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穿成男主的美貌薄命亲妈 > 第二百三十三章 不会做饭的设计师不是好兽
    看着卓云乔那诚挚的眼神,董处长心下颇为感动,如果她提出请他和爱人去饭馆吃饭,他一定会推辞,可人家是邀请他们到家里做客,这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会不会太麻烦你妹妹了?”董处长还是觉得有点不妥,毕竟那不是卓云乔自己的家。

    卓云乔笑着拉过沈建华,说:“董处长,不瞒您说,就算是在我妹妹家,下厨的还得是我家这位,全家人的厨艺就数他最好。”

    沈建华这时也不再谦虚了,毕竟要请客人回家吃饭,自己如果因为谦虚就说自己做饭也不太行,那就显得太缺乏诚意了。

    他欣然配合媳妇:“就请董处长和婶子给我个表现机会呗,我们家娃娃都说妈妈会指挥,爸爸会干活,您去尝尝,看他们说得对不对?”

    董处长被他们的真挚和热情所感染,也被他们活跃的家庭氛围吸引,当下笑呵呵地说:“那好,恭敬不如从命,我和我家那口子就去品尝一下咱们首席设计师的手艺。”

    大家顿时都轻松地笑了起来,卓云乔忍不住来了一句:“不会做饭的家具设计师不是好兽医。”

    这种无厘头的搞笑句式,不仅董处长听得云里雾里,连沈建华也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卓云乔知道自己得意之下有点忘形了,吐了吐舌头自我解嘲道:“我的意思是说,小沈同志不仅做饭好吃,会设计家具,其实还是个好兽医。

    眼看时间不早,再待下去就耽误人家中午下班了,现在的人中午下班都有午睡的习惯,所以卓云乔将妹妹家的地址详细写了下来,想了想,又给他画了坐车的路线图,便赶忙拉着沈建华告辞了。

    俩人没有先去保管处取自行车,已经忙活了一上午,这会儿也该祭一下自己的五脏庙了。

    卓云乔挽着沈建华的胳膊去找好吃的,有条件的情况下,绝不能亏待了自己的肚子。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的美食品种类并不算多,饭馆一般来说就是两种,一种是国营饭店那样的大店,门面大、服务一般,菜品种类比较齐全。

    另一种就是街边的小店,个别的甚至连店面都没有,比如卖早点的小摊,就一个小推车拉着锅碗瓢盆和食材,连个让顾客坐着吃的小凳子都没有。

    更多的就是昨天他们一家吃过的牛肉拉面馆那样的,一个店专卖一种特色,吃的人当然也就是冲着那一种吃食来的。

    在卓云乔的记忆里,大西北的美食其实一点也不匮乏,然而现在毕竟还没到物质极大丰富的时候,他俩走了好大一圈,才终于发现了一家卖桂林炒米粉的店。

    卓云乔立刻食指大动,口水也不失时机的布满了口腔,米粉这东西,自打她穿来之后还没尝到过呢。

    她扯着沈建华就进到了店里,一边给自己找理由:“这家卖的是咱们没吃过的东西,先尝尝看,好吃的话再带娃娃来吃。”

    沈建华依旧从善如流,看了看牌子,对老板说:“来一份大碗,一份小碗。”

    等待米粉上桌的空当儿,沈建华问她:“云秀家附近有卖肉卖菜的地方不?吃完咱们去买菜吧,晚上我想试试做抓饭。”

    “抓饭?才吃了一次你就学会了?”卓云乔大吃一惊,又有点担心地说,“万一第一次做得不好吃,你的一世英名可就没了。”

    沈建华却并不担心:“我觉得差不离,再说又不是只吃抓饭,我想再蒸点包子,拌两个凉菜,打个洋柿子鸡蛋汤。”

    卓云乔掰着手指头算:“咱家大大小小就十七口人,加上董处长夫妻俩,总共十九个人呐,咱们一会儿再看看有没有卖烧鸡、烤鸭的,买点现成的熟食回去。”

    说话间冒着热气的炒米粉端上来了,卓云乔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闻着就香,要是自己家也会做就好了。”

    沈建华挑了一筷子米粉入嘴,细细咀嚼了一会儿才咽下去,对媳妇说:“这个米粉我是不会做,但是我以后可以给你炒面条吃,味道应该也差不多。”

    “我觉得咱家可以考虑开个饭馆,生意保证好,就没有你不会做的饭。”卓云乔这句话说得那叫一个真心实意,毫无讽刺的意味。

    反正她是真的佩服沈建华,自己吃到什么好吃的只会惊呼太好吃了,而他吃到后首先就会琢磨这个怎么做。

    不得不说,这家的米粉确实不错,鲜香辣味都很足,卓云乔一口气吃得一根米粉都没剩,虽然意犹未尽,但肚子却真的饱了。

    她有时候就纳了闷了,前一世自己可不是这么爱吃的人呀,现在怎么吃嘛嘛香呢?

    这时旁边的一个小伙子突然对老板说:“大哥,给我开一瓶北冰洋。”

    卓云乔闻声瞥去,这才留意到,原来现在已经有汽水卖了。

    其实以前她并不爱喝汽水,尤其是喝完之后打嗝的滋味,很多人觉得是享受,她却觉得特别不舒服,可是穿到书里之后,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喝汽水,不觉有点心痒痒。

    她也不征求沈建华的意见,便冲着老板说了声:“大哥,也给我开一瓶那个北冰洋。”

    沈建华的大碗炒米粉确实比她的小碗多了不少,这会儿还剩下几口没吃完,听她招呼老板要汽水,并没有觉得奇怪。

    他现在已经习惯了,自己这个媳妇,思想成熟起来好像什么都能想得很周到,可有时候吧,却又好奇心特别重,就像个娃娃,不过还挺可爱的。

    卓云乔接过老板递过来的玻璃汽水瓶,浅浅地喝了一小口,嗯,比以前喝过的快乐肥宅水略甜一点,往瓶口里看一眼,一圈细密的小气泡浮在液体的表面。

    她不想体会打嗝的滋味,浅尝辄止满足一下好奇心就行了,于是把汽水瓶递给了沈建华:“给你,听说汽水比凉白开解渴。”

    不出所料,沈建华喝了一大口,随即就脸色微变,好像在努力忍着什么,卓云乔促狭地笑了,捂嘴看他忍无可忍地打了一个通透的汽嗝,眼眶都有点潮湿了。

    “怎么样,凉快吧?”她明知故问。

    沈建华看了看刚才让老板开汽水的那个小伙子,果然大家都一样,喝一口就会打嗝,只是看上去似乎还挺享受的样子。

    “都交给你了,我喝不惯这个。”卓云乔说的是实话,她是真不爱喝碳酸饮料这一类,如果可以选择,没有茶的情况下,她宁愿喝白开水。

    沈建华知道媳妇不会因为这一角五分钱而谦让,她要是真喜欢喝,一块五也挡不住她,再说此刻回味刚才喝下第一口的滋味,似乎打过嗝以后真的感到了一种畅快劲儿,便没有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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