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真千金娇又媚,八零京少夜夜求回房 > 第115章 好好的活人戴什么血沁玉?
    宋明珠话一出,大家目光都落在她脖颈的项链上。

    她戴的是一串海螺珠项链,海螺珠足有十八颗,颜色一致,都是粉红色,但光彩极其夺目,带着火焰般的纹路,而且镶嵌工艺偏古朴,就显得很有质感。

    尤其是宋染睡完下午觉之后换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而她脖颈修长如天鹅,下巴小巧白皙,这样一衬托,就更显得项链好看了。

    但这年头,认识海螺珠的人不多。

    像陈婷婷学考古的,都不知道海螺珠,因为这玩意儿产量极低,只有海螺里才有,而且概率是五万分之一,也就是说,五万个海螺里面才可能有一颗海螺珠,所以普通人根本听都没机会听说。

    看到宋染脖子上的项链,陈婷婷觉得好看是好看,估摸着是塑料珠子,认为是不值钱的廉价东西。

    送她她都不戴,嫌掉价。

    她脖子上戴的可是翡翠叶子,水头极好,谁要戴塑料珠子!

    她忍不住腹诽道:“这有什么好看的,明珠,你要是喜欢,回头咱俩去逛小商品城,那里的饰品多。”

    宋染的手已经摸到了项链上,闻言,把手放下,道:“那明珠姐你就和婷婷姐去外面找找,看看有没有一样的,我这个项链扣得紧,不好解下来给你看。”

    宋明珠差点被陈婷婷气死,宋染都要把项链拿下来给她看了,却让陈婷婷给搅合了。

    不过,看宋染的样子,她好像不知道这是海螺珠呢!

    宋明珠本想说她帮宋染解项链,但想了想,不能太明显,更不能让宋染知道这是价值连城的好东西!

    所以她说了声“好吧”,就坐下来继续吃饭。

    她低着脑袋,眼里划过极度贪婪的色彩。

    这可是海螺珠啊!

    在国外都是难得一见的宝贝,更别说还是最贵的粉红色。

    宋明珠非常喜欢研究珠宝,她有很多以前让几个堂哥帮她淘来的国外珠宝杂志,上面就有一本提到过海螺珠!

    上面说,海螺珠有很多颜色,白色、橙色、棕色、金色、米黄色,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粉红色,当然,粉色又分为好几种粉,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知道这很值钱就够了!

    而且个头还不小,中间那颗最大,有杏仁那么大,估计得有三十克拉以上。

    光是这一颗,就能和剩下的十七颗价值持平。

    因为海螺珠十克拉以上都是罕见级别,越往上就越稀罕。

    当然其他的也不便宜,颜色这么统一,是极其难寻的,这应该是能上国外拍卖会的珍稀程度吧,越想,宋明珠心里越火热。

    她根本不知道宋染把手放在项链上,只是假意的摸了一下,就没想过真的解下来给她看。

    也不觉得宋染一个乡巴佬会认识海螺珠。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抬起头来问了一句:“染染妹妹,你这项链是哪里来的?”

    她害怕是霍秋霞送的,万一跟宋染说了项链珍贵,她不就不好得手了?

    宋染状似随意的说道:“在一个地摊上买的。”

    嗯,古董地摊也是地摊。

    宋明珠的手在桌下狠狠攥住了衣角,是激动的,也是嫉妒的!

    激动是因为显然宋染肯定不知道这是昂贵的海螺珠项链,嫉妒则是觉得宋染的狗屎运太好了,怎么随便在地摊上都能买到这种稀世之宝!

    地摊?

    陈婷婷皱起眉头,又往宋染脖子上看了两眼。

    她突然觉得莫名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她想不起来。

    “行了,破项链有什么好看的,等会儿妈妈给你零花钱,明天你和婷婷到处逛逛,买点漂亮的饰品回来。”

    陈婉不高兴的扫了宋染一眼说道。

    宋染低头喝汤,像是没看到她的眼神。

    其实宋染知道,陈婉是想让自己讨好她,找她要零花钱。

    陈婉这个人很复杂,明明不喜欢她,却又在意所谓的血缘关系,希望她像宋明珠一样会撒娇会卖乖。

    自己偏偏不如她的意。

    陈婉脸色沉了又沉,瞪了宋染两眼,转头关心起陈婷婷来。

    “婷婷,你大学生活怎么样,听说前几天你爷爷带你去拜了另一个老爷子为师,那老爷子是长安来的,那里可是十三朝古都,老爷子经手的古董数不胜数,能力应该比什么郑教授闫所长强多了吧。”

    宋染心头讥讽。

    也不能怪宋明珠喜欢踩一捧一,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

    陈婷婷十分得意,故意在宋染面前炫耀道:“那是,大姑,我师父涂教授要搁以前,那可是古董世家,他们家族不仅收古董,还会摸金呢!”

    听到这话,宋染的眸光动了动,手指捏紧了汤勺。

    摸金、涂家……

    “摸金?是摸金校尉吗?”

    宋明珠语气兴奋,好奇的问道。

    这年头,盗墓可是赚钱的营生,民间有句话叫“要致富,去盗墓,一夜成为万元户”,可见盗墓有多赚钱了。

    就算违法,也有很多人顶风作案。

    “对啊,没想到明珠你还知道摸金校尉呢!”

    陈婷婷语气很骄傲:“我师父可厉害了,他们家族超有钱,来京市加入考古队不过是为了镀层金,顺便给国家做点贡献,你们看,这是我师父送给我的见面礼呢!”

    她把手抬起来,手腕上露出一个白玉镯,玉镯上有一朵像是红色花朵的形状,宋明珠拿过来看得很新奇,连声说着好看,还问是不是很贵。

    “当然贵呢,这可是文物,已经不是简单用价格来形容的了!”

    陈婷婷神气得不行,看向宋染:“宋染,你那几个师父给你送这样的见面礼了吗?”

    宋染看着她的眼睛,勾唇一笑,笑容带着几分不可捉摸的味道。

    “真羡慕你有这么好的师父。”

    好好的活人,不戴活玉,戴死玉,这个玉镯,已经不是普通的土沁玉,而是血沁玉了。

    顾名思义,沁在血里的玉。

    说明这个手镯从前是戴在死人手上的,并且还是常年泡在血水尸水里,才会形成这么深的血沁。

    血沁玉,大凶。

    她不是迷信,而是敬畏天地。

    她能重生,不也不能用科学解释吗?

    杨树沟的老裁缝,从富贵少爷,成为天煞孤星,家族覆灭,最后只存他一人,用老裁缝的话讲,那是上天给的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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