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从寝室出门,路过男生宿舍那边,她便看见了拿着书和杯子出来的沈之初。
她朝着沈之初那边走去,问:“你早上是不是暗示我一起去图书馆?”
沈之初听她这么直白的问,还有些尴尬,点点头,随后两人一边去图书馆,他一边问:“你怎么穿这么少?不冷吗?”
“我穿的不少啊。”周君怡道:“我穿了袜子,这袜子是厚的,只是你看不出来。”
沈之初低头看了看她的腿,仔细一看,的确是穿了袜子,脚踝那边还是能看出点袜子折叠的痕迹的,一眼扫过去,是觉得觉得她光着腿出来,只觉得美丽冻人。
沈之初侧过脸去看着她精致的小脸,不太确定的问:“你是不是化妆了?”
周君怡脚步一顿,随后转身看向他,“你不对劲。”
沈之初:“……?”
“男孩子一般是看不出来的,你怎么知道我化妆了?”周君怡觉得这就很不可思议。
别说男生了,那些对化妆品不熟悉的女生,也都是很难看出来的。
更何况这个年代,绝大多数学生都是不化妆的,更是不可能看出来才是。
沈之初道:“我妈有时候会化妆,看的多了,就能发现了。肉眼看看不大出来,但是你今天和平时有点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法?”周君怡好奇的问。
沈之初蹙眉,盯着她的脸仔细看着,从眉毛,到眼睛,再到鼻子,再到嘴唇……
视线落在她粉嫩的嘴唇上,他的耳朵有些红,心虚的别开眼去,道:“哪里都有点不一样,但又和平时差别不大的样子。这种的一般就是化妆了。”
“你说话就说话,耳朵红什么?还不敢看我!”周君怡忍不住嘴角上扬,“你不好意思呀?”
“没有。”沈之初没什么底气的转过来,继续看她,“眉毛比之前浓了点,眼睫毛长了点翘了点,鼻子高了点,嘴唇粉了点。和平时不太一样,但差别又不是很大。”
每个地方都有一点差别,加在一起,视觉上起到的效果就会很明显。
但是分开来看五官,又会觉得,和平时的周君怡对比,也没太大的差别,就是好看了点,看着更精神了点。
周君怡差点都要以为这家伙不是直男了呢,竟然能看出她的心机伪素颜妆!
不过,他这都看得出来,平时得多注意她的脸啊!?
周君怡道:“这么说的话……你记得我平时眉毛是什么颜色的?记得我平时睫毛是哪个长度哪个卷度?记得我鼻子有多高?记得我嘴唇什么颜色? 你把我脸记这么清楚做什么?”
“哦我知道了,你对我图谋不轨!”
沈之初听着听着,脸就越发红了,直到周君怡说出“图谋不轨”四个字,他立刻慌张的解释:“我不是!我没有!”
“你有!我室友都只夸我今天好看了,我问哪里好看,她们都回答不出来的。她们每天都看我呢!都不知道,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你看这么仔细,还说你不是对我图谋不轨?不是图谋不轨,你一直盯着我的脸瞧,做什么?”
沈之初有点慌,想了下,试探性的回答道:“你长的好看。”
周君怡:“嗯?”好端端的你说这大实话干嘛!
“所以我就记住了。”沈之初道。
“那我问你,上周五我穿的什么衣服?”周君怡问。
“黄色的连衣裙。”
“上周一呢?”
“白毛衣黑长裤。”
“上周三呢?”
“黑色的连衣裙。”
“哦……我长的好看,你还要记住我每天穿什么衣服啊?”周君怡笑着问。
沈之初:“……”
见她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一张小脸明媚动人,沈之初只觉得心跳速度在不断的加快。
他抿了抿唇,道:“你是我未婚妻,我记住你的长相,和你穿什么衣服,是正常的。”
“哦?这么说的话,以前周三妞是你未婚妻的时候,你也记住了她每天穿什么?你也记住了她眉毛什么颜色,她鼻子多高,她睫毛多长多翘,她嘴唇什么颜色?”
周君怡说着,语气越发的有点酸溜溜了。
说起来,沈之初以前是周三妞的未婚夫呢,该不会真的对周三妞挺好的吧?
那她心里可就有个疙瘩了!得给他扣几分才行。
“没有。”见她的表情看起来不太开心的模样,他赶紧解释道:“她没你好看,我没理她。”
“那你就是承认你是看脸的人,所以你才盯着我看,要是我长的不好看,你就不理我了呗?你好肤浅哦。”周君怡故意找茬,想看他要怎么回答。
沈之初蹙眉,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脸不是肤浅,光看脸不看其他,才叫肤浅。如果你只是长的好看,但你是个草包美人,不会读书,不会做生意,回到老周家,就被你奶奶欺负,不懂的反抗,直接认命,我对你的态度,会和周三妞一样。”
“我不喜欢遇到点困难,就放弃认命的人。”
“而且……你也是看脸的。年初你来跟我借书的时候,你看着我,呆了两秒钟。”沈之初很肯定的道。
颜狗周君怡:“……”这你都记得呢?
“大家都是看脸的人,就不要互相嫌弃了。”沈之初试探性的道。
“行吧行吧。”周君怡心虚的道,随后又反应过来,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她是想要借着这个机会,让沈之初说喜欢她!
怎么和她想的有点不一样?
虽说两人现在是顶着未婚夫妻的名头,但是,他们这到底算是处对象呢还是不算呢?
要处对象,那也得摊牌说吧?
这……这不说明白,想拉个小手都不行了。
周君怡视线下滑,落在沈之初的“小手”上,有点想上手,但又觉得现在毕竟是八十年代,女孩子太主动了还是不太好。
“你约我去图书馆干嘛?就看书吗?”周君怡试探性的问。
“是啊,顺便再问问你怎么穿的这么少。不过你既然穿了袜子,那就没事了。”沈之初叮嘱道:“对了,帝都的冬天很冷,这段时间温度已经转凉了,接下来很快便会迅速降温,你记得衣服穿的厚点。多喝热水,这个保温杯给你。”
说着,他便将手中的杯子递给周君怡。
是保温杯。
这年头的保温杯价格比较高,而且还长得丑。
傻大个的杯子拿在手上有点傻里傻气的,但周君怡还是接了过来,“谢谢。”
“以后你要去工厂,提前和我说,我让司机开车送你。”
“那也太麻烦人家了吧。”周君怡道。
“不麻烦,给了工钱的。”沈之初道:“我平时都在学校读书,总要找点事情给司机做。”
周君怡问:“你对我这么好干嘛?喜欢我呀?”
沈之初刚降温的耳朵又红了,“你是我未婚妻,对你好应该的。”
还!是!不!说!
周君怡嫌弃的抬起头,看着他,道:“我跟你说,你这不是标准答案。”
沈之初:“……?”这还有标准答案吗?
“标准答案应该是:我不喜欢你还能喜欢谁啊!”周君怡说完,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他。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不说!
不说你就等着打光棍吧!
沈之初:“……?”
在周君怡似笑非笑的目光下,沈之初有些紧张的道:“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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