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网游小说 > 半神之殇 > 第46章 仰天长啸
    潺潺流水,藤蔓草树,鸟语花香,都已不复存在,人间仙境成了一片废墟。

    环绕四周的森林,左边一半一片狼藉,巨大的树木倒的倒折的折,没倒的也大多瘦了一圈,下半部分全都没了树皮枝杈,露出惨白的树干。

    轰鸣声是右边传来的,森林里狂风大作,蹄声轰鸣,近千头成吨重的犀牛横冲直撞,树木摧折,仿佛天塌地陷,狂风漫卷中,大片郊狼被踏成肉泥,惨嚎声此起彼伏。

    陷阵飙,哮天发出的陷阵飙!

    张哲翰气血上涌,现出天象雷戟一挺,纵身掠入尘雾中。

    狂风渐息,只见哮天前爪伏地,狼头低昂,两眼血红,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恶狠狠地盯着前方。

    她的对面,三头狼王以同样的姿势对峙着,周围是大片正在消散的郊狼尸体,后面还有数以千计的郊狼正在发起又一波冲锋。

    哮天已精疲力竭,身上沾满鲜血,不知道是她自己的还是敌人的,从战场情况看,她已不知道发出过多少次陷阵飙,体力所剩无几。

    嗷呜——

    三头狼王齐声长嗥,顿时蹄声大作,狼嚎震天,狼群潮水般涌来。

    狼群速度越来越快,距离越来越近,哮天人立而起,准备竭尽全力作最后一搏。

    唰——

    一道强烈的炫光,宛如一片犀利的巨大光刃,向密密匝匝的狼群破袭而去,如同撕破黑夜的探照灯,光刃所及,郊狼粉碎,血雾飞扬,密集的狼群被生生劈开一条路。

    哮天浑身一颤,扭头看见张哲翰,呜呜低鸣,狼眼中流下泪来,“主人……”

    突如其来的破袭使狼群为之一滞,但这种停滞只持续了一两秒,狼群很快向中间合拢,被犀光裂劈开的缝隙很快弥合,继续往前冲。

    天象雷戟高高举起,毫不花哨地往下一劈,“天象伐!”

    “哞——”

    雄浑的吼声穿透大地,震撼心灵,森林里出现一头三四十米高的大象,挡在狼群前面,四根象腿就像四根擎天柱,十几米长的獠牙,不知道多长的象鼻像一条大蟒蛇翻腾飞舞。

    哮天惊呆了,连张哲翰自己也惊呆了,长这么大哪里见过这么大的大象,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法天象地”啊!

    狼群停住脚步,上千颗狼头仰起,同样被如此巨大的庞然大物吓呆了。

    但巨象并不是真正的有实体的象,那些巨树似乎对它毫无作用,像是几棵树穿过透明的躯体,又像是透明的巨象笼罩着一棵棵巨树,如梦如幻,诡异莫测。

    正惊愕间,巨象长鼻卷起,骤然高扬,横着一扫。

    咔嚓一声巨响,电闪雷鸣,象鼻挟横扫千军之势,扫过之处,狼群溃散消弭,没有惨嚎,没有血肉横飞,只有无声的消散。

    瞬息之间,数以千计的郊狼灰飞烟灭,只剩下三头狼王傻呆呆站着,浑身上下如烤糊一般,狼毛炸起,冒着青烟。

    哮天嗥叫一声要往前冲,张哲翰枪杆一横拦住道:“犬儿,让我来。”

    在旁人看来,一挑三,还是一个地藏境单挑上天极境,简直就是自寻死路。如果是在昨天,张哲翰也不敢想,但刚才天象雷戟的巨大威力给了他信心,心里盘算着如何用天象雷戟使出他最擅长的高家枪法。

    刚才连发两次大招,体力条只剩下20,他连还元丹都没吃,存心想试试蜻蛉切的“吸髓”在升级之后效果如何。

    三头狼王回过神来,抖了抖身上的黑炭屑,愤怒地发出嗥叫:“嗷呜——嗷呜——嗷呜——”

    它们早已看出哮天已是强弩之末,而眼前这个小人上一次还是哮天救了他的命,根本就不堪一击,故伎重演,一齐扑了上来。

    张哲翰长戟一振,突然变长,一记大漠孤烟直取最前面的狼王。

    狼王或许见过长枪,但哪里见过如此高妙的枪法,在远古郊狼的世界里,枪和猿人手里的木棍没什么区别,出自后世天行者的枪法技能对他们而言绝对是降维打击。

    狼王只感觉一点寒芒直奔眉心,快若流星,慌忙伸爪去挡,“啪!”

    张哲翰双臂一抖,枪杆如钓鱼竿一样弯曲弹开,如蜻蜓点水,枪尖在狼王眉心刺入一两寸便收回,象牙形锋刃凌空下劈。

    这已不再是秘籍中的高家枪法,也不是历史上任何一种戟法,而是张哲翰随即创出的全新招式。

    一道黑光劈来,狼王强忍着眉心剧痛,后退一蹬,后仰的同时双臂上格,“咔!”

    象牙锋刃劈在狼臂的交叉点上,只砍进了骨头,并未将狼臂砍断,但就在锋刃劈入狼骨的一刹那,一道闪电霹雳般贯入狼王的躯体,十几米长的狼如同被雷击一样,抽搐颤抖倒在地上,噼里啪啦冒火花,皮毛冒出青烟。

    张哲翰突然感觉浑身充满力量,仔细查看才发现,仅此一击,体力条瞬间满格。

    这么快!

    张哲翰大喜,一直以来的“体力不足恐惧症”终于找到了解决方法,如果在发完烛九阴或莲蕖心印之后,用这雷戟随便找个谁一砍,岂不是又能发一次?

    另外两头狼王一看同伴倒地,呆了一下,吼叫着继续往前扑。

    哈,不撞南墙不回头是吧,不知死活的东西。

    张哲翰长戟一抖,雨散寒芒+金鸡乱啄连续使出,他现在的高家枪法已满级臻于化境,使出的每一招都已不再是一板一眼的高家枪法,而是随机应变,随心所欲,变幻莫测。而以戟使枪也大大丰富了变化的可能性,尤其是他最喜欢的大力劈砸,因为多了象牙刃,以劈砸之势劈砍,威力更大,杀伤力更强。

    两头狼王还没近身,便觉满眼都是小星星,一大片枪尖扑面而来,根本就无从格挡,无从闪避。

    噗噗噗噗噗噗。

    一秒钟时间,两头狼王浑身上下扎出无数血洞,每一个都不深,但每一个都穿透厚厚的狼皮扎进肉里,血花四溅,两头狼都变成了“血狼”。

    地上的那头狼王停止了抽搐,晃晃悠悠站起来,身上还在冒烟,眉心血洞咕噜咕噜往外涌血。

    和郊狼的对战让张哲翰再次体会到,人类无爪牙之利而能成为食物链顶端,最终统治地球,靠的就是智慧,这种智慧通过遗传,通过神佚物的沉淀传承累积下来,任何生物都不可能再是人类的对手。

    两头“血狼”斗志全无,伏低身体一步步往后缩,黄绿色的眼睛充满畏惧。

    狼比其他动物的聪明之处就在于知道进退,当它们知道打不过的时候就会果断选择逃跑,除非退无可退,决不冒死拼命。

    “嗷呜——”

    哮天引吭高歌,发出骄傲的长嗥。

    张哲翰没想着乘胜追击什么的,正打量着手里的枪,怎么刚才刺中那么多枪没出现霹雳闪电?

    哦,好像应该这样……

    突然高高跃起,举起9米长的雷戟凌空劈下。

    正常情况下,张哲翰是追不上狼王的,但现在情况不一样,前面多了9米长的枪杆。

    总共距离才不到20米,这一下相当于张哲翰的速度快了一倍,他追不上并不等于枪追不上。

    狼王的速度也就比张哲翰快那么一丢丢,绝不可能快上一倍,再加上这一次张哲翰特意灌注了连山八式中的“九天”,这一劈速度之快、力量之大,超过以往任何一枪。

    “咔嚓!”“噗!”

    象牙形锋刃砍在最后一头狼王背上,斫开几寸厚的狼皮,劈开狼肉,枪尖侧面的锋刃随即劈入,在狼背上劈开一米长的口子。

    鲜血还没来得及喷涌,一道霹雳般的闪电从象牙贯入狼王的躯体,狼王如同被雷击一般抽搐颤抖倒在地上,噼里啪啦冒火花,皮毛冒出青烟。

    张哲翰根本就没看狼王是死是活,枪杆一挑撤回枪尖,看着象牙锋刃,终于搞明白,霹雳闪电是它带来的。最初一击体力条满格,恐怕也要象牙砍中才行。

    哮天怒吼一声,纵身扑上前去,凶狠地咬住正在抽搐的狼王的脖颈一扯,生生咬下一块肉来。

    狼王最后抽搐一下没了动静,哮天急回头准备攻击另外两头狼王,发现它们早已逃之夭夭。

    “嗷呜——”

    哮天踞蹲在主人身边,仰天长啸,大呼痛快。

    张哲翰取出两颗还元丹塞进她嘴里,怜爱地撸着她的脖颈。哮天咽下丹药,低头舔舐身上的伤口。

    张哲翰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郊狼攻击一只孤狼?女娲怎么不见了?绿袍又在哪里?

    一想到绿袍顿时头皮发麻,不行,此地不能久留。

    伸手一薅,把哮天关进储物舱,迅速进入隐身状态,一个瞬移出了森林。

    张哲翰此举还在测试把哮天放进储物舱这件事是不是只对阴遁有影响,对其他技能有没有影响。

    瞬移没问题,隐身也没问题,想来“无法携带生物”应该是布道者的规则之一,符合高维空间的尿性,那会不会因为携带了生物,其他源自布道者的技能和功能都受到影响?想到这里,张哲翰尝试运行烛九阴,无效;再尝试运行连山八式,无效;归藏七手,还是无效。

    又知道了一条布道者的新规则,这条规则一般天行者是很难有机会测试出来的,虽然大家都有登载舱和储物舱,却很少有能放下两辆主战坦克那么大的空间,更想不到把几吨重的动物放进储物舱里随身携带。

    哮天这一次乖乖趴着恢复体力,她似乎已经明白这是主人身上的“房间”,只要进到这里便不再会受到伤害。

    张哲翰也知道了可以用意念对她说话,她能听见,不一定能听懂什么意思,但会明白主人“说话”的时候就能出去。

    隐身状态下掠出几公里,就看见原野上尘烟滚滚,又有上千只郊狼从北向南往“仙境”进发,担心绿袍还在附近,不敢再跑,纵身掠过一片池塘,藏在一块岩石背后,发现岩石下面有一个凹洞里,闪身躲了进去,盘腿而坐,五心朝天。

    根据以往的经验,隐身状态对李维斯是无效的,那么绿袍大概率也能看见,一动不如一静,老鼠躲避猫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静止不动,等待时机。何况现在哮天还没恢复,就算没遇到绿袍,一般的战斗也会有危险。

    狼群攻击哮天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他惧怕女娲还在,不敢亲自进去杀哮天;另一种可能,是他已经走了,派狼群善后杀哮天。

    绿袍和女娲都会在同一时间发现我不在,女娲保护的目标和绿袍追杀的目标都不是哮天,所以最大的可能是他们都已离开,绿袍在离开之前派小狼王去“险境”杀哮天,不管怎样,哮天也是我张哲翰的护卫和座骑,杀总比不杀好。

    女娲肯定知道“无法携带生物”的规则,如果藤原武说的是真的,共祭会三大战力“都得到了布道者的亲传”,绿袍有可能也会逐日功或阴遁,也知道这个规则,那么在他看来就是我遗弃了哮天自己逃命去了。所以他没想到我把犀狼战斧给了哮天,哮天能以一己之力扛住狼群的第一波攻击,更没想到我还会回来,一挑三干翻了三头天极境狼王。

    “嗡~~”

    不用看都知道,一只蚊子正在飞过,张哲翰右肩动了一下,黑光一闪,母鸡大的蚊子开膛破肚,劈成两半掉在脚边,绿莹莹的蚊子血溅落在手上,鼻子里闻到一股腥味。

    不好!

    张哲翰一纵身,从凹洞跃入池塘里,沉入水中,一直沉到二三十米深的水底,重又盘腿而坐,五心朝天。

    纳尔逊战靴能在水面如履平地,也能在水下呼吸自如,还能像旗鱼一样在水下瞬移,所以他在水里打坐和在岸上打坐没什么区别。

    刚才那一惊,是因为蚊子的血腥味让他想起哮天的嗅觉异能,想起警犬都能顺着气味追捕逃犯,那些郊狼怎么就不行?一旦发现“仙境”没人,难道不会顺着气味追来?哮天在储物舱里,沿途不会留下气味,但我的气味呢?

    曾经在影视剧里看到过,警犬追踪到河边就会失去目标,所以水才是切断气味信息的最好介质。

    头顶上传来纷杂的蹄声,声音在水里听得异常清晰,张哲翰忙锁闭耳道,凝神静气。

    好险!再晚一点就又被追上了,又会是一场恶战,搞不好还会把绿袍或其他什么人招来。

    正暗自庆幸,突然感觉水波在动。

    难道是狼王发现了水里有蹊跷?不会智商那么高吧?

    不对,这个水波不是狼搅动产生的。

    心中一凛,睁开眼睛。

    眼前一张血盆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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