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颂走到李招娣身边,亲热地挽住李招娣的手臂,婆媳俩好得跟母女一样,从张芬芳身边走过,一起进了厨房。
做早饭的时候,李招娣烧火,叶颂掌勺,趁着李招娣不注意,叶颂往锅里加了些灵泉水。
张芬芳一家吃过早饭,正打算出门上工时,一阵香甜的米饭香味从厨房飘出来,飘得满院子都是,一家人禁不住咽起了口水。
“好香啊,大伯母她们在厨房里煮啥好吃的?”
【二更晚一点哈,女主会给自己亲妈亲爹用灵泉水的,上次我忘记写了,哈哈哈】
满院子的香甜味,让霍大业的魂儿都飞了。
张芬芳吸溜了一下嘴角,阴阳怪气地回答儿子:“你大伯家的口粮跟咱们家是一样的,除了大米苞米跟红薯土豆,她李招娣还能煮啥。”
“娘,同样是煮这些东西,为啥你煮的就没大伯母煮的香呢。”
张芬芳刚被李招娣跟叶颂气了一顿,憋了满腔怒火没处发泄,霍大业这句话,一下子就捅破了她那满腔怒火。
“吃吃吃,霍大业,你是猪吗,整天除了吃就不想点其他的事情。”
“当年生你的时候,我是把胎盘给捡起养大了,把娃给丢了吗。”
“霍景川都结婚了,你还光棍一条,你是想气死我。”
张芬芳骂着,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板起一张脸,眼神警告地将霍大业盯着。
“霍景川都能娶女知青,霍大业,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你也给老娘娶一个女知青回来。”
“我不喜欢女知青,我喜欢咱们屯的改花,等改花满十八岁了,我就上改花家提亲去,你要是喜欢女知青,让我爹给你娶一个回来。”
霍大业回了一句,知道张芬芳要发怒,撒腿就往外跑。
张芬芳气得抓起搁院子里的竹条扫帚去追他,没追上,气得站在门口狠狠跺了跺脚。
杀千刀的,她真是把胎盘捡起养大了,把娃丢了。
厨房里。
叶颂给一人盛了一碗红薯焖大米饭。
叶城被霍景川请到霍家,他坐在饭桌前,看着面前香气四溢的红薯大米焖饭,眼中闪过一丝明显的诧异。
在知青点,叶颂用红薯做成了喜糖,他打心眼里认为叶颂是误打误撞,撞对了。
毕竟这个姐姐可是煮过猪食给他吃的。
一次可能是误打误撞,两次就不可能了。
看来他这个姐姐是真进步了,为人处世真的跟前世截然不同了。
“小城,你还愣着做什么,这红薯焖米饭冷了就不好吃了。”
叶颂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叶城这才回过神来,往嘴里扒了一口饭,香甜软糯的口感让他享受地眯起了双眼。
爸妈最担心的就是姐姐叶颂。
前世爸妈病逝前的几天,还在担心姐姐叶颂能不能把自己照顾好,独自在外面漂泊会不会饿着冻着。
爸妈要是看到姐姐叶颂现在的样子,应该会感到很欣慰。
“姐,你做的饭真好吃。”
叶城迅速收起脸上略带伤感的表情,抬起头来,微笑着给了叶颂一道赞赏的眼神。
叶城默默扒了几口饭,又说:“我就请了四天假,明儿一早,我坐大巴回清远市。”
“小城,你不能多留两天吗。”
忽然听叶城要走,叶颂眼中流露出了浓浓的不舍。
“上次回家太过匆忙,我都没来得及给爸妈准备什么东西,在家也没给爸妈做点好吃的,这次,我想做点吃食,让你带回去给爸妈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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