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七零不做冤大头,下乡赶山娶村花 > 第108章 季家贼心不死&中年夫妻亲一口,噩梦连做好几宿
    反正萧振东现在,在大队长的眼里,那是哪儿看,哪儿好。

    萧振东咧嘴一笑,拍了拍小驼鹿的头,示意它安静、乖巧。

    大队长这才如愿碰到了梅花鹿的身。

    小弯刀照着大腿肉一剜,长长的一条鲜红的肉就到了手里。

    稍微一掂。

    咋说也得有个三斤重。

    众人见此,眼睛是又绿又红的。

    馋且嫉妒。

    尤其是猫在人群里看热闹的季姗姗和季母。

    母女俩的手交叠在一起,看着那肉,哈喇子都快滴下来了。

    对视一眼。

    她们在彼此的眼神里,看到了坚定。

    不就是被拒绝了一次?

    这有啥?

    只要跟了萧振东,往后是吃不完的肉,享不完福。

    就算是刚开始没个好脸色,可只要等季姗姗给萧振东生了孩子。

    看在孩子的份上,萧振东也不会太过分的。

    议论声响起,“天呐!今年这知青,跟往常的可不太一样。”

    “谁说不是?要说,还是毓庆那个老狐狸精啊。”

    “可不咋滴!之前我说要给芳芳说和个对象。

    那毓庆的头摇的,快把脑花给摇匀了。

    任凭我好说、歹说,死活不答应!这不也答应了?”

    “嗯呢~婚期就在下个月。

    还是这家子眼光毒辣啊!婚期这么着急,生怕到手的好女婿跑了……”

    ……

    听着大家伙的夸赞,萧振东骄傲的挺起了胸膛。

    嗯呐,不错。

    好男人就是他。

    他就是萧振东。

    大队长可不知道萧振东现在臭屁上了,满脸欣慰的,“我知道,现在给你算的工分,说到底是你吃亏。

    再等两年,等大队的经济好了,叔肯定不能亏待你。”

    果然,天下的领导都是一个路子。

    喜欢画大饼。

    不过,大队长比那些领导好的是,人家是画大饼的同时,还不忘给你一粒小枣甜甜嘴。

    不顶饱。

    但嚼起来,脆脆的。

    三斤多肉。

    比较起萧振东给大队的创收,可谓是聊胜于无。

    只是,凡事都讲究个例外。

    萧振东,现在就是这个例外。

    萧振东不缺肉,可大队长给了……

    “谢谢叔,”他接过,喜滋滋的笑,“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臭小子,”大队长嗔怪的,“对了,你跟芳芳打算啥时候去县城扯衣裳的?”

    怕萧振东年纪小,不知道结婚这里头的门道,他还特意提点了两句。

    “结婚之前,还得给女方扯布做一身新衣裳的。

    要是那些格外看中的人家,还会给买点雪花膏、扎头绳什么的。”

    这些,萧振东都懂。

    闻言,他乐了,“叔,那您干脆送佛送到西呗。

    我明儿就不上山了,带着芳芳去扯布,顺带跟她在县城转一圈。”

    “成啊。”

    对于能给大队带来好处的小同志,大队长的态度自然是相当好的。

    他笑眯眯的,“去就去,就是得注意分寸。”

    活了四五十年,他见过太多把持不住的小年轻,先上车,后补票的了。

    运气好了,没被人发现,那就算了。

    要是运气不好,可是一辈子的嚼头。

    左右就这一个月,小年轻,可得把持住啊!

    “放心吧。”

    炕上那点事儿,萧振东也明白。

    又跟大队长说了两句,萧振东骑着小驼鹿,带着白鹰和小紫貂回了家。

    家里冷锅冷灶。

    房子刚盖好的时候,萧振东看着房子,是怎么看,怎么巴适。

    现在是,怎么看,怎么别扭。

    他心里门儿清。

    是少了女主人的缘故。

    想到笑容甜美,羞涩灵动的毓芳,萧振东只觉着浑身火热。

    当即把家里的鸡喂了。

    从空间里割了一块蜂巢,衣裳都没顾得上换,拎着肉就敲响了毓家的门。

    毓芳正在晒草药。

    开门看见萧振东,也是有些惊喜的。

    “你怎么来了?”

    萧振东挠挠头,“在家里没事儿干,寻思着过来看看你。”

    坐在院子里的毓庆:“……”

    又来了。

    他先躲躲。

    刚站起来,走到堂屋门口,就看见他婆娘探出头,一脸惊喜的,“东子,你来了!吃饭了没?

    晚上别走了,就在婶儿家对付一口。我这已经煮了,添一瓢水的事儿。”

    一面说话,一面径直略过毓庆。

    好像,她的眼里就没有自己这么个人儿似的。

    毓庆:“。”

    憋屈。

    萧振东还不知道,他这刚来,啥事儿都没干,就已经强大的让老丈人堵了两回心。

    只是笑着摇了摇手里的鹿肉,“婶儿,那我就厚着脸皮留下了。

    这是我今天上山打的猎物,刚交上去,曹叔就给我割了一溜儿,我这手笨,也不会做,干脆拎过来,大家一起吃。”

    毓母眼前一亮,“你打的啥?”

    “一只梅花鹿。”

    她当即高兴的合不拢嘴。

    有一小部分是因为能吃上肉,另外占比很大的缘故,则是放心。

    萧振东有能耐,有本事,才能养得起家。

    她姑娘跟萧振东过日子,才不会受憋屈。

    “还愣着干啥?”毓母催促毓芳,“快给你大哥、二哥报信去。”

    毓芳傻愣愣的,还没回过神,“啊?叫哥哥、嫂嫂一起过来吃吗?”

    毓母翻了个白眼,“叫他们来作甚?

    这是我未来女婿孝敬我们的。

    你跑快点,跟他们说,东子今天猎着了梅花鹿,他们自己会跟大队的山货坊买。”

    若是她男人打来的猎物,毓母肯定二话不说,就把孩子们叫来吃饭了。

    可,这是萧振东的猎物。

    没得被她安排的。

    再就是,若是往常,一切都好说。

    自打她家男人受了伤,她在旁边冷眼看着,也算是品出两个儿媳妇不同的地方了。

    再加上芳芳彩礼、陪嫁的事儿,毓母也是冷了心。

    往后,该跟谁近,跟谁远。

    她这心里,也有一杆秤。

    不说,只是不想伤了儿子的心。

    “我跟着一起去吧,”萧振东趁机拽了一把毓芳的小手,将她拉到自己的身边站着,又将鹿肉递给了毓母,“婶儿,这天快黑了。

    一个人出去,也不安全。”

    天快黑了?

    毓母望着外头还算明亮的天,只能对这对即将结婚的小夫妻报以微笑。

    看着二人相携离去的背影。

    毓母唏嘘。

    还是年轻好啊。

    不像是她们这些中年老夫妻。

    亲一口。

    噩梦连做好几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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