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力量魔方 > 第一章深度重装
    我小心翼翼的试著用右手小指轻轻触摸。变异肉体如同胶质,韧性非常,弹力十足,隐隐透著一股极强吸力,似要把我的手指吸进去。

    我灵机一动,想起刚才身体吸电特性,难道这块吸盘有类似功能,否则怎会有这么强的吸力?但他会吸收什么?我瞟一眼地下尸体,难道吸收血肉?

    我脊发觉一个吸收记忆的好处,能通过记忆学习他们掌握的知识技能。

    在刚才吸收瞬间,我快速看到南拳北腿的训练过程,同样训练,必有收获,但现在无暇细看,只能以后慢慢处理。

    现在尸体分解得无影无踪,地上只剩一滩血迹,容易处理。

    附近有一座仓库,我决定先把车拖进去,免得被人看见,躲过几天以后,被人发现也无妨,于是将破烂的美洲虎快速倒拖进仓库最里面,不会被轻易发现。仓库里遍布灰尘,似乎荒废很久,凌乱堆放著一些建筑材料和砖石钢筋。

    体内能量膨胀越来越强,极难压制。我的精神力渐渐被压到下风,当真不妙,这样下去,我绝对忍不住,随时都会变异。

    我不敢冒险出去,稍一分神,全身上下顿时传来一阵刺痛。我感觉很轻微,其实很强烈。我怒骂一声:“该死的变异真来了。”

    我不敢耽搁,从放在美洲虎上的皮包里飞快取出钥匙,打开手铐,将提款箱和手表扔到车上,踢掉鞋子,脱掉衣裤,毕竟值很多钱,不能撑坏,否则我只能裸奔了。

    我刚脱完,将全部衣物扔到车上,变异便开始了,身体缓慢膨胀。

    这次变异有足够能量刺激,比昨夜变异恐怖多了。左手除鳞甲钩刃外,手背骨缝间竟窜出三条颀长尖刺,肘后长有两道骨刃,右拳如金刚锤,双肩覆有肩铠锋刃,胸前图腾更黑暗恐怖,膝部骨刺更锋利,脚趾还长出钩刃。

    全身肌肉向外膨胀一倍有余,并长高几公分,显得更健壮挺拔。

    双眼保持原貌,但竟能看到四周景物,真不适应,有目眩之感。面部肌肉改变较小,但头顶尖角更坚硬粗壮锋锐。

    最令我难以置信的是,背后竟奇迹般长出双翼,一翼金色,一翼蓝色,完全展开有数米长。金翼充满绵羽光辉,蓝翼尽是冷酷尖锐的骨刺和锋利如刀的羽片。

    我感到背后羽翼破茧而出,回头一看,险些吓晕。我脊算人吗?怎会长出羽翼?金蓝双翼一善一凶,这是什么特性?

    如此双翼和我的变异身体、狞恶容貌和黑暗魔铠决不相称。这身体真是大杂烩,不知还有什么没有挖掘出来。这样出去必然惊世骇俗。

    我估计能飞,微微振翼,涨大一倍有余的巨体轻松腾起,险些冲破屋顶,吓得我赶紧松劲,降落下来。

    我不敢飞到天上,否则被人看到,必被当成恶魔,也许会引起恐慌或组织事件。我不想惹事,但以后不必跳来跳去。

    我突然有一种极为强烈、难以言喻的分散冲动,比昨夜刚获得力量时强烈得多,甚至根本控制不了,更不明原因。

    我实在忍不住,右拳巨锤狠狠砸在美洲虎前端,竟将它砸瘪,发动机冒烟。我一丝理智尚存,不想把车上衣裳弄坏,不再破坏车子,转移分散目标。

    我盲目抓起地上钢筋,双手如拧麻花般,将它们拧成一团,左手利刃连挥,嗤嗤数响,斩成无数截,切口平整,像是机床切出的一样。

    这不足以分散我的力量。我一拳把旁边的大理石板块轰烂,连番蹂躏。片刻间,仓库内完好无损的东西很少,大部分坚硬的钢筋砖石都被我破坏。

    我仍不满足,不顾弄脏身体,冲到一边,轰轰两拳,将墙壁打塌一片,又嫌这样费事,干脆一展蓝羽,用锋利羽翼将整片墙壁连同内部钢筋一起切开,当真舒爽。

    这仓库真结实,这么折腾,居然没塌。其实我心有顾忌,不想被活埋在里面,没有太过分,只打塌一面墙,否则很容易拆掉仓库。

    我虽然控制不住分散力量的冲动,但并非理智全失,不会蛮干到底。幸亏附近无人,否则非被我弄出的动静惊动不可。

    经过片刻疯狂分散,我的冲动减轻不少,已能基本控制躁动的情绪。

    我赤身裸体站在仓库中央,毫不疲倦,长出几口气,看著四周一片狼藉,身上染满灰尘,苦笑不已,用手轻掸,却弄不干净。

    我不想脏兮兮的变身,全身一阵抖动,满身满头的灰尘突然向四外弹开,就像是用灰尘形成的冲击波,顿时身上基本干净如初。

    我只想抖落灰尘,没想到有如此效果,顿时惊呆了。

    在刚才一瞬间,肌肉内部蠕颤和外部震动高达上万次,彻底清除灰尘。这种情况我很难想象,只知能力提高,心中高兴。

    我必须恢复原身,否则无法出去见人,但体内充满能量,怎样才能还原?

    开始尚未适应变异的时候,我无法控制,变异稳定后,我逐渐挖掘潜能,但仍无法控制变异。刚才我受伤时,左手自动变异,并非我能控制。

    但后来我体内能量狂增,不想让全身变异,集中精神控制,果然有效,直到吸入能量过多,这才变异。精神控制必有作用。

    我现在分散完,体内能量舒缓,不象刚才那么膨胀,用精神控制,也许真能复原,总得试试,于是放松全身,脑海中万事皆空,集中精神冥想,企图复原。

    开始毫无变化,但我别无它法,只能努力坚持。过几分钟,还是无效,我有些头疼,真有自作自受的感觉。

    就在这时,脑部突然传来一股针扎似的刺痛,转瞬即逝,似乎无意中刺激脑部某处特殊部位,继而脑中仿佛有一道清爽电流流过。

    我心惊不已,担心恢复不成,脑子刺激出毛病,但背后双翼竟缓缓收起,肩胛骨下面肌肉一阵剧烈蠕动,双翼神乎其技般缩回体内,实在难以想象。

    头部、胸背、双腿双脚和双肩右臂同时复原,各种铠化钢化解除,骨刺尽皆缩回。

    我心头狂喜,终于成功的初步控制变异,欣喜之余,发现左手尚未恢复,哭笑不得。变异时灵时不灵,恢复时竟出这种事故,看来我必须熟练控制变异,以后经常练习,熟能生巧。

    我使劲甩甩左手,再次集中精力,脑中全神冥想,心中祈祷它快变回去。

    这次没费劲,左手终于慢慢复原,可能它今天担当重任,吸收能量最多,导致恢复慢些,吓我一跳,但现在总算大功告成。

    我看看身上,吃惊不小,全身变异结束,好象变了一个人,全身肌肉紧紧绷绷,强悍极了,与先前截然不同,简直是天壤之别。

    胸背肌肉无比雄厚坚实,腹下有八块腹肌,屁股圆圆鼓鼓,极为健美,远胜从前,手臂双腿的肌肉比原来粗了不止一倍。全身仿佛充满爆炸性力量,虽然无法和变异相比,但远比常人强悍。

    如此身体是我以前梦寐以求的,如今成为现实。

    现在这身肌肉完全可以媲美特种兵或专业拳击手,可以去参加摔角比赛,甚至比那些人强。不过我这时还不知何谓摔角。

    我增高不少,身材并不显得太粗,虽然原先并非很矮,但现在更显高大威猛,挺拔不凡,一改先前瘦弱单薄,眼中神采奕奕,光亮照人。

    现在若照镜子,我坚发觉脸部丰满许多,不再枯瘦干瘪发黄,既非特别富态,也非满脸横肉,恰到好处,显得极为英俊潇洒,配合体型,简直是万里挑一的白马王子。

    我原本对相貌并无自信,但这时摸摸脸,无比欣慰,好想流泪。上天待我何其不薄,竟接连赐予我如此多的幸运。

    我原本变异前后强弱不均,略有遗憾,但现在不用变异,和先前几人打都不会吃亏。如此强健体魄决非少年所有,刚见过我的人恐怕都认不出来。

    我难以抑止的狂喜,以后泡妞有本钱了。何姐若无男友,我可以去追求,想的有些远了。

    我没有专业知识,不能从科学角度分析现在的变化,但能猜知原因。大概是我刚才吸收五人的血肉精髓起作用,电能不会有这种功能。

    事实确实如此。我不能直接吸纳血肉精髓入体,只能通过变异功能,将它们分解成能量粒子,摄入体内,融进各种组织细胞,但它们不能立即完美融合。

    强大能量刺激变异产生,只有通过变异时力量的分散,这股能量才能完美融进身体。这是我刚才不由自主分散的原因。

    这股能量本是血肉精髓,变异结束后,它们由能量粒子形式完全融进我的血肉骨骼脏器,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但增强肌肉骨骼强度,刺激生长发育,更使身体各部品质大大增加。

    我刚才能成功控制变异恢复,便是因为吸收人脑精髓,使脑分泌增加,精神力大幅加强,否则根本无法成功。我先前的微弱精神力连最初变异都控制不了。

    刚才左手吸电变异,虽然我控制全身平稳,但一是因为电能形式单一,未必能全转变为各种生物能,刺激全身变异;二是因为全身丧失能量过多,电能有限,只能补充消耗,加强人体功能,还要提供左手变异使用,不足以变异全身。

    除此之外,才可能是我的微弱脑力起作用,我的大脑开发不够强。

    但现在我对变异的控制由开始的无能为力,逐渐演化成能稍微控制,程度逐步加强。这都得益于吸星大法。

    体质和脑力大幅增强,必对控制变异产生有利影响,因为必须摄取更多能量才能变异,甚至不需变异,我超越常人的能力便可解决很多事。

    大概我用力超出自身能力范围,有足够能量保证,才会变异。虽然我很想试试,但不敢冲动,毕竟在此不能久留,担心变异后无法复原,找到住处再慢慢验证我的理念。

    身体一切正常,我准备离开,看见附近角落里有几个硬塑料白桶刚才被钩刃捅破,有水流出,淌了一地,便打算洗洗脏脚,擦擦身体,不想刚变干净就又脏兮兮。

    我走过去,将几个未被破坏的桶拧开盖子,里面大概是干净水,没有闻到特殊味道,不象酸碱或工业涂料,用手试试,果然没问题。

    我心中大喜,估计这些水是原先民工储存用的食用水或工业用水,后来工程荒废,这些东西留在这里,没有人动,正好我用。

    我提几个大桶回到报废的美洲虎旁边,用水擦拭一遍身体,洗洗头脸,整理有些乱的头发,好在有定型剂,并不很乱,濡湿之后很好定型。

    经过刚才肌肉弹蠕,身体不很脏,容易洗,将双脚洗净,身上沾染的杀戮血腥之气一扫而空,又变成文质彬彬的贵族模样。

    我洗完后发现没买生活用品,没有毛巾擦身体,难道等到自然风干?这实在滑稽愚蠢。若在外面有太阳暴晒还好些,但仓库里很阴凉。

    我不想出去重洗一遍,急思妙想之下,索性将美洲虎车上两个座垫硬扯下来。若非我现在筋肉强劲,当真难以办到。经过刚才一番折腾,垫子有些脏,用水冲洗一遍,强力拧干后一个垫脚,一个擦身体,总算解决难题。

    又晾一会,身体干爽后,我穿上车上的内衣裤和鞋袜。

    要穿名牌套装时,上面染了不少血浆,血腥气较重,不能这样穿出去,否则必有人报警,于是开始清洗衣裳。

    我马上要穿,不能清洗晾干,太费时间,耽搁不起,稍微蘸水濡湿清洗染血处,洗掉血迹,只要不全湿,部分湿了能穿,外面天气很热,穿出去片刻,就能晒干。

    衣裳染血不久,容易洗净。我怕弄脏显眼,买的是深色服饰,即使有些痕迹,很难看出,若买浅色衣裳就惨了,但这样细致的部分清洗名牌服饰很麻烦。

    我耐心清洗,片刻后,总算成功的将微湿的干净衣裳穿上,擦净皮鞋上染的干涸血污,仔细检视全身,没有沾染血迹、惹人怀疑的地方,完全恢复先前模样,这才放心。

    外面地上染了不少血迹,被人看到不好,正好这里有水,方便冲刷。

    我拎两大桶水出去,来到事发地点,地上有四滩血迹,已被太阳晒干。小白被电死,自然没有血迹。

    我用水冲一遍,血迹变淡很多,烈日暴晒下,很快会干涸。我将刚才击穿出去的心脏和一些零散骨节随意踢到远处,混杂尘土砖石遮掩,不会招人注意,如此便万事无忧。

    我将水桶远远抛开,返回仓库,细致整理一番,无可挑剔后,才从车上拿出皮包和提款箱,检视一遍,毫无遗漏,将提款箱重新锁好,铐在左手上,将遥控器和钥匙放进皮包,重新戴好刚才摘下的欧米茄,这才拎箱夹包,走出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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