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怀荣抬头,宋千峦一贯温和的眼神,此时此刻,犀利敏锐,仿佛能看穿一切。

    傅怀荣只觉得无地自容。

    他不是没有能力的人,要不然,在肉联厂也不会当上主任。

    可处理家事,的确是不怎么拿手。

    他一直以为自己对傅焰凛挺上心的,对于这个从小就不在身边的儿子,他并没有像是妻子那样排斥,反而一直努力靠近他。

    可直到白水胭挡在送葬的队伍前面,他才意识到,自己压根没为儿子做过什么。

    其实今天这顿饭,他吃的也很羞愧,可汇款单退回去,傅焰凛就不再寄了,他担心,自己不来吃饭,会跟儿子儿媳妇之间越来越生疏。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你放心吧。”

    宋千峦送人出门,一直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黑夜里。

    仍旧是不太放心,傅怀荣不像是石巧云那么狭隘偏私,可太过平庸,只希望他真的知道该怎么做了。

    偏偏白水胭不肯离开这,若是跟着他去了京城,他肯定能护住她。

    宋千峦这次来,只留了一天时间,他工作繁忙,就算是这几天,都是挤出来的时间。

    白水胭包了饺子给他送行。

    老话说上车饺子下车面。

    宋千峦看着她手指翻飞,捏出一个个元宝似得饺子,脑子里忽然想到一句不合时宜的玩笑话,瞬间红了脸。

    “怎么了?不舒服?”白水胭见他脸色不太对劲,立刻关心问道。

    随着她的靠近,宋千峦的脸更红了。

    “没事没事。”他难得维持不住一贯的沉稳,找了借口,落荒而逃。

    白水胭更纳闷了:“屋子里很热吗?”

    “脸烧有人想,耳烧有人念,大概是他交好的女朋友想他了。”蓝岚很认真的分析。

    屋外忽然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屋里包饺子的几个人面面相觑。

    白水胭断言:“怕是要感冒,现在早晚温差太大。”

    “也许吧。”看宋千峦那个红润的脸色,蓝岚真不认为他像是要感冒的样子。

    难得赶上白水胭放假,她给台里打了电话,说是要做一篇关于秋收的专访,顺势留了下来。

    何小禾吐槽她:“秋收有什么好写的,我看你就是在这混吃混喝。”

    被戳中小心思的蓝岚还真就反驳不出来。

    反倒是白水胭说道:“当然可以写,土地改革,包产到户第一年,新政策新风貌,多好的题材啊。”

    “没错,我下午就去地里做采访。”蓝岚如醍醐灌顶,举着满是面粉的手去捏白水胭的脸:“小鬼,新闻嗅觉很灵敏么,不做记者可惜了。”

    “呵呵,还好。”自媒体短视频新闻看多了,你就知道,新闻无处不在,关键是看你怎么着手。

    吃完中午饭,宋千峦就要走了,白水胭拿出一盒子卤货给他放车上:“都是昨天晚上现做的,味道还不错,就是吃起来不够文雅,也不知道你嫌弃不嫌弃。”

    鸭头鸭脖子鸭翅膀不好买,鸡爪子鸡骨架,这小镇上更没有卖的,白水胭只能卤了两只鸡,一只鸭子,以及猪耳朵和猪蹄子凑活事。

    配料对比是她原来自己琢磨出来的。

    宋千峦勉强抑制住情绪,尽量平静的说道:“闻着味就知道很好吃。”

    “那是。”她一直都是一个很有天分的吃货。

    宋千峦将盒子直接放在了副驾驶座位上。

    隔着车门告诉白水胭:“等我闲了再过来,你要是有什么事,千万想着给我打电话。”

    “行了,我知道了。”话是这么说,白水胭却没有真的想麻烦人家,自己那点破事,哪比得上国家大事。

    看着宋千峦的白色小汽车越走越远,蓝岚趴在白水胭的肩膀上,道:“我现在倒是越来越好奇你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只一句话,就能让兄弟千里迢迢开上一天一夜的长途来看你。还带来这么多东西。”

    这个不用想了,白水胭道:“一个十分豪横的大款!”

    “我这样的,叫暴发户,跟你们这些世家豪门没得比。”

    香江,汇丰总行大厦对面的办公楼里,傅焰凛站在窗户前,注视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

    这是一座快捷奏城市,走在路上的人,似乎从来没有闲逛,散步的概念。

    他们时时刻刻步履匆匆,也永远都保持着衣着光鲜。

    量身定做的黑西装,将男人的好身材展露殆尽,尤其是一双长腿,简直可以去选世界先生。

    凤怀珉笑道:“你倒也不用妄自菲薄,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在这个这里,有一间公司,已经很了不起了,这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这里是市中心,整个香江最繁华的地段。

    他不知道叔叔想没想到,他是真没想到,这位内地来的傅先生,会这么大胆,将公司直接开在了汇丰银行的对面。

    很大胆,可也很有魄力。

    这么一个举措,彻底彰显了这个人的野心,也让人对他真正的实力更加好奇。

    “没办法,总得逼一逼自己,毕竟要挣钱养媳妇。”

    “媳妇?”凤怀珉听了几次,也还是不习惯这个称呼,更不习惯这里面儿化音带出来的亲密。

    “你太太,是什么样的人?”他看着傅焰凛手上的婚戒,能让傅焰凛这么冷淡的一个人时时刻刻挂在心上,要么是国色天香,要么是大家闺秀。

    不然的话,他怎么会连风情万种的尚小姐都不看在眼里。

    傅焰凛的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一双水润清澈的眼睛,以及眼尾那颗迤逦的红痣。

    “嗯,一只柔弱可怜的小白兔。”

    腰身那么细,真怕自己稍微用力一点,就能给捏断了。

    睫毛很长,忽闪忽闪的,看起来真的是又无辜又好欺负。

    鼻子长得很秀气。

    唇形也很好看,像是花瓣一样,很饱满。

    亲起来感觉一定很好!

    打住,这个想法太流氓太冒犯了,对白水胭极其不尊重。

    话又说回来了,对自己媳妇有酱酱酿酿的想法,也很正常吧。

    那可是他媳妇,不亲不抱不爱才是有毛病。

    嗯,他亲她,会不会把人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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