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石云一边喝着酒,一边打量着周围,魁恩说的吸血鬼都在哪?既然有吸血鬼,怎么还会开在城市中心,还会有这么多人来,难道没有人失踪过吗?

    就在他疑惑之时,一个金发发碧眼的女子款款走来,身上只披着两条白色布带遮掩着敏感部位,胸前两座傲物随着走动,轻轻摇曳。

    她走到唐石云身旁,向酒保要了一杯酒,用性感的嘴唇在他耳边轻语:

    “来自异乡的人,这里有没有让你感到沉醉。”

    唐石云笑了,这一股香水夹杂着血腥味的女人,怎么逃得过自己已开窍过的鼻子,她就差把吸血鬼三个字写在了脑门上。

    他倒想看看这女吸血鬼想做什么!

    他微笑着,用沦陷于美色的目光贪婪的打量着她,用蹩脚的英语说道:

    “你的美丽让我沉醉。”

    “哈哈哈哈,我叫卡米拉,很高兴认识你,你的嘴真甜,你的血液里是不是加了糖?”

    “巧了,你可以叫我唐,在华语里,这个读音就是sugar的意思。或许…我的血液里真的有糖哦。”

    “你真会说话,搞得我好想尝尝你血液的味道。”

    “求之不得。”

    唐石云笑道,好像已被她的美貌搞得神魂颠倒。

    卡米拉微笑着站了起来,牵着他的手向酒吧后面走去。

    这是一间昏暗的隔间,点着微弱的粉色小灯,墙壁上都覆盖着厚厚的绒布,关上门声音就被隔绝在了外面。

    当然,隔间里的任何响动也传不出去。

    卡米拉将他狠狠一推,推倒在厚实的沙发上,她自己却像小野猫一般爬了过来,爬上他的身体,坐在他的腰上。

    唐石云就像任何一个正常男人一样,要伸手去抚摸,却被她微笑着推开。

    卡米拉摘下身上的布条,全身赤裸相呈,在粉色灯光下显得如此妖艳。她将那布条缠在唐石云的头上,仿佛要做一件很有情趣的前戏。

    但唐石云立刻闻到布条上一股麻药的气味,顿时屏住了呼吸,趁势装作麻药上头,身体软软的瘫了下来。

    “男人都是一个样!”

    卡米拉推了推他,发现他已经昏死过去,再也不装什么欲女形象,翻身从他身上下来。

    不知她从哪摸出几个采血袋,借着房间里昏暗的光拍打着唐石云手臂上的静脉,娴熟的将钢针插进血管,一股腥红的血顺着导管流进了血袋中。

    卡米拉贪婪的闻着那股醉人的味道,两颗尖利的獠牙突出了嘴唇,一声声兴奋的低吼从喉咙里发出。

    但即使这样,她也只是伸出舌头在针眼处贪婪的舔舐着几颗渗出来的血珠。

    唐石云疑惑的看着这一切,他原本想等她一上嘴就一剑将她头颅斩下。可是等了半天,一袋血都已快装满,也不见她下嘴,只是伸着舌头在他胳膊上舔啊舔。

    他实在忍不住的问道:“干嘛不咬下去?”

    正像小猫一样舔舐着他胳膊的卡米拉一下顿住,僵硬的回转头,两颗獠牙都忘了收回去。

    她万万没想到唐石云会醒,或者他根本就没有昏睡过去?!

    一个裸体女人坐在一个昏睡的男人身旁,抱着对方手臂疯狂的舔舐,这简直就是社死。

    她打了个激灵,扔下血袋,不顾自己现在未着寸缕,撒丫子就跑。

    但唐石云怎么可能放过他,一把拔掉血袋,抓住她飘散在身后的长发,猛的一拽,将她拽回沙发狠狠的压在身下。

    “吼!”

    卡米拉亮出獠牙,凶狠的嘶吼着。

    唐石云才不惯她,一把捏住她的脖子,狠狠问道:

    “怎么回事?!你不是吸血鬼侯爵夫人吗?怎么不下嘴咬我?!”

    就在此时,隔间门开了,是魁恩找了过来。

    他开门一看唐石云正骑在一个裸女身上,俩人身体纠缠在一起扭动,马上捂住眼睛喃喃道:

    “我看不见,我是个盲人…卫生间在什么地方…”

    随即关上了门。

    经这一闹,卡米拉不再挣扎,獠牙缩了回去,喘着粗气说道:

    “所以你是特意来杀我的?!”

    “我是来找强大的侯爵级吸血鬼来练手的,可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弱!

    居然只会美色勾引,只会下迷药,只会用血袋!你还算吸血鬼吗?”

    唐石云松开了手,从一开始他就发现卡米拉侯爵夫人的力量很小,甚至不如迪奥。

    而且,她甚至不愿意用獠牙咬人,找她练手,唐石云是抗拒的。

    卡米拉夫人捂着喉咙坐了起来,一边咳嗽,一边抱怨道:

    “谁说吸血鬼就要咬人?我就想做一只善良的吸血鬼,平时只喝动物的血,嘴馋的时候用色鬼的血开开荤。

    但绝不咬人!”

    卡米拉瞪视着他,身体剧烈起伏,她刚才感觉自己差点就要死了。

    唐石云无语,都侯爵夫人了,还会是善良的吸血鬼?不过她确实只用血袋取了自己的血。

    “算了,这些血就留给你好了。另外,我并不是色鬼!”

    说完,唐石云拉开门走了出去。

    克米拉光着身子爬了过去,捡起桌子上的血袋,小口啜饮了一点。

    这血真是香甜,她脸上浮出了幸福的笑容。

    “嘿,兄弟,没有大干一场?”

    守在门外的魁恩见他出来,连忙迎了过去,看他毫发无损,连衣服都没有凌乱,好奇的问道。

    唐石云白了他一眼,一边挤过狂欢的人群,一边回答道:

    “一只不咬人的吸血鬼,根本就没有练手的价值!”

    屋外的风呼呼的吹着,让刚从酒吧里出来的两人感到一丝凉意。

    唐石云呼出一口气,他现在感觉有些不太轻松,伊斯顿斯爵士的实力完全没有参照,自己还带着一群人,这一战能否打赢还是未知数。

    魁恩从后面拍了拍他,宽慰道:“唐,别把压力全放在自己身上,要相信我们的实力。”

    他一边说着,一边拔出腰间的银枪,炫耀道:

    “我这把枪可是射杀过不少吸血鬼,别人都夸我是神枪小王子。”

    唐石云眼睛一亮,是啊,自己虽然使用了依云剑、遮云甲,以及火、土两种元素之力,已经底牌尽出。

    但还可以练习枪械啊!

    谁规定修炼者只能使用冷兵器?时代不同,便应与时俱进。

    而且枪械威力巨大,在无防备的情况下,化神境以下只要命中,必会伤亡。

    自己的终极目标就是重返仙境,在这段时间尽可能的苟住性命,并争取最大的修炼资源。

    只要对自己有利,又何须捆住手脚。

    想到这里,唐石云亲切的拍了拍魁恩的肩膀,说道:“这枪不错啊,能送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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