    他在信中把自己一年多来的经历大致说了一遍,当时他到了沪市之后,找到了叔叔的战友,人家也帮他找了一份工作。

    只不过因为他没有沪市户口,虽然有了工作,却只是在一个个街道办的小厂里当临时工,不仅工资比正式工低,有时还遭白眼。

    原本他也想在沪市这个大城市好好干下去的,没想到过年厂里放假,他回老家,发现家乡开始有了新变化。

    其实不用他讲,卓云乔也知道这种变化的意义,不出五年,小董家乡那个小渔村将会变成大城市,成为全华国人心目中的淘金地。

    小董家人也想让他留在家乡,他就没再回沪市,因为许多新开办的工厂都在招人,识字的高中生更是到处都抢着要。

    小董进了一家生产半导体收音机的工厂,上个月又增加了两条生产收录机的生产线,他还提升成了其中一条生产线的“线”长。

    他们厂的产品供不应求,他那位转业后在齐市供销系统当干部的叔叔,上个月专门回了一趟老家,托他找到厂长,就是想多订几十台收录机。

    卓云乔想到了云秀给小妹买的那台收录机,花了一百五十块钱呢,要不是因为学英语用,老妈根本不舍得让妹妹带去学校,千叮咛万嘱咐让她千万要爱惜。

    小董信里还说,他们那里现在办起了各种各样的工厂,生产电子元件的,生产化肥厂,做服装的,外地的高中生进厂还管在当地落户呢。

    信的最后,小董很客气地再次感谢大哥大姐,欢迎他们全家有机会去他们那里看看大海,他一定好好招待,顺便报喜说他国庆节就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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