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怎么会……这里离黄湾城还不到十里地,怎会有劫匪……”
冯书雁也不是没有出过城的,黄湾城身为海陆二路的交通枢纽治安一向很好,打劫之事虽说不是没有发生过,但也没有如此明目张胆的啊。
光天化日之下,在离城池不足十里的官道上就敢进行打劫,这些人莫非是为了求财连命都不打算要了?
当然不是……
不是为了求财,他们只是为了害命而来的!
只要能把叶羽干掉,冯书雁能绑就绑回去给陈广智交差……绑不回去,那便也一刀宰了!
他们不知道冯书雁身上还揣着二千两银票,他们只是为了那三百两的赏钱。
动作干净一些,利落一点,回头再把这辆木板车纵火烧了……不会有人发觉的!
他们叫来了所有能叫过来的弟兄,就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像是为了给己方壮胆似的,一群蒙面的泼皮无赖吱哇乱叫着,胡乱挥舞着砍刀和火把,四面八方朝叶羽冲了过来!
前后左右十几个人,把叶羽这辆车团团包围。
而叶羽只是面无表情地抬起手里的格洛克手枪,朝离得最近的一个劫匪扣下扳机。
“砰!”
庞大的冲击力,让得那人不由自主地向后仰倒。
同时,在其脑门之上有血花绽放。
叶羽还没圣母心到会对想要自己性命的敌人心慈手软,面对这种货色,一枪爆头才是最为正确的选择!
叶羽在穿越过来的这三年,除了研究发明之外就是练习枪法,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防备这种情况!
说是弹无虚发有些过分,但至少……在这种距离,他不至于射偏!
一枪接着一枪,枪声接连不断!
“靠近我!”
叶羽一边开枪一边朝冯书雁喊道!
另一边的冯书雁虽然惊慌担忧,但还是举起了叶羽抛给她的两柄武器……如果这也能够算作“武器”的话。
虽为女儿家但却不是太过矫情,倒不如说她的意志里藏着一种名为“坚韧”的品质。
她与叶羽背靠背作战,尽管身为女儿家又没锻炼过武艺,力气和技巧都不是太过出众……
最起码,在劫匪的刀锋临近之时,知道双手握住手里螺纹钢奋力去挡。
离她最近的蒙面人高高举起手里的刀刃,砍在冯书雁手中的螺纹钢之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嗡鸣!
在劫匪一方看来,这下必然能直接把冯书雁手里的武器一下砍断。
毕竟那人手里的武器非比寻常,是为了这次截杀特地从家中带出来的,据说足以传世的宝刀!
反观冯书雁手上那个?就是一块生铁!
从来没有见过的古怪造型,算得了什么神兵利器?
这家伙可以说是最为兴奋的那一个,在这伙儿泼皮无赖们还在愁眉苦脸,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他简直兴奋到了极点。
终于……终于,可以让这把家传的宝刀见血开刃了!
他特地绕到后方,挑选较为柔弱的冯书雁,他要用这女子的血来作为这把宝刀饮下的第一滴血!
可在这把宝刀砍在螺纹钢上之时,不仅那伙匪徒,连冯书雁都是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她手里的螺纹钢完好无损……反倒是劫匪手里那家传的宝刀,在这一刀的反震之力下,在金铁交击的清脆声响中,居然就……断为了两截!
“不可能!”手持半截宝刀的匪徒,崩溃地呐喊道!
不可能的!那是他家传的宝刀啊!
是由城里上代铁匠倾尽全力打造而成,吹毛立断的宝刀!价值百两银子的珍品!
“不可能什么?你的刀不可能比不过螺纹钢?”
那是已经六枪解决了五个人的叶羽,匪徒手里的砍刀和火把甚至没能碰到他的衣摆。
在叶羽手上的是一柄格洛克48,一共10+1发弹容量,换而言之还有五发子弹在膛内。
“我跟你拼了!”
于是距离冯书雁最近的三个歹徒脑门儿上都接连中了一枪。包括那个手持半截宝刀,崩溃大喊的哥们儿。
剩余两枪射空了,只命中一人的小腿,那人疼得在地上翻滚嚎叫。
剩下的五名匪徒不敢再靠近他们,又不甘心就这么跑了,只得面面相觑。
他们隔着两米远的距离,持着砍刀和火把远远包围着,看叶羽的目光如同在看鬼神。
于是叶羽有条不紊地把弹夹卸了下来,重新装填子弹。
哎好歹是给吓住了,不然就得换弩机了。
配套的弩箭就五支,怪浪费的。
在他身后,冯书雁双手握着螺纹钢,小心地戒备着。
她面对的是高大的货仓,没有来自正面的压力,只需要守护好叶羽两侧。
“大家不要怕!他那古怪的暗器射完了……”
有劫匪试图给同伙儿打气,握紧手里的砍刀,趁叶羽低头装子弹的时候暴起突袭!
然而叶羽只是手一招,随即他的手上多了一把弩机。
精钢弩箭射出,准确无误地钉在那人的脑门之上。
“准头还行,能用。”
弩机比枪好用的一点是,释放之时只需要将一支弩箭上弦,然后扣下扳机。
而叶羽手中的弩机,本身就是上好了弦的。
于是倒地身亡的人数变成了九人,一人重伤丧失行动能力,唯有四个人还能站着。
叶羽手一挥,手中的弩机凭空消失在空气之中。接着他把重新压满子弹的弹匣重新拍回枪身里。
没装满,不过好在叶羽也没有太过分的强迫症。
“鬼……鬼啊……”
“我……我宁愿交二百两银子……”
“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先别跑,老实交代是谁派你们过来的。”
叶羽抬手前指,格洛克48的枪口上闪动彻寒的光。
“相信我,你们跑的速度绝对不可能快过这玩意儿。”
在叶羽身边的冯书雁,已经完全看呆了。
每个小女孩的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
总有那么一个人,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在她最危险的时刻出现在她眼前。
“是……是广施馆的二公子!是陈广智!都是他逼我们做的!”
这个人没有穿着金甲圣衣,没有驾着七彩祥云,但他举枪前指的模样,简直比天上的星辰还要耀眼。
羽哥哥……这个称呼也不错。
冯书雁在心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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