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木灵根觉醒后,种啥得啥带飞祖国 > 第三十七章 第一次见面
    男人跟在明华身后,步履从容而优雅,仿佛每一步都踩在了时间的节点上。

    先映入顾明珠眼帘的,是那张斯文却又无比英俊的面庞。

    他的皮肤白皙得如同羊脂玉一般,细腻而光滑,隐隐散发出一种温润的光泽。

    两道剑眉斜插入鬓,如墨染般漆黑浓密,微微上扬的弧度恰到好处地增添了几分英气。

    一双狭长的眼睛,犹如深邃的湖泊,平静而神秘。

    高挺的鼻梁下,嘴唇略显薄削,但线条优美,唇色粉嫩,透着一抹淡淡的自然红晕。

    他的手指修长而纤细,骨节分明,宛如精心雕琢而成的艺术品。

    当他抬手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金边眼镜时,顾明珠瞬间就觉得时间静止了。

    但下一秒,她又微微皱了皱眉。

    原主不是花痴,她也不是。

    怎么这会一看见他,她大脑就跟宕机似的?

    就在她有些懵圈的时候,男人已经大步过来,并绅士的朝她伸出了手:

    “顾小姐你好,我叫宋泽,是农业部的副科长,孙科长让我过来记录苗子的生长情况。”

    顾明珠一听,就连忙道:“不好意思,我今天忙着种草莓,都没顾得上那边的苗子。”

    事实上,她这两天不是卖菜就是监督新大棚的进度,实在没空管其他的。

    但王秀莲每天都会帮她看一下那边大棚里的情况。

    她说了,种子还没发芽,但苗子已经缓过来了。

    如今宋泽要记录,她也不废话,直接就说:“都这么晚了,咱们先吃饭吧,吃了饭咱们再去大棚里看苗子。”

    顾明华闻言点头如捣蒜:“对啊,再不吃饭,肚子都要咕咕叫了。”

    宋泽一开始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但刘喜也说要留下来吃饭,他与刘喜不是很熟,但见过几次。

    有刘喜在,他也就轻松了许多。

    顾家。

    顾明华在写作业,刘喜与宋泽则在厨房里给顾明珠打下手。

    原本顾明珠是让他们俩到客厅里坐着等的。

    可刘喜是个闲不住的。

    他不是要过来帮忙择菜,就是帮忙洗锅。

    宋泽见他陀螺似的转个不停,他也不好意思干坐着,便直接过来厨房帮忙烧火了。

    顾明珠一开始还担心他不会烧农村的柴火灶。

    毕竟人家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是城里的有钱孩子。

    可让她意外的时候,不论是引火、还是添柴,宋泽动作都挺利索的。

    见她一脸惊讶地看着自个儿,宋泽就言简意赅地解释道:“以前没少野炊。”

    更何况农业部这几年为了解决粮食的事儿,什么活都自己干,哪里还有他不会的?

    顾明珠发现了,他这人说话很简洁,做事也很干脆。

    见他能适应,她也就放心的将烧火添柴的事儿交给了他,自己则专心炒菜了。

    今晚多了两个人吃饭,除了五指毛桃鸡汤,她还从坛子里夹了些泡菜、炮姜,打算炒个鸡杂。

    然后是胡萝卜炒腊肠、清炒莴笋,外加清蒸排骨。

    四菜一汤,每个菜她都十分拿手。

    厨房里的香味一阵接着一阵的,别说是忙碌了一下午的刘喜,就算是坐在隔壁屋写作业的明华闻着这香味,都口水直流了!

    他跟猴子似的,三步并做两步,直接就蹿进了厨房,“好香啊!姐姐,什么时候开饭啊!?”

    “洗手!”顾明珠将最后一道菜盛出了锅,“现在就可以开饭!”

    “好耶!”

    饭桌上。

    顾明珠与刘喜、宋泽说:“都是些家常小菜,也不知道对不对你们的胃口,你们先尝尝。”

    刘喜与宋泽都不是挑食的人。

    他们俩一个忙了一下午,一个等了一下午,说实话,肚子早就都空了。

    先前顾明珠炒菜的时候,他们俩的肚子就一个比一个响。

    现在饭菜上了桌,主人家也发话了,他们俩都吃了起来。

    饭菜一入口,宋泽就愣住了。

    虽说刚才在厨房的时候,他就知道顾明珠的手艺应该不差。

    但这会儿真的吃到嘴里了,他看向她时,眼里有惊艳,也有疑惑。

    这小姑娘菜种得好,饭怎么也烧得这么好!?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刘喜已经哼哧哼哧干了大半碗红薯饭了。

    他见宋泽呆呆的,还以为是这饭不对宋泽胃口,就压低声音与他说:“现在一般人家一个月才领十斤大米,吃完了就得自己买。”

    这年头米又贵得要死。

    别说是乡下人不舍得吃了,就算是市里条件好的,也不敢天天吃大白饭啊。

    他与宋泽虽说不是很熟,但他也听老孙说过,这小子家庭条件特别好。

    大米混着粗粮一块煮,他应该是没吃过的。

    但明珠姐弟俩够地道的了。

    怕他们两个男人吃不饱,人家煮了一大锅红薯饭呢。

    还有这些菜,好吃不说,份量也不少。

    “你要是不想吃饭,你就吃菜,我吃完这碗帮你吃。”刘喜声音越来越低。

    可就算他声音再低,顾明珠也听见了些。

    从刘喜的话、宋泽的穿着还有气质,她就算是个傻的,也能知道这家伙出身不凡。

    就在她准备给宋泽拿个空碗的时候,宋泽却跟刘喜一样,大口大口扒拉红薯饭了。

    刘喜见了,就咧嘴笑了笑,随后就撸起袖子继续干饭。

    四菜一汤,最后被扫荡一空。

    连炒鸡杂里的泡菜,都被刘喜用来拌饭了。

    要不是菜吃光了,顾明珠都有些担心这仨儿会不会将碗筷也吃进去!

    刘喜心满意足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明珠,你这手艺直接去开饭店都行,肯定能爆火。”

    顾明珠哭笑不得,“菜都种不过来了,还开饭店呢……”

    说到种菜,刘喜就坐直了身子,“对了,你们不是还要去大棚里么?我跟你们一块去,等你们忙完了,我跟宋泽一块走。”

    “行。”宋泽点了点头。

    十分钟后,大棚里。

    刘喜见宋泽一进大棚就开始认真工作,压根没心思管别的,于是他就将顾明珠拉到了边上。

    “明珠,宋泽家条件好,他没吃过苦。刚才……”

    他话还没说完,顾明珠就摇了摇头:“刘大哥,我不会介意这个。”

    别说宋泽了,她自己刚穿过来的时候,也不适应杂粮饭。

    而且比起这个,她更在意的是,宋泽明明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可她的注意力却总是不受控制的落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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