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了知了……”

    嘈杂的蝉鸣声在耳边持续不断。

    陈阳迷茫的睁开眼。

    周围是泥土夯成的墙壁,上面贴满了邓丽君和赵雅芝的海报,被磨得已经包浆的收音机,在嗤啦嗤啦的放着李连杰《少林寺》的主题曲。

    “这是……我老家?我重生了?!”

    陈阳猛地跳起来,不可思议的打量着周围。

    最终,他的视线落在了床头。

    床头的邓丽君画像挂历上,清晰的显示着——1982年7月3号!

    而在床铺上,还躺着一个碎花裙马尾辫的高挑漂亮女人。

    女人的裙衫被扯破,光洁的大长腿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伤疤周围是刚刚凝固的血迹。

    “1982年7月3号!柳思思!”

    陈阳立马上前,手指颤抖,抚摸着眼前女人的脸颊。

    记忆如潮水般猛然涌来!

    柳思思是城里人,77年的时候响应号召,来到陈阳所在的三树屯做知青。

    她和陈阳同岁,下乡这五年,一直住在陈阳家隔壁的知青宿舍。

    因为陈阳平日里也喜欢读书。

    慢慢地两个人无话不聊,互有好感。

    八二年七月三号这一天,柳思思被三树屯的混子堵在了小巷子里。

    陈阳恰好路过,他拿起砖头,不要命的拼斗,才把柳思思救了出来。

    柳思思很感动,两个人躺床上抱在一起,还接了吻。

    不过,上一世。

    陈阳不敢逾越,没有对柳思思下手。

    两个人浅尝辄止。

    一周后,柳思思被家里人接回了金陵,从此二人再也没有见过面。

    柳家给了陈阳一笔资金,依靠着这笔钱,陈阳白手起家,最终在汽车和机械行业小有成绩,赚了百亿身家。

    只是,无论岁月如何飞逝,时光如何冲刷。

    陈阳依旧忘不掉柳思思。

    每每深夜时分,他总会记起七月三号这天的下午,回忆起柳思思娇羞可人的模样。

    后来,陈阳想尽方法,打探柳思思的下落。

    才得知,柳思思早已经出国,并且,在她二十六岁那一年,死在了美国黑帮分子火拼的街头。

    得知消息的那天,陈阳喝的酩酊大醉,人事不省。

    没想到,老天开眼!

    如今,自己没死在车祸中,反而重生回到了七月三号这一天!

    陈阳看着眼前美艳绝色的女人。

    嘴角,微微扬起。

    他的手指,轻轻划过柳思思的红唇。

    温暖而又湿润。

    “嗯哦……”柳思思睁开眼睛。

    杨柳般的黛眉,微微抖动。

    她看向陈阳,眼神里带着感激,担忧的开口道:“陈阳,你把狗胜的头砸出了血,他会不会带人来砸了你家?”

    陈阳轻笑,神情炽烈,“思思,不用管他,我会处理好的。刚刚接吻太紧张了,我还没品尝到什么滋味,咱们再来一次吧。”

    “啊?”柳思思瞬间红了脸,她摇头拒绝。

    这个年代,即便是互有好感,就算是牵手都已经有负罪感。

    更何况是接吻。

    之前接吻,是冲动和感激。看到陈阳不顾他自己性命,所以才情不自禁的。

    而现在,柳思思已经不敢再那么做。

    陈阳却是不给柳思思拒绝的机会,深吻上去。

    作为一个有着几十年床上经验的老手,想要拿捏情窦初开的少女,实在是太简单。

    很快,柳思思便彻底的意乱情迷,沉浸其中。

    从一开始的害羞,到后面的主动大胆索取。

    没多久,两个人的衣服,已经掉落在床前。

    随着柳思思“啊”的一声疼痛轻呼。

    接下来,便如同是海啸般猛烈沸腾。

    许久后。

    一切归于平静。

    柳思思回过神来,紧张地死死抓着陈阳的胳膊。

    “陈阳,我们……我们完了!我们太冲动了,这下可怎么办?”柳思思没有责怪陈阳,因为这个过程,她的确很快乐,快乐到忘记了阻止。

    可现在,还没结婚便尝了禁果!

    她这一辈子,完了!

    陈阳轻抚着柳思思头发,“放心,我会娶你的!乖,一会我出去买些吃的,晚饭时候庆祝一下。”

    柳思思身体仍旧颤抖,她摇着头,赶忙下床,把衣服穿了起来。

    “陈阳,求你,不要告诉别人,我……我先回宿舍去了。”

    柳思思走了一步,感觉有点火辣辣的,她顾不上疼痛,连忙从后门偷偷地跑回宿舍。

    她不敢让人发现!

    陈阳看着柳思思做贼般的样子,忍不住想笑。

    这个年代的青年男女,真纯情啊!

    或许,正因为纯真,正因为朦胧,所以上一世,才一再回忆起这一段初恋时光。

    “放心吧思思,这一世,我不会让你出国,不会让你重蹈覆辙,我会守护好你,珍惜老天给我的这个机会!”

    洗了把脸,陈阳走出了自己的卧室。

    三间土屋家徒四壁,老旧的泥土墙,散发着淡淡的潮湿味。

    家里最大的电器,就是那包浆缺角的老收音机了。

    不过,陈阳一点都不担心。

    毕竟,自己重生而来,带着后面几十年的见识和经验。

    在这个时代,想要赚钱,太容易了!

    “爸妈应该还在地里干活,我先去买些酒菜,庆祝下。顺便把狗胜这个麻烦,彻底解决了!”

    陈阳从槐木衣橱的角落里,翻出一个塑料袋。

    塑料袋中装着一角两角的皱巴巴的毛票。

    还有一些肉票,白糖票。

    陈阳知道,这是家里所有的存款了。

    他全都揣进兜里,便乐呵呵的走出了家门。

    三树屯,村东头。

    七八个穿着喇叭裤的混混,正义愤填膺。

    为首的一个,人高马大,壮硕无比,头上缠着纱布,正是狗胜。

    “狗哥,陈阳那孙子找死!他是要对你下死手!”

    “对啊狗哥,你当他是同宗兄弟,不忍心弄他,可他完全没把你当亲戚!”

    “咱们今天烧了他们的小鳖窝,砸了他们家的鳖锅,弄了他们家!”

    狗胜咬着牙,猛地一跺脚。

    肥硕的脸上露出杀气。

    他摸着头上的纱布说;“走!去找陈阳!玛德,今天不给我个说法,我饶不了他!”

    一群人正要行动。

    便看到陈阳,手插在裤兜里,吹着口哨,一脸惬意的走了过来。

    “草,陈阳,你踏马还敢来!”陈狗胜看到陈阳,立马堵住去路!

    陈阳看了眼狗胜,哈哈一笑,说道:“狗胜,我救了你一命,你打算怎么谢我?”

    “救我?咱们两个人都姓陈,是不出五福的兄弟,结果你他妈把我脑袋开了瓢!还敢说是救我!”狗胜气得手抖,随时要扑上来打烂陈阳的头。

    陈阳呵呵一笑,说:“你啊,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要不是看在咱们是同宗的份上,我都懒得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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