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早早并未进林家门。

    而是提着一只母鸡,光明正大的回了自己租的四合院,厨房的灯亮着,她走进去一看。

    是简志刚。

    在55瓦的大灯泡下,他站在煤气罐旁,哼着歌,看着锅里烧着的水,似要下挂面吃。

    见有人进来。

    他转头望了过来。

    发现是林早早有些惊讶,立刻站直了身体,“林同志,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回来了?”

    “回来吃饭。”林早早说。

    简志刚这才看见了她手上提的那只母鸡,看着挺肥,应该很好吃,“你要做鸡吃?”

    “嗯。”林早早道。

    “这母鸡你想咋做?”简志瞬间来了兴趣,双眼发光,连准备下的挂面也放下了。

    有鸡吃。

    谁还将就吃面啊!

    “没想好。”林早早摇头。

    就是回来的时候,想着林家存心膈应她,还要吃什么忆苦饭,不就是为了给她一个下马威。

    告诉她。

    家里谁说了算。

    她偏偏不想如他们意。

    想做顿好吃的气死他们。

    简志刚笑出一口大白牙,“这母鸡挺大的,要是你不知道咋吃,可以给我做吗?”

    “我当兵那会,体能不合格,被连长直接扔进了炊事班,跟着各位大厨学过几手。”

    “做饭味道还不错。”

    炊事兵的厨艺,无需质疑。

    肯定做的好吃又营养。

    不用自己做饭,林早早当然乐意至极,便将母鸡递给了他,让他随意发挥不用帮她节约。

    简志刚接过母鸡。

    原本逍遥自在的母鸡,开始变得惶恐、剧烈挣扎,不安分的咯咯叫了起来。

    他直接一刀下去又快又狠,然后拿着一个碗放在地上,接从鸡脖子流出来的血。

    鸡血可是一个好东西,不管是凉拌还是炝炒,都不错,当然,鸡血粉丝也好吃。

    简志刚一边放血一边让鸡血凝固起来,嘴里嘀咕,“我还以为你在家里吃。”

    杀鸡场面。

    林早早受不了。

    她将视线移向墙壁。

    声音淡淡,“林家的东西脏,不敢吃,怕吃了,血都要拉出来,也不想被惯上小偷名声。”

    林家的食物,她吃一次,他们就要让她百倍还回去,还让他们在外背了好名声,不划算。

    简志刚心里乐呵。

    直接问出了口,对于这种闻所未闻的事情很好奇,“吃啥脏东西还能拉血?”

    “我还真想见识一下,这能拉血的食物,但你放心,我做的饭菜干净,保证好吃又有营养。”

    拉血。

    只是比喻。

    林早早并没有解释。

    简志刚也没有追问,“这鸡养的挺肥,你看这样行不,拿一半炖鸡汤,拿一半做土豆焖鸡。”

    “剩下的鸡杂,炒来吃。”

    这鸡的价值,直接被利用到最大化了,没有浪费一点,林早早自然不反对。

    她答,“可以。”

    “需要我帮忙吗?”

    简志刚做饭就跟打仗一样。

    两个火一起开工,还要时不时转身洗菜切菜,动作迅速,“不需要帮你,你等着吃就行。”

    原本很费时间的菜,他居然在很短的时间做了出来,看的林早早佩服不已。

    去的陆丰年屋吃饭。

    林早早拿出来几盒米饭,简志刚也没问哪里来的,拿起碗筷就大口大口吃起来。

    林早早也吃。

    吃一口,眼睛亮了!

    哎呀妈呀,这菜做的太香了!

    就凭着这个厨艺,要是天天能吃上这口,林早早都想嫁给他,咋做的这么好吃!

    好吃的迷糊!
本文链接:https://www.tailaixsw.com/185_185502/705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