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克林杰在给我找麻烦,”墨菲直接道,“我需要你去帮我对付他。”

    “不可能!”卢修斯断然拒绝。

    “如果说这世上还有哪个巫师比巴蒂·克劳奇还固执,那一定是鲁弗斯·斯克林杰!他就是一块石头!没有什么能打动他!他认准的事情,一定会做到底。”

    “这么说,他软硬不吃?”

    “别想了,你完了,他一定会抓到你把柄的,早晚的事儿。”

    墨菲对卢修斯的幸灾乐祸并不在意,“这种强硬的性格,他在部里也不怎么受待见吧?他在傲罗办公室主任的位置上待了不少年头了,却一直升不上去,是不是这个原因?”

    “即便有很多人不喜欢他,但不喜欢你的人更多。”

    “喜欢我的人也很多啊。”墨菲道,“米里森部长就挺待见我的。”

    “那只是个蠢女人罢了,在混血巫师中有一些声望,但也不过是个小人物。”

    “即便人家连任了好几届?即便混血巫师现在已经快占了魔法部一半以上?”墨菲嗤笑,“看轻自己的对手,可不是个好习惯啊,卢修斯。你还没学会这個教训吗?”

    “……”

    卢修斯被噎到了。

    “你有什么具体的法子?我可以帮你联络一些人,但斯克林杰很谨慎,抓不到他什么把柄的话,可弄不倒他。”

    “金斯莱这个人,你认不认识,对他了解多少?”

    “金斯莱,沙克尔家的?”卢修斯沉吟了一会儿,“那不是个简单的角色,你想做什么?”

    “没什么,他之前的一个手下跟踪我,被我打伤了。他现在正迫不及待的想抓住我呢,你去找人给他出个主意,他一定会听。”

    “什么主意?”

    “亚力士·伍德。告诉他,想抓我,就先抓住亚力士·伍德。”

    ……

    离开马尔福家,墨菲来到了塞壬之歌,找到利桑德罗。

    “你想要我的血?”后者听说墨菲的要求之后,一脸疑惑,“你想成为血族?伱的资质不错,老祖没准会愿意让你加入。”

    “你误会了,我只是想要点你的血。或者,你有狼人的血肉也行,但要新鲜的。”

    “拿去干嘛?”利桑德罗很不明白,这要求太古怪了。

    “你就说卖不卖吧。”

    “我虽然喜欢钱,但还没有喜欢到卖血的地步。”利桑德罗当即拒绝,“万一你想拿去诅咒我怎么办?”

    “那些你转化的血奴的血也行。”

    “你还是给我说清楚你想干嘛吧。”

    墨菲想了想,决定坦白一些,“其实我对血族以及狼人能够将他人转化成自己同族的能力很感兴趣,想研究一下其中的原理。这可能能够用来治疗狼人症,或者改善你们的处境。”

    利桑德罗警惕起来,“你是说,包括把我再转变成人类?”

    “我是说,改善一下你们的睡眠状况。不能见阳光,身体就会缺乏维生素,整晚熬夜,容易罹患心脑血管疾病……”墨菲开始胡咧咧。

    利桑德罗面无表情的听他编完,“慢走,不送。”

    “唉,你再考虑一下嘛,一管血我给你一百加隆,如何?”

    “走走走,我们血族的血可不是什么魔药材料,不卖!”

    “两百加隆!”

    “再不走我赶人了啊!”

    两人正推推嚷嚷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开口,“给他。”

    两人都是愕然的看向酒保。

    后者依旧擦着酒杯。

    利桑德罗不确定的望着酒保,“你说给他?万一他对我们不利……”

    酒保将那个杯子轻轻放回了托盘,“我说给他。”

    利桑德罗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愤愤不平的正准备咬破自己的血管,随便给墨菲一点自己的血液。

    但酒保又开口道:“给他真血。”

    “什么?!”利桑德罗震惊了。

    血族所谓的真血,是血族力量的源泉,也是他们将其他人转化为吸血鬼的关键,这东西在每个吸血鬼体内数量都很少,而且极难恢复。

    酒保却没再说话。

    利桑德罗叹了口气,从墨菲的手中夺过一根试管,扭过头,把自己的尖牙搭在试管中,一缕晶莹的血色从他的牙齿间流出来,顺着管壁注入试管。

    好一会儿,利桑德罗把装了大约两毫升真血的试管递给了墨菲,“拿着滚吧。”

    墨菲把试管收了起来,却又递过来一支,“有点少,要不,你再给来点?”

    “你!”

    “你知不知道,这一点就足够转化好几个人了!”

    “知道知道,再来点,再来点。”

    利桑德罗哀求的看向酒保。

    然而后者依旧在默默擦杯子。

    “行!”

    利桑德罗憋屈的如法炮制,又给了墨菲两毫升的真血,脸色都变得更加惨白了。

    看着他如同要杀人的表情,墨菲默默的把第三支试管收了回去。

    算了,还是别太欺负人了。

    “感谢你的帮助,”墨菲拍了拍利桑德罗的肩膀,又向酒保那边点了点头,“这个人情,我记下了。”

    等到墨菲离开,利桑德罗看向酒保,“主人,为什么?”

    酒保终于把手中的杯子放下,看了他一会儿,道:“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永生是件好事。”

    “尤其是我们这种半吊子的永生。”

    ……

    伦敦东区。

    贫民窟。

    这里是曾经的工业区,临近港口,一直以来都是伦敦的落后地区,街道狭窄,人口稠密,到处都是破败的老建筑,时光仿佛把这里给遗忘了。

    这样的土壤容易滋长犯罪。

    作为低收入人群和外部移民的常驻地,这里常年与贫穷,暴力犯罪,毒品挂钩。

    有人曾说,在东区,大家不是在犯罪就是在打犯罪的擦边球,否则你就是异类一般的存在。

    此时已经是傍晚,墨菲给自己加上了麻瓜驱逐咒,在空中飞行,目光则扫过各个街区。

    他来到这里,是为了找一个替罪羊。

    他需要一个穷凶极恶,死了也毫不可惜的家伙,来作为计划中替身。

    很快,他便找到了一些线索。

    一条肮脏的小巷中,几个嬉皮士打扮的年轻人正在殴打一个蜷缩在地上的男人。

    墨菲从天而降的同时解除了麻瓜驱逐咒。

    滚滚黑烟和其怪异的打扮,立刻就把那群小混混吓尿了。

    他随便逮住一个,“告诉我,谁是这个区最坏的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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