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一番不像样的战斗之后,墨菲得到了一张两百万英镑的支票和一辆劳斯莱斯银灵。
厂房中则留下了几个鼻青脸肿口吐白沫的男人,等他们醒来想要回忆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会发现自己什么都想不起来。
做好事不留名,这都是遗忘咒的功劳。
墨菲驱车来到了银行,用加入了吉姆史迪克头发的复方汤剂变成了他的模样,将支票取现,存入了一个不记名账户中。
于是他立时成为了百万富翁。
昨天还信誓旦旦要搞钱,今天就身家巨万了。
财富自由实现的着实有点快。
不过卖魔药不就是为了赚钱嘛,现在钱都到手了,管它怎么来的!
先造起来再说!
墨菲看了一眼那辆银灵。
由于不太熟悉八十年代的车,加上英国车又是右舵,因此一路上出了不少事故。
此时这辆豪车前杠脱落,后杠凹陷,车身到处都是剐蹭痕迹,看起来就如同刚从一场致命车祸中侥幸逃生。
于是墨菲将它开到了车商那里,半价卖掉,转头又换了辆跑车。
银色的保时捷959。
此刻世界上最出色的超级跑车之一。
虽说巫师能瞬移,还能骑扫帚飞,但跑车的魅力更在于以肉体凡胎操控一台狂暴机械的感觉,就像是初步的机械飞升。
墨菲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驾驶着959绕着伦敦开了两圈之后,他的车上多了一位肤白貌美的英伦妹子。
妹子叫西尔维娅,皇家音乐学院的一名大二学生,是个立志成为小提琴演奏家的漂亮姐姐。
墨菲谎称自己是一名小说家,正在准备写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魔法故事。
两人相谈甚欢,并相约一起游览了大英博物馆、圣保罗教堂,还一起看了个歌剧,听了几场音乐会,并在某天的晚餐之后,水到渠成的滚了床单。
夜里,墨菲站在落地窗前,身后的大床上,西尔维娅睡的很熟。
他给自己倒了杯酒,品了一口,发现喝不惯,最终还是选择端了杯水。
俯瞰着窗外的泰晤士河,和远处灯火辉煌的伦敦,那个几天前的古怪念头再次回到了脑海里。
我特么是谁?
我他娘的为啥会在这?
短短几天的时间,巫师世界的一切竟都模糊了起来。
这繁华都市的背后,真的有那么一個魔法世界吗?
我真的在霍格沃茨上过学?
我真的是一名巫师?
这他娘的不是一场梦吧?
他抽出了魔杖,对着桌上的酒瓶,念出咒语:“羽加迪姆勒维奥萨。”
威士忌漂浮了起来。
“墨菲?”
却在这时,西尔维娅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墨菲回过头,“你怎么没睡?”
“刚刚做了个噩梦,”女孩迷茫的看着他,“那是魔杖?这是魔法?你故事里的魔法?我不是还在做梦吧?”
墨菲笑了笑,“没错,只是个梦而已,继续睡吧。”
“可是……”
墨菲挥了挥魔杖,西尔维娅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觉得一股沉重的睡意拉扯着她,令她再次沉入了梦乡。
墨菲在房间里又停留了一会儿。
他思索着,看着镜子里那个衣着精致的男孩,突然有些兴味索然。
不过几天而已,对于财富这个游戏,他似乎已经开始厌倦了。
他填了一张支票,连同959的车钥匙一起,放在了女孩的手中,然后幻影移形,从房间里消失。
他回到了达克霍姆老宅。
自从桑德斯夫妇被抓紧阿兹卡班,这个阴郁的老宅便只有墨菲一人居住,而他常年住校,毕业后也很少回来,宅子便毫无人气。
他在几个积灰的房间中转了一圈,最终来到了地下室。
这里原本是一个酒窖,但早就没有了什么存货,在墨菲四年级的时候,被他改造成了一个魔法实验室。
酒窖的地面和墙壁被魔法转化成了一体的岩石,其中一半的空间只有几个画了标靶的假人,是墨菲的魔咒练习场。
另一半则放了几个试验台,上面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却是魔药实验室。
在魔咒练习场练习了几个魔法,将假人击碎又复原了七八次,然后又制作了一些魔药,直到将存储的材料用尽。
看着魔药台上的生死水、迷情剂和几瓶生骨药,墨菲长出了一口气,方才低落的情绪突然好了很多。
“他娘的,果然,还是这种事情适合我啊。”
作为一个穿越者、孤儿、黑巫师之子,墨菲没几个朋友,暑假里无聊的时候,他都会用练习咒语和研究魔药来打发时间。
他喜欢魔法,甚至远比巫师们更为喜欢。
事实上,在他看来,巫师们对待自己最重要的特质——魔法的态度,实在太过草率了。
他们缺乏好奇心,也没什么探索欲,对于魔法如此神奇的事物已经习以为常,把它当做了寻常的工具一般,只要够用就行,似乎从来没有探究其原理的念头。
在他眼中,巫师世界的“魔法树”实在是点歪的非常奇怪。
比如说,在这个几乎每个成年巫师都能瞬移,或者通过飞路粉、门钥匙等各种方式实现传送效果的世界里,却依旧使用着猫头鹰进行通讯。
传送物质——甚至是完好无损的传送活物——都能够做到,传递信息难道很难吗?
原著中似乎有着能够对讲的镜子,或者通过火焰远程交流的魔法,但奇怪的是并没有得到普及,人们依旧需要忍受着猫头鹰送信的超高延迟。
又比如说,这个世界里大部分巫师都不会飞。
即便他们甚至能够变形成飞鸟、昆虫,也拥有着漂浮咒、投掷咒等能够控制物体运动的魔法,却竟然没人发明一个飞行的咒语,以使自己能够自由的在天空翱翔。
他们宁愿骑着扫帚飞。
还有,这个世界存在时间转换器这种逆天的神物。
直接就把麻瓜认知中坚不可摧的热力学第二定律给干的稀碎。
也有着长生不老药这种能够使人活上六百多岁的魔药。
却竟然没几个人向往长生,甚至于除了伏地魔这个怪胎,似乎大部分的巫师都对衰老甘之如饴。
把时间都玩弄于股掌之间,长生不老还很难吗?
甚至,复活重生,很难吗?
但纵观巫师历史,竟然只有伏地魔、海尔波之类的少数几个憨憨在努力的试图让自己不朽。
巫师们似乎都非常的豁达,以至于看起来无欲无求。
但墨菲不一样。
他是一个穿越者。
他曾是一名麻瓜。
经受过科学思维训练的他,其思维方式与普通的巫师们截然不同。
看到巫师世界中存在的这诸多奇迹,他无法做到像其他的巫师那样习以为常,他只想让这些奇迹发生的更多一些,让更多他曾以为的不可能通过魔法变成可能。
甚至于,他心中深埋着一个比伏地魔、比格林德沃、比巫师世界历史上曾有过的所有黑魔王都更大的野心:
他想要长生,他想要不朽,而在这之上,他甚至还想要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这一切,前世的科技暂时还做不到,而仅凭现在巫师们的魔法也做不到。
但如果把两者结合起来……
也许就并非没有可能。
从魔药台上,墨菲拿起一本笔记。
这本笔记上记录了他几年来对魔药的一些研究成果,不过事实上并没有太多了不起的发现,大部分只是为了练习魔药进行的记录和总结罢了。
但最后的部分却与前面的有所不同。
墨非看着上面“非魔法手段制作白鲜香精”的实验记录,翻着翻着,脸上渐渐露出笑容。
现在他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要在麻瓜世界里卖魔药了。
如果仅仅是要搞钱的话,用魔法打劫都更快,也更安全。
他真正想做的,事实上是要借助麻瓜科技的力量,来研究魔法,以期将之推进到凭他自己无法达到的境界。
他想看看魔法的尽头究竟有什么。
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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