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90年,带着妻儿逆袭人生 > 第1章 重回九十年代
    “王谦,要不是老娘当年瞎了眼,会看上你这种农村来的穷光蛋?”

    “老娘能把你当小白脸养了这么多年,那是你祖上冒青烟,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现在我弟弟住院,只是希望你拿出一颗健康的腰子给他换上而已,你居然还敢推三阻四?”

    “要是因为你不配合,我弟断了后,拿你十条命都赔不起。”

    “告诉你,今天你同意最好,要是不同意,老娘一样有办法把你的肾摘下来,给我弟换上。”

    柳嫣然尖酸刻薄的声音萦绕在耳畔。

    王谦“啊”的一声,从噩梦中惊醒过来。

    下一刻,他愣住了。

    这里并不是医院,他也没有在病床上。

    这是一间似曾相识的木房。

    周围的墙壁用竹子编织而成,表面还糊着一层厚厚的牛粪。

    窗子只用一块木板挡住,几缕微弱的光线从缝隙透射进来,隐约照亮了房间内的一切。

    一扇腐朽的木门歪歪斜斜,随时都有可能倾倒下来。

    墙角摆放着一个木制的老式衣柜,同样陈旧而破烂。

    而刚刚被他掀开的被褥,看起来还算干净,但却褴褛不堪,边角处还有几个破洞。

    再打量了自己一眼,

    身上穿着一件九十年代的白色背心,大半都被冷汗浸透了,正湿漉漉地贴在他的肌肤上。

    “我这是……重生了?”

    “回到了九十年代?”

    短暂的惊愕过后,王谦想到了这么一个惊为天人的可能。

    这间简陋的木屋,他再熟悉不过了。

    是他年轻时,曾经住过的房子。

    这时候的他,虽然已经结了婚,却还是个十足的愤青。

    父母含辛茹苦供他上大学,导致家里一贫如洗,他却为了爱情和一个家境优渥的女同学柳嫣然私奔。

    结果没玩多久,柳嫣然却厌倦了,一脚把他踢开,然后去国外留学了。

    心灰意冷之下,他辍学回家。

    在父母的安排下,娶了一个毫无感情的隔壁村女子林晓语为妻。

    不久后,林晓语怀孕了。

    但,他却漠不关心。

    他始终沉溺在大学那段感情里无法自拔。

    婚姻在他看来,就是走个过程,遂了父母要他传宗接代的任务。

    尽管他的妻子林晓语很漂亮,也很贤惠,他总是怎么看都不顺眼。

    嫌对方只是初中毕业;

    嫌对方土里土气;

    甚至是恨对方误了自己的青春年华。

    所以从始至终,这段婚姻在他看来,都是被迫的,他也从未对林晓语有过任何感情。

    尤其是当林晓语快要生的时候,他还喝得烂醉如泥,情绪激动之下,甚至扇了林晓语两耳光,然后从此愤然离家。

    不想再受到任何束缚,他在外漂泊了十年,都没有回家一趟。

    因为他知道,一旦回来,就会被这段不幸的婚姻,以及残酷的现实困在农村这座牢笼里,永远也走出不去。

    就算偶尔想念父母了,因为这个时代手机电话还没有普及,他也没法联系。

    直到十年后,他忍不住回来时,他熟悉的家,已经杂草丛生。

    从邻居口中,他才得知,他父母两年前生了一场大病,因为没钱医治,活活拖到死。

    为他生下一个儿子的妻子林晓语,在给他父母举办完葬礼后,也带着他儿子搬离了这里,从此不知所踪。

    他虽然有心寻找,但茫茫人海,他却不知该上哪找去。

    而当初去国外留学回来的女同学柳嫣然,却再次找到他,并对他释放了爱意。

    然后,他就像个行尸走肉,过上了被富婆包养,但却毫无尊严与自由的日子。

    这一过,便又是十年。

    后来随着时代进步,科技发达,他终于打听到了林晓语的去向。

    根据他得到的消息,他的儿子不但已经长大成人,而且还在上大学,年年考试成绩第一。

    至于他的妻子林晓语,居然一直都没有改嫁,独自一人在工厂里打螺丝,把他儿子抚养成人。

    得知这一切时,他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无尽的悔意将他淹没,任何自责的话语,都无法表达他的愧疚之情。

    然而,就在他不顾一切找到林晓语时,对方却冷漠得让他心痛,就像面对一个陌生人,对他的百般道歉与哀求无动于衷。

    那一刻,他才明白,什么叫哀默大于心死。

    就在他后知后觉,追悔莫及时,柳嫣然却带着一群保镖找上了他,并要求他拿出一个肾给对方的弟弟换上。

    柳嫣然的弟弟患上了尿毒症,如果没有人自愿捐献,根本就活不了几年。

    他自然不愿意。

    但柳嫣然哪里会就此罢休,居然让人强行把他绑起来,准备摘走他的一个肾。

    也就是在这种绝望关头,他重生了。

    回到了二十年前,他准备愤然离家出走的前夕。

    “太好了,实在太好了!”

    “这是上天赐给我弥补的机会吗?”

    确认自己没有做梦后,王谦激动得热泪盈眶。

    吱呀!

    一声轻响,木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下意识抬头看去,王谦为之一愣。

    出现在门外的,是个长相清秀,穿着一件宽大棉袄,挺着大肚子的女人。

    头发显得有些凌乱,脸上也有些污垢。

    脚上穿着一双布鞋,但却没有袜子,露出的脚腕冻得发紫。

    林晓语!

    王谦认出来了。

    却也愣住了。

    这不是曾经被他抛弃,但却从未改嫁,并独自一人把他儿子抚养成人的妻子吗?

    回来了!

    自己真的回来了!

    老天有眼啊!

    “王谦,酸菜已经煮好了,如果你吃得下,就起来一起吃一点吧。”

    就在他心情激荡无比时,门外传来了林晓语怯怯的声音。

    林晓语甚至不敢与他对视,双手捏着衣角站在门外,表情有些惶恐,似乎生怕惹得他不高兴一样。

    越是这样,王谦心里的愧疚感,越是如同山洪海啸一般爆发。

    如果他记得不错,这次晓语来喊他去吃饭,他嫌只有酸菜泡饭,直接冷哼了一声,“喂猪的东西,你让我怎么吃得下?”

    末了,他还让林晓语赶紧滚蛋,别再来烦自己。

    之后,他越想越憋屈,拿着家里仅剩的一百多块钱,找到几个曾经的狐朋狗友胡吃海喝了一顿。

    半夜回来,他已经是酩酊大醉。

    “你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晚?还喝成这个样子?”

    只因林晓语说了这么一句,他就趁着酒劲大发雷霆,把自己压抑已久的愤懑情绪一股脑发泄了出来。

    最后又扇了林晓语两耳光,从此夺门而出,抛家弃子,十年未归。

    此刻重生归来,再看着门外那个挺着个大肚子,怯生生看着自己的女人,王谦心里可谓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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