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七零不做冤大头,下乡赶山娶村花 > 第75章 毓庆打算&萧振东上山,虎熊之争
    毓家。

    毓芳也是天刚亮的时候,才勉强合眼睡了一会儿。

    等到毓母来敲门,毓芳就已经惊醒了,“娘。”

    “嗯,”毓母还不知道小女儿昨天已经寻死觅活了一次,担忧的坐在了毓芳的炕边,拉着她的手,“好了,别想那么多了。

    爹娘是绝不会允许毓婷乱来的,你安心就行。”

    毓芳的脸上勉强露出个笑,“娘,我没事儿。”

    “没事儿就好,咱们先吃饭,然后跟你爹去县里一趟。”

    镇上?

    毓芳一愣,她倒没觉着爹娘会坑自己,只是好奇的,“去县里干什么?”

    提及此,毓母眼眶一红。

    没搭话,起身出去了。

    毓芳心中惴惴,胡乱穿了衣裳,趿拉着鞋子就哒哒出去了。

    饭桌上,气氛有些沉默。

    毓芳不知道说什么,垂头吃饭的样子,像是在数米。

    “别愁,”毓庆看着小女儿这样,心里也不好受。他习惯了父爱如山,不声不响,眼下安慰起来,就显得有些笨拙。

    “爹不会让你嫁给傻子的。”

    “爹,”毓芳抬头,“娘刚刚说,吃饱了饭,咱们要去县城,是、是去干什么?”

    “二十多年前,我当兵的时候,救过一个小领导,那时候,他说了,要是有什么难处,就给他联系。”

    毓庆救人,全凭本心,他没想着要拿人情拿捏这个,拿捏那个的。

    “我打算带你去拍个照片,然后,给他去一个电报。”

    毓芳的手有些颤,“然后呢?”

    “他兄弟多,儿子也多,到时候,找一个好的,你嫁过去。”

    毓芳惊呆了,“爹!”

    她嚯的站起身,“你这是什么行为?把我推出去,一了百了了?你知道我要嫁的人是谁吗?”

    “不管要嫁的是谁,总好过嫁给一个傻子。”毓庆语调硬邦邦的,“我救过他,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他不会苛待你的。”

    毓芳想到了萧振东,她咬着唇,“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那你想嫁给傻子?”

    “我不!”

    毓母哭了,“小芳啊,别跟你爹顶嘴了。

    咱们也没办法,毓婷就是个混不吝的,那些话,她敢说,就敢做啊!”

    与其把孩子留在身边遭罪,倒不如远远地送出去。

    只要孩子过得好,见不着,那就见不着吧。

    “反正我不去,谁要嫁,谁嫁。”

    “胡闹!”

    毓庆一拍桌子,“这是你任性的时候吗?”

    “到底是谁任性?”被逼急了,毓芳也亮出了自己的爪子,“你居然让我嫁给一个我从没见过的人,这难道不荒唐吗?!”

    “再荒唐,难道还比嫁给傻子更荒唐?!”

    毓庆这辈子做啥事儿都问心无愧,从没求过人什么,可这次……

    他硬邦邦的,“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吃了饭,你就跟我走。”

    “我不去!”

    毓芳委屈的抽噎了一下,“凭什么每次都是我一退再退?”

    “因为她坏,”毓庆望着毓芳,“她能毫无下限的陷害别人,往人的身上泼脏水,你能吗?

    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

    毓婷是什么性子,你心里有数,我心里也有数,那就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主儿。

    她现在盯上了你,你不避着,还能怎么样?”

    毓庆激动的,“不行,我就拿枪出去,把这混蛋毙了!”

    他说着就要去动枪,毓母哭着去拦,转身哀求道:“小芳,你就听你爹的吧。

    他不会害你的,嫁过去,有你爹的恩情在这儿,那家不会亏待你的。”

    不会亏待,跟过得舒坦,那根本就不是一个意思。

    她们就是乡下泥腿子,更别提,嫁过去的目的是为了避难。

    那样的门楣,能看得上她吗?

    嫁给萧振东,她过去就能当家做主。

    嫁到那小领导的家里……

    谁都能给她脸子看。

    就在这一瞬间,毓芳煎熬、犹豫了一夜,终于得出了答案。

    她就要嫁给萧振东!

    “我不要!”毓芳有了盘算,倒退两步,“我是不会嫁过去的,这事儿,我自己想办法解决。”

    说罢,毓芳抬腿就跑了。

    毓母懵了,“你这孩子,你要去哪儿啊?”

    毓芳去了一趟萧振东家,见他的屋子,家门紧闭,心里就明白,他这是上山去了。

    犹豫一下,毓芳转身也往山上跑。

    到了晌午,毓芳还没回来,毓母坐在院门口哭,“你说说你也是,跟孩子好好说话不行吗?”

    “我是她爹,我还得跪下求她?”

    毓庆也后悔,只是拉不下来脸。眼看着日头高了,毓庆也不等了,一瘸一拐去了大队长家借牛车。

    毓芳不去没事,他去。

    他就算是豁出去这张老脸,也不会让毓婷那小王八蛋得逞的。

    等芳芳走了,他再想法子收拾门户。

    辣酱厂的厂长,还真拿自己当土皇帝了。

    思及此,毓庆的眼里闪过一抹狠辣。

    ……

    萧振东今天上山,目的就是找野山参。

    这玩意几乎都长在密林里,外围就算是有,也都被上山的猎人,亦或是以采药为生的采药人搜刮干净了。

    一路全速前进,萧振东望着这景色奇异的地方,深深呼出了一口气。

    好地方啊!

    里头的空气都是清新的。

    在这里搜寻了半拉小时,别说了野山参了,他萧振东连一根野萝卜都没看见。

    就在萧振东打算换一个地方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一声虎啸。

    “吼~”

    震耳朵。

    萧振东本应该害怕的,可听见这动静,他已经兴奋的快要厥过去了。

    娘的,没有野山参,整个大花猫回去也成啊。

    这老虎,浑身都是宝。

    尤其是虎骨酒,补身的一味好药。

    萧振东二话不说,揣起五六半,鸟悄着就摸了过去。

    老虎跟狗熊打的有来有往。

    身上都挂了彩,萧振东心里疼的直抽抽,好好的虎皮啊,就这么废了。

    完整的虎皮跟残缺不全的虎皮,压根就不是一个价值的。

    萧振东惋惜之余,手脚并用,三两下就上了树。

    悄悄观察战局,要是能不费一兵一卒就把这俩带回家,那他直接就爽死了。

    一枚子弹也得毛呢,该省省,该花花。

    就是不知道小芳现在怎么样了。

    嘿嘿嘿,这媳妇,必须得是他的。

    人么,先礼后兵。

    好声好气的商量,要是还不行的话……

    那稍微犯浑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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