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重回八零年,赶山也是一种生活 > 第61章 男人 本色
    看着手里的大54,思绪万千,想到自己重生回来也有段时间了,老天让自己重生回来,好像是没啥正事儿的!

    不是土匪们上赶着请自己杀他们!就是他们可能是活的不耐烦,想死了!

    反正也不知道是咋回事,明明自己不是好人,可做的,都是为民除害的事儿!

    并且把自己整的像个神经病一样,天天身上带把枪!

    思绪飘荡,又想到了木雪晴和沈薇,一个是自己心中永远的她!另一个,是前世没能帮到的遗憾!

    其实说白了,都是色字当头而已!不然村里年轻寡妇好几个,为啥只有妖媚的沈薇是遗憾?

    正视自己,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馋人家的身子!

    今天面对狼群的生死存亡,虽然血涌拼杀,最终幸运的没有命丧狼口。

    但也让王安再次想到自己的人生宗旨,“自由自在,幸福到死”!

    人生几十载,就得享受人生的乐趣,绝对不能留遗憾,木雪晴已经是自己的媳妇了,肯定要好好珍惜!

    而沈薇,已经得到,还是她自己送上来的,怎么想也不应该放过她!

    本来就是她求之不得,而自己甘之如饴的事情,放弃了,岂不是人生缺少一大幸福!

    而且以自己的算计和手段,她又不敢反抗,只会乖乖听话,只要自己让她过得好,那就是好事儿一件!

    至于答应木雪晴关于沈薇的事儿,对于一个前世前半生在黑社会里呆着,前世后半生在篱笆子呆着的人来说,生性凉薄,自私自利,人品还得很差,只有这样的人,才是人!

    所以,说过了什么,保证了什么,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男人,本色!

    眼睛左右流转,看到那几具狼的尸体,让王安不禁想起了老娘那天说的话:敢瑟,就崩他!

    刘桂兰这话属实没毛病,看看这些狼尸体就知道。

    敢瑟,就问能不能蹦死你就完了!

    随时带着这手枪,虽然有点神经,但还真就是有备无患!不然今天,属实是悬了,有可能就白重生这一回了!

    两人缓过来后,也不敢脱衣检查伤口,就这死冷寒天的,夜间的温度起码零下30多度开外。

    把跑了挺老远的大儿马牵回来,拴在灌木丛上,草料已经吃没了,也让它多少能啃点嫩芽吃!

    至于那些狼尸体,以及那头野猪被狼吃剩多少,两人连看一眼都懒得看,太累了,反正又丢不了!

    马上捡拾柴火,笼起两大堆火,背靠背看着火堆,既不冷,又安全!

    四条狗把狼撕个够呛,估计那狼身上都没啥好地方了,反正两人也没有兴趣去看!

    牛逼的是,哪条狗都没敢吃狼肉,咬死狼之后,便都跑到冯成民身边趴着。四条狗的身上,除了又多了几道血印子之外,几乎啥事儿没有!

    两人暖和过来后,又检查伤口,王安只是左小臂,被狼的獠牙咬了四个窟窿眼,撒上烟面子,完活!

    冯成民看着挺惨,满身都是棉花,实际上也没啥事儿,就是左右臂上,分别有狼咬的四个窟窿眼和撕扯时狼牙划的小口子,赶山人穿的都很厚,问题不大,也是一把烟面子了事儿!

    山里人都非常皮实,就这几个眼子和口子,连小伤都算不上,就跟手上破个皮一样,区别不大!

    大家都不知道也不存在,怕这个病呀,怕那个菌啊一类的事情!

    当王安想烧点水喝时,才发现,爬犁上的所有东西,包括装老虎崽子尸体的麻袋,全部没有了!

    跟冯成民说了一声,两人又借着月色,找了好长时间的东西!

    在这黑天半夜的,好不容易找到两块石头架锅烧水,这让王安更加坚定了,要做个锅架子的决心!

    随意拖过一具狼尸体,开膛放血割肉,顺便喂狗!

    又扒拉出一堆烧了半拉可及的炭火,把早上夹的两只傻半斤囫囵个埋进炭火堆里!

    这样烧熟了之后,撕开糊嘎巴,傻半斤的肠子,鸡胗直接扔掉,心眼,肝,腰子,都能吃,少撒点盐和辣椒面,那更是相当美味!

    因为这么吃,比较省事,冻的邦邦硬,根本没法处理!不然这玩意儿炖汤可比狼肉强多了!

    这一天下来,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收获相当不错!可这点子,也实在太寸,竟然能跟狼群碰上!

    狼皮比狐狸皮价格低一半,但胜在今天数量不小,也能不少卖钱,算是倒霉给的补偿!

    半个小时后,傻半斤熟了,两人现在非常饿,自然也不顾烫,整张胡嘎巴全部撕掉,漏出的,就是鲜红的肉,撕下傻半斤腿咬一口,简直人间美味!真的是太好吃了!

    傻半斤囫囵个扔炭火里埋上,是农村孩子们吃东西,最常用的做法。

    傻半斤、小野鸡,不知名的鸟,家雀、鹌鹑、大山雀、鱼、大眼贼儿,土豆、地瓜、没成熟的生玉米等等,都可以这么埋上,烧熟了,嘎嘎好吃!

    特别是大眼贼儿,烧的时候滋滋冒油,对于常年不见荤腥的孩子们来说,更是解馋的肉食!只是想捉到大眼贼儿,却也是挺不容易的事情!

    总之,在农村,只要是能吃的东西,万物皆可炭火埋,大家也都是这么长大的。

    吃完傻半斤后,狼肉也煮熟了,为了熟得快,肉片切得很薄,吃起来也很是不错,跟狐狸肉差不多,反正都吃的挺饱!

    肉汤上面都是血煮熟后的沫子,不过也没人在乎这些,喝的是一点没浪费!

    吃饱喝足,也没那么疲惫了,看一眼野猪,就剩骨头残骸了,也就不要了!

    两人开始在这月色下,收集战利品,也就是狼的尸体!

    全部拖到一起,一共13只,没想到两条半自动,一共20发子弹,让狼群的损失一点都不小,整整7只狼被打死!

    就连冯成民这个老猎人都想不明白,这一共15只狼的狼群为什么会这么刚,都死七只了,还往上冲!最后就跑掉2只,这买卖也忒不划算了点!

    不过在两人往爬犁上拖狼尸体的时候发现,其中一只狼,比别的狼都要大不少,根据枪眼判断,正是最后跟冯成民对峙,却被王安开枪打死的那只!也是为什么,这只狼被打死后,最后那两只狼直接跑了!

    这个疑惑,也算是有了解释,头狼在,狼群勇,头狼死,狼群败!有头狼在的狼群,凝聚力无与伦比,真正做到了无视生死!

    收拾好狼尸体,两人又砍了很多活着的松树树干继续烧火取暖,这湿的松树干,就是冒烟多,但是比干的耐烧。

    在这深山里,夜间,宁可待在这里生火取暖,也尽可能不要走山路回家!

    两人背靠背,就那么坐着睡着了,有狗在,不用担心警戒的问题,猎狗,是最好的警戒者!

    在这山里的太深处,山狗子们也不会在这么危险的地方生存,也就没有山狗子所建的地窨子,不然借住一晚,也会舒服很多!

    夜里,被冻醒的两人,不时地重新生火,就这样,熬到了天亮!这样过一宿的滋味,对赶山人来说算是常态,倒也没什么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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