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弃红妆 > 第109章 我最喜欢汤圆了
    而小叔更是如同往常一样,年年携家带口到帝都来拜年,过完元宵才回拢右老家。

    熊孩子欠教训,可小叔太可怜。

    不看僧面看佛面,楼轶叹了口气,轻轻碰了碰夏明昭的手臂,劝道:

    “殿下,小孩子不懂事,还请殿下多多担待,给他一个道歉的机会。”

    “他骂你!”

    夏明昭蹙眉,强调道:

    “我说过,不许任何人冒犯你,夏明蕊不行,他也不行!夏明蕊掌嘴十下,他年纪稍小,就五下吧!年纪小不好好长记性,长大后自然有人给他长记性!”

    听听,这话说的,简直就是话本中的霸道将军甜宠小娇妻。

    等等,夏明蕊?

    夏明蕊不是当朝最受宁仁帝宠爱的佳宁公主吗?

    佳宁公主被大长公主掌嘴?

    在场所有人,包括楼育庭在内,都呆愣当场。

    楼夫人和楼婉更是两眼放光,浑身细胞都叫嚣着八卦的欲念:

    有戏,有内幕,好想知道祥情!

    楼轶则为难地皱起眉,他知道,一般能当将军的人,都是意志果断之辈,说出的话就很难更改。

    可小叔已经吓得快哭了,难不成真打那熊孩子一顿?

    要不,为了小叔自己牺牲一下,主动以身相诱,随便她蹂躏?

    正在楼轶纠结时,被吊在半空中的楼敏先怂了,不是他嘴巴怂,而是他的身体不争气,吓得小便失禁了。

    淡黄色的液体顺着裤腿一滴滴滴落在地上,顿时,骚臭难闻的气息弥漫开来。

    这也太不争气了,吓尿了都?

    夏明昭恶心的放开他,连退好几步,冷骂道:

    “嚣张要有嚣张跋扈的资本,你,太没用!打你都嫌脏了手。”

    说着,她足尖一挑,把被楼敏扔在地上的匕首挑飞,然后接住。

    她双手微微用力,于众目睽睽之下把匕首硬生生扳成两截,再往楼敏面前一扔。

    喝道:

    “不尊生父,不敬兄嫂,若有下次,当如此剑,你可记住了。”

    “我,我不敢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呜呜……”

    十几岁的少年,正是最叛逆的时候,也是人生观的初步萌芽期。

    夏明昭这一手怪力,深深印在楼敏的心里,在今后无数个岁月中,每当他忍不住自己脾气的时候,都会想起这个场景。

    然后,他就忍住了。

    ……

    因为熊孩子尿了裤子,认亲仪式就这样草草收场,楼家族人也第一次正面认识到这位铁血女将的脾气。

    平和的时候很平和,真诚的时候很真诚,但一旦触犯逆鳞,就恐怖如斯。

    而她的逆鳞,好像、仿佛……是楼二郎。

    这……

    这怎么可能呢?

    楼夫人不敢相信这意外之惊喜,找了个机会,拽着儿子的耳朵,询问佳宁公主是怎么回事?

    楼轶本不愿意说,奈何母亲像个木鱼一样,一直在他耳边叨叨叨,叨叨叨。

    他只好把在宫中的一幕,简浅地讲了几句。

    楼夫人大喜过望,开心得像喜鹊一样渣渣渣,她表达开心的方式很直白,便是亲手下厨,只见她把袖子一挽:

    “轶儿,你去好生陪伴殿下,为娘这就去做几个拿手点心。”

    不要啊!

    你做的黑暗料理能吃吗?

    母亲已经快二十年没下厨了,但想到小时候拉肚子的场面,楼轶还是心有余悸,拔腿就跑。

    也许是儿子肖母,楼轶表达感激的方式也很直白,那就是投其所好。

    大长公主殿下不是好酒嘛!

    他最不缺的就是酒呀!

    整个院子的地下,都是他窖藏的美酒。

    他一路小跑,找到正在和楼婉尴聊的夏明昭,主动牵手,拉着她跑到自己的院子里,抄起铁锹一顿挖。

    因为办婚宴的时候,已经掘地三尺挖过一次,院子里的泥土蓬松好挖,刷刷两下,他就挖出一坛。

    认认真真拂去泥土,递给夏明昭:

    “殿下,尝尝看!”

    夏明昭也不嫌弃,直接拍开泥封,仰头大喝了一口,觉得味道不错,又咕噜咕噜连灌了几口。

    已经好久没有这般痛快牛饮了!

    真爽!

    她陶醉地半眯着眼,直接喝完一整坛,这才大笑赞道:

    “好酒,酒香甘醇,酒味绵长,入口一线,纯而不辣,确实是好酒!”

    “殿下喜欢就好,这是我亲手酿的高粱酒。”

    楼轶开心地笑了,他指着刚刚从地下挖出来的一排坛子,热情推荐:

    “除了高粱酒,我还酿了谷酒、青杏酒、紫桑酒、雪梅酒味道都不错,殿下尝尝这树桨酒,香味独特,淳厚微辛,最适合春日里喝!”

    “树桨酒?树浆也能酿酒?”

    夏明昭眼睛清亮,喜上眉梢。

    她在西北时,牧野城的商贸联通关内关外,货物繁多,各种稀奇古怪的特产数不胜数,也算是见多识广。

    但还真没喝过用树浆酿的酒。

    她咧开唇角,笑吟吟地接过:

    “我尝尝看,唔,香味确实独特,里面应该放了五毒蛇虫,这是岭南的制酒之法?”

    “是的,我也没有其他爱好,就喜欢天南地北找些好吃好喝的,如果殿下喜欢喝,我就多酿一些。”

    “喜欢,汤圆,你有心了!”

    “呃,殿下唤我什么?”

    这个该死的小名,是楼轶一生的痛,他尤其不想从夏明昭的嘴里吐出。

    可夏明昭喜悠悠地捏了捏他的脸,嘴里冒着酒香,眯着眼睛笑道:

    “汤圆啊!我听小叔这般唤你,呵呵,原来你也叫汤圆,太好了,我最喜欢汤圆了,我最最喜欢的就是汤圆。”

    “呃,汤圆确实是我的小名,不过……算了,殿下竟然喜欢,那行叭,汤圆就汤圆!”

    这个童年时的羞耻小名,让楼轶生无可恋,但谁让夏明昭喜欢哩!

    他已经无力挣扎,唯有躺平接受。

    其实他并不知道,夏明昭喜欢的“汤圆”此时此刻还不是他。

    他只是沾了“汤圆”的光,才被夏明昭青睐有加,但凡他换张脸,换个正常人身材,今时今日,是何光景,还未可知。

    喝了一坛老酒,又找到了“汤圆”,三百杯不醉的夏明昭有些微醺,她靠在楼轶特特别宽厚的肩上,双手忙着揉揉揉、捏捏捏。

    而这时,正准备来叫兄长嫂子去吃饭的楼婉,抬脚刚进院门,就瞥见兄嫂相依相偎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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