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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4章所有人都朦胧了

    “徐庆有,下来下来。”

    陈剑功招手,这还需要他们进行裁定吗?

    丢人!

    徐庆有没动。

    李建昆搭眼望去,呦嗬!挺倔强啊,脸皮也是真厚。

    他倒想看看,这孙子还想耍什么花样。

    “各位裁判,这个回合就算他赢了……”

    “吁――”

    满场嘘声。

    哪来的脸喂?

    “就算”这俩字,也好意思说出来?

    徐庆有终究是爱脸的人,但他更清楚,此时下台,那他就成了正儿八经的loser。

    说点实际的问题,以后他哪还好意思在沈红衣面前,瑟诗歌?

    这条路会彻底堵死。

    而他暂时还想不到其他的路。

    沈红衣懵懵懂懂的,相当不好追。你跟她吃个饭啥的,她根本不会多想。唯有每回找她讨论诗歌时,才能从她身上感受到些许异样――

    心弦被撩动的感觉。

    有件事他没有骗老贼,他是真的喜欢上沈红衣了。

    这样一个漂亮单纯、甜美可人的姑娘,但凡是一个正常男人,越接触下去,越难以把持。

    徐庆有主动屏蔽掉那些嘘声,继续说道:“但按照比赛规则,我还能继续,不是吗?”

    初选pk赛的规则,的确如此。

    两两对决,直到一方黔驴技穷为止。

    这样安排,主要是考虑到诗歌体裁有很多,有时候两首诗很难互相比较,同时一首诗的失利,似乎也难以说明选手的真正实力。

    为了绝对公平起见。

    裁判们你看我我看你,话虽这样说。问题是,有啥作品,能打败对方的这首《见与不见》?

    没听到教授的评价吗,他都自愧不如。

    这首诗哪怕是放到大赛尘埃落定之后,绝对也是数一数二的佳作。

    纯属,浪费时间。

    可是呢,按照规则,选手一定要继续,他们也不能阻扰。

    只有陈剑功低声啐了几口,真是还嫌不够丢人啊!当初就不应该同意这小子参赛。

    搞定裁判后,徐庆有又望向李建昆,他是有计划的,因为他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

    《见与不见》这首诗,他怼不过。

    他已经不求赢得比赛,但求扳回一城,在名义上不输老贼。

    他要挖个坑,给老贼跳。

    他有点把握。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老贼,这是一个极度自负的家伙。

    “我已经不考虑比赛结果了,哪怕算你赢也无所谓,你敢不敢跟我比点别的。”

    好家伙!

    底下多半学生,简直被他的厚颜无耻给惊呆了。

    他又“算你赢”……搞得好像他不屑于结果,让对手赢的一样。

    不过也有些学生,满怀期待。这姓徐的无不无耻,暂且不论,倒是说出了他们心中的诉求。

    谁不想再听听情圣的佳作?

    李建昆都懒得喷他,这鸟人什么德性,他一清二楚,见怪不怪。

    这是还有点不服的意思呗?

    来嘛!

    踩这孙子狗头的事,还嫌多吗?

    “甭搞拙劣的激将法了,有什么招,尽管使,我招盘全接。”

    徐庆有笑了,瞧瞧,老贼就是这么自负,即使看破前面有坑,他也一定认为自己能跨过去。

    你不栽跟头,谁栽?

    现场众人总算看出点猫腻:这两人似乎有过节!

    难怪。

    “当下诗歌体裁,如果说最火的,无疑是朦胧诗,咱俩比这个。”徐庆有道。

    朦胧诗很不好写,越是对诗歌有研究的老派诗人,越难写。

    它与传统诗歌风格迥异,重意不重形。所谓朦胧,不是表现在诗句上,而是意境,往往一句话能带来诸多解释,带给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

    当然了,这是徐庆有对朦胧诗的定义。

    他不是不太擅长诗歌吗?

    所以升入大学,进入文学系后,刻意在恶补这方面的短板。恰逢诗人食指的一首《相信未来》,火爆诗坛,后有北岛、芒克、顾城,舒婷等人涌现,朦胧诗兴起。

    简而言之,他赶上了朦胧诗的潮流。

    他研究得最多的,就是朦胧诗,颇有心得。

    徐庆有刚才已经看出来,老贼所有诗歌的段落,情感充沛有余,而意象不足。

    朦胧诗,他绝对不会!会,也是个渣渣!

    李建昆呵呵一声,“好。”

    早晨社的阵营里,李春等人脑壳凑在一块。

    “卧槽,这家伙要跟建昆比朦胧诗?”

    “失心疯吧。”

    “一首《生活》,一个‘网’字,朦胧到他爹都不认识他。”

    “自作孽不可活啊。”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朦胧诗,建昆只会一个‘网’?毕竟……过于简洁了。”

    “春哥啊!你这人啥都好,就是对自己同志缺乏鼓励,还老打击!”

    “……我只是就事论事。”

    沈红衣静静听着他们谈论,悄悄抬起头,望向舞台,心头小鹿仍然乱撞不止,仿佛下一秒行将蹦出。

    舞台上,徐庆有已经摆开造型,学着李建昆迈着仿佛绑了沙袋的脚步,目光沉凝,抬起手掌。

    “这个早晨,”

    “我,忘记了我们的年龄。”

    “冰在龟裂,石子,”

    “在水面留下了我们的指纹。”

    “我低头看,”

    “狂跳的心,搅乱着水中的浮云……”

    哎呦喂!

    现场咋咋呼呼。

    可以呀!

    就连裁判席上的众人,也听得频频点头。

    中文系教授点评道:“这首不错,远强过他之前那首《如你》,这位同学在朦胧诗上有些造诣。”

    诗毕。

    徐庆有将现场反应尽收眼底,心神大定,这可是他压箱底的作品,熬死也不知道多少脑细胞,近期刚写出来。

    只等着这次诗歌比赛上大放异彩。

    同时,在一首《如你》表白过后,近一步俘获沈红衣的芳心。

    不承想,还能一箭三雕……射死老贼这头畜生!

    快哉!

    徐庆有对着舞台下方,躬身致意。

    这一拨,给他挽回不少好感度。

    做完这些,他才扭头望向李建昆,眸子里有股戏谑,“到你了。”

    李建昆没有反应。

    哈哈!

    徐庆有心头狂喜。

    懵逼了呀这是!

    底下也议论纷纷起来。

    “完,情圣好像不怎么会朦胧诗。”

    “情有可原,我听人说,越是以前的老诗人,越玩不转朦胧诗。”

    “可朦胧诗现在是主流啊,情圣拿不下朦胧诗,以后很难在诗坛出头。”

    李建昆的心思,旁人哪里晓得?

    他正在合计着,拿哪一首出来,痛踩徐孙子。

    忒多了!

    行吧,选一首顾城,这家伙现在火,写的东西格外受这年头的人喜爱。

    虽说这首他好像快写出来了,但,毕竟没有发表……

    这首诗,被誉为“十大朦胧诗之一”,受欢迎程度,跟“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不分伯仲。

    李建昆向前两步,斜睨向徐孙子,朦不死你!

    随即,报了个诗名,缓缓开口,念得很慢。

    这首诗相当短,也是顾城的特色。

    “你,”

    “一会看我,”

    “一会看云,”

    “我觉得,”

    “你看我时很远,”

    “你看云时很近。”

    诗毕。

    现场鸦雀无声,朦了,胧了,没有一个人能在短时间内回过神。

    诗很短,内容很简洁,甚至没有一个复杂的字。

    但不知为何,就是这简简单单的24个字排列起来,仿佛饱含着无尽深意。

    越琢磨,越耐人寻味。

    充斥着哲学。

    透射出一种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思考。

    如一坛老酒,不品不知其味。细品,方知其悠长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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