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他们随意反对,合法反对;那还有什么比这更爽的?
“也不是所有的火都能自燃起来。”
杨世鹏看着神宗解释道,“没有油,也没有干柴草;生柴需要放在猛火中才会燃起来。
石头和泥巴,铁和铜;更是要放在火窑中反复烧,才会燃起来。
变法同样如此。
要遵循轻重缓急难易循序渐进自然规律,而不是强行蛮干。
比如我刚才提到的言论自由。
废除跪拜礼。
改变朝堂站坐方式和条件。
成立内阁和议论会解放皇帝,分相权,提高行政尚书省总经理执行权。
这4条。
可以逐条让朝中大臣和天下百姓来表决。
多数人说了算。
如果多数人表决认同,那就是一条在上下两议会通过,然后皇帝签字就可以颁布天下行使的法令。
多数人认同,自然就会是多数去自动执行,监督和维护。
少数人反对也没用。
毕竟少数人搞不赢多数人。”
“多数人说了算!”
苏轼思索道,“虽然不完美,但确实也是一种办法;至少已经没有大问题。”
“对。当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的时候。”
吕惠卿也认同道,“肯定是选择熊掌。”
“尊重多数人意见……”
不少人开始认真消化这个说法,王安石和神宗在认真思考。
司马光和文彦博等保守派也在认真思考。
“社会是一个矛盾对立统一体,不会有完美之法。”
杨世鹏继续道,“能兼顾到多数人,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就已经是成功。
而且必须找到至少兼顾多数人利益,得到多数人支持;而不是被多数人反对的位置点火,变法才可能成功。
对变法者来说,仅仅是需要提出主张;然后交给多数人和百姓来表决。
后期推广执行和监管这些芝麻绿豆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皇帝和宰相来管。
相关落实责任主体有司,执行人员和监督人员,自己都会依法来管少数违法分子。”
“那我们来表决一下试试。”
神宗来了兴趣,看向朝臣们问,“哪些人会认同杨家小四郎提的四条变法?哪些人会反对?”
“不能这么表决。”
杨世鹏摇头道。
“哦?”
皇帝和大臣都诧异地看向杨世鹏。
“那要如何表决?”
神宗好奇地看着杨世鹏问。
“哥,你可是皇帝啊!一言定人生死!”
杨世鹏严肃认真地看着神宗皇帝道,“我刚才之所以主张皇帝和大臣没大事应该分开办公;而不是在朝堂上吵吵嚷嚷。
其实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臣面对面跟皇帝交流;大臣很大程度上只能看皇帝的脸色说话,然后就说一些废话和屁话迎合讨好皇上。”
“哈……”
神宗和一些大臣又忍不住想笑,都很认同杨世鹏的说法。
“投票表决这种事情,若是投得不如皇帝的意;被皇帝记恨上了,那以后他们还要不要混?”
杨世鹏如此理解大臣的感受,那些挨他反复批评的老家伙;又忍不住向他投来感激的眼神。
“不记名投票?”
神宗反应过来。
“对。”
杨世鹏点头道,“不只是要不记名,还要用最简单的打勾打叉方式;免得被人看出笔迹。”
“好。那就不记名投票表决。”
年轻精力旺盛的宋神宗,说干就干;当即吩咐太监,“让人准备笔和纸。
每人发一张纸。
上面分别写上刚才讨论的四条变法。”
“诺。”
太监应诺。
“慢。”
杨世鹏喊道。
“还有何问题?”
神宗很耐心的看向杨世鹏问。
杨世鹏:“既然都是要投票了,何不多写几条出来一次性过路以提高效率?”
“有道理。”
神宗认同道,“你把要加的都说出来。”
两个小青年在朝堂上旁若无人地玩起来,
“好。”
杨世鹏认真道:“虽然说后宫不应该干政,但若是男人的决定把家毁了,把天下毁了,后宫也会跟着遭殃。
后宫不能决定天下事却会跟着遭殃,这对她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的意思是,即便后宫不干政;也没必要完全拒绝她们上朝,听听她们的建议,也是可以的。
所谓广开言路,兼听则明。
所以我第5条是:
皇帝的宫妃,家人,都可以跟着皇帝听政。
在不太严肃的会议上,大臣的家人也可以跟着。”
“行吧,这也算一条。”
神宗毫不犹豫就点头同意。
到底是年轻人,就是不喜欢太古板。
旁边的执笔太监快速写下。
杨世鹏:“每一个女子都是下一代的母亲和祖母。
女性独立,聪明,智慧和勇敢,更容易教出杰出勇敢的孩子;而杰出勇敢的孩子,是国家的未来。
所以我第6条变法建议是:
提高女性地位,不得虐待女性;不得违背妇女意愿强奸女性,强奸女性要判重罪。
允许女子平等地参与社会工作。
禁止缠足伤害女性,间接伤害劳动力。
不得包办婚姻,婚姻爱情关系中,应该充分尊重女性的意见。
丈夫去世,不得拿迂腐的封建老古思想要求女性守贞洁;甚至殉葬。
夫妻感情不合,双方都有权自由提出离婚。
夫妻共同创造的财产,离魂时男女双方平分。
夫妻离魂,孩子愿意跟谁,应尊重孩子的意见。”
杨世鹏一下子为女子说这么多话,苏小妹感动得热泪盈眶;看向杨世鹏的眼神,满是爱意和柔情。
若不是在朝堂上,她都恨不得直接扑上去抱着杨世鹏狠狠啃两口。
“这一条内容太多了。”
苏轼疑惑道,“其中有部分内容我是认同的,有些我还没法认同。”
“对对对,这一条有些地方没法认同;有些地方可以认同。”
“女子离婚财产平均分配这一部分,我就没法认同。”
“我也是,我也是……”
“行吧,这一条下面又列分条。”
杨世鹏从谏如流,“然后分别打勾或者打叉,朝中半数以上大臣打勾认同的;就先颁行。
没有通过的,就再讨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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