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穿成男主的美貌薄命亲妈 > 第三百一十二章 偷吃不长肉
    沈建华背对着灶台切菜,不想让媳妇看见他在偷笑,也不知怎么回事,结婚都十二年了,这几年才发现她很多时候像个天真的娃娃一样。

    不,这种说法并不确切,天真起来像个孩子,害羞起来却一点也不像四个孩子的妈,做起正事来又一板一眼毫不含糊。

    “又在偷笑我了吧?”卓云乔像是长了透视眼一样。

    沈建华忙一本正经地回她:“哪有,我正在专心致志地切肉呢,你知道红烧肉要怎么切才最好吃吗?”

    “愿闻其详。”

    “那我就好为人师一回,还是我妈教我的,她说是我爸以前教他的,”沈建华心底突然莫名伤感,“说这红烧肉呀,就是要有皮、有肥、有瘦才好吃。”

    他想起父亲在世的时候,家里条件虽然也很一般,但一年总能吃上两到三顿红烧肉,兄弟姊妹几个每次每人至少能吃三块肉,而父母能吃几块,那时他并没有在意。

    自从父亲去世后,母亲也尽可能保证孩子们在年夜饭能吃上一顿红烧肉,每个人依旧是三块肉,他是那时候才注意到的,母亲自己只留了一块。

    卓云乔听出他声音有点不对,走到他身边,一边观摩他切肉,一边看他的表情:“想起什么伤心事了?”

    他摇摇头:“没有,就是突然有点走神。”

    这时大宝按照习惯来帮爸爸烧火了,刚坐到灶膛前的小凳子上,就被妈妈亲昵地拍了一下肩膀:“我来烧火,去做作业吧。”

    大宝却说:“做完了。妈,明天我们真的能有新书包背了吗?”

    卓云乔真想今晚就给孩子们把书包买回来,可惜还没放进供销社呢,只好说:“得明天才能到供销社买,下午上学去的时候一定让你们背上新书包。”

    “太好啦,我告诉二宝他们去。”大宝一跃而起。

    沈建华无奈地对媳妇说:“你就是惯娃娃。”

    卓云乔不服:“这能叫惯吗?你自己都说他们是娃娃了,谁家娃娃能这么懂事呀,天天自觉帮你烧火。”

    “那倒是,大宝以后和我一样是个好男人。”沈建华突然自夸起来,卓云乔一下觉得不习惯。

    她有点好笑:“这个小男孩要成为男人,至少还得十年八年呢,你真着急当姥爷了?”

    沈建华实在无法直视“姥姥”“姥爷”的称呼,赶紧制止:“别提这茬了,我中午看着咱咪咪睡午觉,觉得就没有哪个臭小子以后能配得上她。”

    卓云乔更无语了,这家伙,妥妥的女儿奴没跑了,不过也确实,好像谁家嫁闺女都觉得是自家的白菜被猪拱了,娶儿媳妇就没这感觉。

    她突然想起要跟他聊的正事:“今天小张告诉我,王阿姨来电话了,后天就到咱们团来采风。”

    沈建华当然记得王旭琳,也来了兴致:“上次你说让她采访一下两个妈,真的会采访吧?要是以后能在杂志上看到她们,你可有一份功劳。”

    “那可不,我是伯乐,最擅长发现人家的优点。”卓云乔一被夸就喘。

    她接着说:“等王阿姨到了,我打个电话给董处长报平安,还想麻烦他去百货大楼看看,你那个发奖金的办法说了半个月了,应该能看到点效果了吧?”

    沈建华却胸有成竹:“不用麻烦人家,我相信销量肯定有增加,等第一笔奖金拿到手,还会再增加的。”

    卓云乔不禁又多看了他两眼,这个系着围裙的男人很自信嘛,而且自信起来显得更有魅力了,她左右看看,趁他不备,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飞快地亲了一下。

    沈建华被她的突然袭击搞得老脸一红,果然没说错,有时候她就像个没长大的娃娃,也不怕家里的娃娃看见。

    俩人都装得若无其事,一个切菜切肉,一个烧火蒸馒头,虽然背对着背各忙各的,心里却都热乎乎的。

    每一样菜炒好后,沈建华都单独拿碗留出来一部分,卓云乔趁着红烧肉出锅之前,真的忍不住偷吃了两块,美其名曰偷吃不长肉。

    沈建华却说:“吃了不长肉,那不是等于白吃了?”

    卓云乔拍拍脑瓜,又忘了这是啥年代了,现在谁惦记减肥呀,能长胖点说明家庭条件好。

    于是她赶紧找补说是因为等下要先去给两位妈送饭,不先解解馋,会忍不住在路上偷吃。

    “我去送吧,你跟娃娃先吃。”准备开饭时,沈建华拎起篮子。

    卓云乔不同意:“那不行,我去了还有其他事呢。再说我吃了两块红烧肉了,路上不会偷吃了,你可不一定能忍住。”

    从屋里刚出来的咪咪正好听见偷吃两个字,立刻大呼小叫起来:“二哥快来!爸爸妈妈偷吃!”

    夫妻俩面面相觑,真是有口难辩。

    最终还是俩人一起去送饭了,因为有一碗汤,沈建华认为自己也没那个技术能骑着车稳稳地端到服装厂车间。

    其实从家骑到服装厂,也就五分钟不到的路程,沈建华把装菜碗和馒头的篮子挂在车把上,卓云乔在后座专心地端着汤碗,上面扣了个盘子。

    俩人进了车间,三台缝纫机还有两台正在忙碌,正是秦凤兰和董秀珍,另一个工人家就在团部,这会儿回去吃晚饭了。

    俩亲家一看沈建华和卓云乔一起来了,饭菜热腾腾的,知道他们肯定还没吃饭就先来送饭了,连声催促:“快搁下回去吃饭,洗完碗得闲再来。”

    卓云乔放下汤碗走到老妈的缝纫机前,一眼就看到了好几个绣好的商标,有两个已经用剪刀将边缘修剪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十分精致。

    “妈,你也太厉害了,比我想得还精巧!”她惊喜地拿给沈建华看,“小董那边定做商标还得等些日子,我让妈先绣一点,你看咋样?”

    沈建华接过来仔细观察,也频频点头道:“这一点也不比定做的差,缝在书包上肯定特好看,有个词叫啥来着?我一下说不上来了。”

    卓云乔脱口而出:“画龙点睛。”

    “对,就是这词!”

    一对亲家母相视而笑,催促他们快回家吃饭,自己也互相用舀子浇着水洗手吃饭。

    和来的时候相比,卓云乔夫妇俩回家的途中算是轻装上阵,一个在前面吹着口哨,一个在后座晃悠着双脚,任谁看过去也是一对热恋中的小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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